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權長久被忽視 民團呼籲籌立《宗教基本法》

▲立委林岱樺(中),出席公民論壇。(圖/主辦單位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灣講究人權,但對於影響上千萬人的宗教人權,卻付之闕如。因此日前道教發起「衆神上凱道」反滅香遊行、佛教界發起「反對宗教團體法連署」等活動。有鑑於此,數個宗教團體在11、12兩日舉辦研討會,希望從印度亞太地區對宗教人權的保障,探討我國籌設《宗教基本法》的問題

英文總統上週曾接見道教聯合總會宮廟負責人,當時道教團體非常關心政府「滅香」的問題,蔡英文迴應,政府鼓勵減香絕對沒有滅香,也從來沒有要禁止民衆焚燒紙錢封爐,說政府要滅香,「這是謠言!」另外對於「宗教團體法」的立法有意宗教團體納管,蔡英文也表示,她已經交代行政院,務必要跟大家充分溝通,大家釋疑後且有基本的共識,纔可以繼續推動。

另外許多宗教團體也認爲,國家在許多涉及宗教的事務上,經常以世俗化(以世俗法規套用在宗教管理上),難以體會宗教上的特殊性,從而漠視其固有性及世俗國家的難以取代性。雖然說在上位者對宗教有一定的尊重,但總是便宜行事居多,難以在整體制度結構上,積極地爲宗教建立合理發展法制環境。至於在下位官員,則無視於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深意,因此總是以不信任的、高度管制態度,在施政或立法上,對宗教保有尊重的態度。

因此,中國佛教會、臺灣佛教總會、中國宗教徒協會中華比丘尼協進會以及臺灣宗教 聯合會等團體,在3月11、12兩日舉辦「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臺灣《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公民論壇」。與會學者包含著名律師李永然、立委林岱樺、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士林地院庭長法官李建忠等人,探討國家基於憲法精 神,對宗教自由與人權之積極保障義務,以及目前亟欲推動制定的《宗教基本法》之緣起與內涵

▼許多宗教人士與會。(圖/主辦單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