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存儲實控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已被批捕 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

因退市“沉寂”了一段時間的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R紫晶1,400181.NQ,以下簡稱紫晶存儲)再因一則公告引來大量關注。

近日,紫晶存儲發佈公告稱,公司於12月21日收到相關拘留通知書、梅州市梅縣區看守所出具的覆函,經公司向梅州市公安局瞭解,公司實際控制人鄭穆、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羅鐵威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被依法羈押在梅州市梅縣區看守所。據瞭解,現已被梅州市檢察院批捕。

紫晶存儲還透露,鄭穆、羅鐵威此次被刑事拘留,與公司2023年4月22日在上交所披露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事實涉及內容一致,是對該違法行爲採取的刑事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2020年2月,紫晶存儲登陸上交所科創板,今年7月從科創板退市摘牌。從“光存儲第一股”到“科創板退市第一股”,紫晶存儲只用了三年多時間,而造成其退市的原因正是公司存在欺詐發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

兩名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瞭解,紫晶存儲的前身紫晶有限成立於2010年4月,由鄭穆、羅鐵威兩人共同出資成立。可以說,這兩人均是紫晶存儲的創始人。2020年紫晶存儲上市後,鄭穆擔任紫晶存儲董事長職務,羅鐵威擔任董事職務。

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儲在科創板上市首日,股價報收78.24元/股,大漲264.08%,總市值達148.95億元。此時,鄭穆和羅鐵威兩人身家均接近30億元。

上市當年,紫晶存儲便出現業績增長乏力的情況,公司2020年財務報表即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2021年紫晶存儲業績變臉。2022年2月,紫晶存儲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隨後不久,紫晶存儲披露自查公告稱,截至2022年3月14日,紫晶存儲及子公司存在定期存單違規質押擔保,合計金額3.73億元。

2022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實際控制人鄭穆和羅鐵威進行立案調查。紫晶存儲的財務造假和違規擔保事件,徹底浮出水面。

根據紫晶存儲今年4月披露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紫晶存儲以及鄭穆、羅鐵威、時任紫晶存儲董事兼總經理鍾國裕等13名當事人存在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據查明,紫晶存儲《招股說明書》虛增營業收入、利潤。2017年—2019年三年間,紫晶存儲累計虛增營業收入超過4.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超過2.1億元;《招股說明書》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合計1.35億元。

“鄭穆、羅鐵威作爲紫晶存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欺詐發行行爲,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中國證監會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表示。中國證監會還查明,紫晶存儲在上市後,繼續通過前述財務造假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並且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

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和一衆當事人總計罰款9071萬元。實控人鄭穆、羅鐵威分別被處以2164.26萬元、1803.55萬元罰款。此外,鄭穆還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羅鐵威被處10年市場禁入措施。據中國證監會出具的《市場禁入決定書》,中國證監會對鄭穆的違法違規行爲描述是“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對羅鐵威違法違規行爲表述是“違法情節較爲嚴重”。

紫晶存儲12月22日最新公告稱,鄭穆與羅鐵威已因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被刑事拘留。該事件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確定是否對公司財務造成影響,可能還會涉及實際控制人變更。

多期財報無法按期披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鄭穆和羅鐵威外,中國證監會今年4月還同時對紫晶存儲時任董事、總經理鍾國裕,時任董事、財務總監李燕霞分別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2022年5月,紫晶存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成了*ST紫晶。2023年7月,紫晶存儲股票正式被上交所終止上市暨摘牌。根據相關規定,終止上市後,公司股票將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

今年10月31日,紫晶存儲發佈公告稱,因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至今未能披露,造成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期初數未能確認,無法按期披露。當時公司稱,公司已經聘請北京天璽源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進行審計,現場工作已經完成。“公司預計在11月底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一季度報告、2023年半年報、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

不過截至目前,紫晶存儲尚未對外披露上述財報。與此同時,截至今年11月底,紫晶存儲及控股子公司發生訴訟、仲裁案件128起,涉及金額合計13.95億元。目前,紫晶存儲及其多家子公司、鄭穆、羅鐵威均已經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