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2片DVD拖417天還 女遭店家索賠1萬7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租DVD不還,小心罰金累積!雲林斗六就有民衆一年多前租了兩片DVD未還,接到店家催討電話,因爲逾期417天遭到店家索賠1萬7600元,平均一片DVD要價8800元!

不過一片DVD成本大約才600元,婦人認爲,就算是買斷也不可能要這麼多,氣得向消保官投訴。店家表示,延遲規定寫得很清楚,逾期一天得罰20元,婦人逾期417天加上其他費用,纔會這麼多錢。最後,雙方討價還價,纔將金額降到5000元。

消保官摁爲,行政院新聞局錄影節目帶出租業者會員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業者可以要求逾期歸還的消費者,將片子成本價賠當成買斷,但不能胡亂開價。最後,經過消保官協調,業者同意將罰款降到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