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放生外來種」過好年 大陸已立法「構成刑事犯罪」

海南海口宗教團體流行放生海龜。(圖/翻攝新浪微博、美拍,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春節到了,各地的放生團體也蠢蠢欲動!海南海口市近日就出現大規模的放生活動,且動物種類涵蓋陸、海、空,還有不少外來種,可能破壞當地生態。當地林業局相關負責人指出,不管放生的是外來物種,或是當地物種,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嚴重的話甚至會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上海《澎湃新聞》報導,放生地點大多位於海口的海岸邊,最近可以說是每天都有,天天換不同地方,抓都抓不完,「2月8日來過一次,大約有20幾個人,搭2艘船,船上印着『南海福慧』,生物直接就倒入海中,好多當場就死了!」從放生團體的內部資料也可發現,他們當天共放了1000多隻水生生物,其中甚至還有3只保育類的海龜玳瑁

▼當地的宗教團體天天都在放生,規模分爲大、中、小,吸引了許多外來放生客。

海口市林業局行政執法支隊韓姓隊長指出,這些被放生的野生動物有的是養殖的,有的不是本地的,是外來種,會破壞生態,「動物不能隨意放生,這種放生活動對野生動物造成極大傷害,惡性循環,有了市場,會捉捕更多的野生動物,要堅決取締此類放生活動!」

海口市的放生團體相當有錢,幾乎每天都在放生,內部的簡介甚至還明目張膽地寫着,「海南長夏無冬氣候優勢,尤其爲寒冷冬季不方便放生的​​善友們提供各種方便。所有的成員以涓涓細流的方式,每天堅持放生海、陸、空各類物命。」由於放生活動層出不窮,海灘上經常能發現成羣死蛇、死海鰻,這些放生動物有的難以存活,有的會造成外來種入侵,給生態環境帶來隱患

▼海、陸、空物種都成爲放生目標

中國大陸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當地林業局的相關負責人也指出,不管放生的是本地物種,還是外來物種,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嚴重的還構成刑事犯罪,「市場上買的外來物種的放生,如巴西龜和一些魚類,這種放生是禁止的,而且還設定了罰責,對隨意放生外來物種構成刑事犯罪的,還要給予刑罰處理。」

▼放生團體「貨源充足」,連保育類都能弄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