自動售賣機有了“身份證”

本報訊(記者李立峰 通訊員劉喬彭靜)“我在附近上班,經常來這裡買礦泉水。最近看到自動售賣機都貼上《食品經營許可證》。這下消費者更放心了。”6月11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綦江區檢察院檢察官來到該區某公園,對之前辦理的食品自動售賣機公益訴訟案進行回訪,正在購買商品的一位年輕人告訴檢察官。

說起這張許可證,還得回到5個月前檢察機關的那次公益訴訟巡查

今年1月5日,綦江區檢察院檢察五部在開展公益訴訟巡查時發現,某公園幾處人流量大的地方擺放有4臺嶄新的自動售賣機。這引起檢察官傅芝秋的注意。“這些售賣機由誰經營?是否獲得經營許可?機身是否進行經營許可公示?”帶着問題,傅芝秋仔細上前查看。調查發現,4臺自動售賣機要麼沒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經營者名稱、聯繫方式等信息公示,要麼公示信息已過期,均不符合相關規定。

“公園附近有很多鍛鍊、遊玩市民,人流量大,通過自動售賣機購買商品的人一定不少。如果缺少相關資質證明,不僅無法保障食品安全,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消費糾紛後,消費者更難找到相關人員追償,這存在着安全隱患。”傅芝秋立刻和同事對這條線索進行重點摸排。

接下來的幾天,檢察官通過實地走訪、現場拍照取證、詢問周邊羣衆以及調取工商登記材料查明這些自動售賣機的所有人熊某。雖然他辦理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但經營場所限於萬盛開區汽車站內,並不包括公園內的這4臺自動售賣機。

1月15日,經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批,綦江區檢察院依法向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要求該局依法對轄區內自動售賣設備銷售行爲不規範問題進行及時調查處理,同時加強對自動售賣設備食品經營許可的日常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收到檢察建議後,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立即對熊某涉案情況開展調查,在情況覈實後,要求其主動申請變更許可事項,及時在售賣機上公示必要信息。同時,市場監管局舉一反三,對類似問題在轄區展開拉網式排查檢查自動售賣機57臺,發現問題設備2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行政處罰2人。

3月12日,市場監管局將檢察建議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回覆檢察機關:問題食品自動售賣機已全部整改完畢,均已實現了“持證上崗”,依法經營。

“必須通過辦理一案,實現治理一片,讓羣衆生活安心。”副檢察長劉立介紹,該院與市場監管局共同協商完善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自動售賣機食品安全管理等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檢察院積極作爲,從羣衆身邊小事着眼,並以此助推各部門依法行政,促進城市管理水平提升,體現了以人民爲中心的責任和擔當,檢察機關確實成爲了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獲悉這一情況,長期關注檢察工作的重慶市人大代表、綦江區新盛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朱小利評價

2020年以來,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轄區各院聚焦羣衆關心關切的食品安全問題,持續深入推進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工作,辦理此類案件1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