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郭美珠告白冰冰A製作費 檢查無實證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資深藝人郭美珠指控藝人白冰冰長興公司,在民國99年間製作「天天哈哈笑節目,拿政府補助金新臺幣1950萬元,節目只做兩季共120集,認爲製作經費部分流入白冰冰自己的口袋,而向臺北地檢發,臺北地檢經調查後28日以查無具體事證,予白冰冰不起訴處分

▲郭美珠告白冰冰A政府補助製作費,檢方查無實證不起訴處分。(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藝人白冰冰與長興公司莊姓負責人是在民國99年間共同製作「天天哈哈笑」節目,遭郭美珠、田路路等資深藝人指控拿政府補助金新臺幣1950萬元,但節目只做兩季共120集,涉嫌以不實單據詐取補助款案

北檢調查發現,白冰冰日前在媒體公佈的節目支出一覽表,只是應記者要求、單憑記憶所提出的概略經費說明,事實上,應以這個節目實際發生的收入及費用,也就是以長興公司向新聞局函報、並經會計師查覈簽證的經費收支明細表爲準。

檢方指出,郭美珠等告發人是以報章媒體報導,就認定白等人向新聞局申請補助款涉有不法,不足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