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地卻要花錢租! 原民會價購臺糖土地 還地於族人

原住民族委員會價購臺糖土地,將土地歸還族人。(蔡旻妤攝)

原住民族委員會價購臺糖土地,將土地歸還族人。(蔡旻妤攝)

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在臺東縣政府召開「價購臺糖土地座談會」,臺東族人在1946年以前承租臺糖土地,且符合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77年2月1日前使用迄今的族人,計22戶出席。

原民會邀請臺東縣於1946年原民會在行政院的支持下,已在今年編列價購臺糖土地經費,將在今年9月完成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12月底前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工作,將土地還給族人,保障族人居住及土地權利。

原民會表示,臺灣糖業有限公司1946年接收日治時期製糖會社土地,其中有許多原屬原住民族人已使用土地,族人卻要向臺糖公司承租使用,影響原住民生計及居住問題。原民會爲加速政府歸還族人的土地權益,積極研擬價購臺糖土地計劃,並經行政院在2023年7月27日同意辦理。

全案初估辦理經費約9500萬元,預計會將位於臺東縣、花蓮縣及屏東縣的臺糖土地劃編爲原住民保留地(建地),面積約1.44公頃,約有50餘戶族人;其中臺東縣有24戶,面積約0.74公頃,價購經費約4300萬元。

原民會進一步表示,蔡英文總統於2017年6月30日、12月28日分別主持原轉會第2次及第4次委員會議,將臺糖土地取得納入真相調查及邀集臺糖公司研商討論取得土地之歷史過程,並裁示依調查結果溝通協調辦理,開啓臺糖公司與原住民族間正面對話。1988年,臺灣原住民族發起第1次的還我土地運動,該運動的聲明第二點就將「臺糖佔用之土地要無償還給平地山胞作爲保留地」爲重要訴求,當時該運動的總領隊就是現任原民會主委夷將Ic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