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象牙印材僞裝花生糖 難逃海關法眼

桃園國際機場查獲旅客象牙印材僞裝成花生糖企圖闖關。(高興宇攝)

桃園國際機場查獲旅客將象牙印材僞裝成花生糖企圖闖關。(高興宇攝)

桃園國際機場查獲旅客將象牙印材僞裝成花生糖企圖闖關。(高興宇攝)

桃園國際機場臺北稽查組,查獲旅客將象牙印材僞裝成花生糖企圖闖關,海關規定全數象牙印材扣押外,並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42歲的鐘姓女子,13日傍晚搭乘國泰航空公司CX472班機香港來臺時,其托運行李中有兩盒沾滿花生粉的花生糖,因爲經海關X光掃瞄時發現有異狀,於是掛牌在其經過海關室時加以攔下開箱檢查

經海關開箱仔細搜查,果然發現兩盒沾滿花生粉的花生糖,全部都是象牙制的印材所僞裝,清點後共有120個,淨重5611公克。

海關說,貨物經鑑定結果,屬亞洲象非洲象之象牙,系屬1級野生動物保育類產製品,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

又該產製品爲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規範,除輸出入需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覈准外,尚需輸出國政府證明經濟部國貿局輸入許可證,始准予輸出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