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糾紛 臺中17歲少年遭車行押至地下室

陳姓男子及潘、張等3人駕駛黑車太平興路597巷口,將曹姓高中生的車攔下,將曹強行帶走。(讀者提供/張妍臺中傳真)

警方將涉嫌押人的20歲陳姓男子等3人逮捕,帶回警局訊問。(太平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17歲曾姓少年,日前向北屯區某租賃汽車公司,租了1輛賓士車使用,在還車時卻發生租賃糾紛。曾姓少年7日又駕駛其他租賃車行太平區光興路597巷口時被攔下,車上3名男子把曾押走,警方花3個小時在北屯車行地下室將曹救出,全案依法將20歲陳姓男子及潘、張等2名少年送辦。太平警分局籲,暑假期間學生從事各種活動勿與人糾紛,千萬注意自身安全。

太平警分局指稱,7日晚間近9點許,獲報光興路597巷口有行車糾紛案員警到場後發現1輛自小客車遭毀損,並稱有1男學生遭人強行帶離現場,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以車追人,掌握涉嫌人等及涉案車輛,並在北屯區北屯路附近查獲涉案車輛,帶回涉案20歲陳嫌、16歲潘嫌及17歲張嫌等3人,及曾姓被害少年。

警方調查,曾姓男子因車輛租賃與陳姓男子產生糾紛,晚間陳姓男子偕同張男潘姓少年分駕駛兩自小客車於光興路上攔下曾姓男子所駕駛之自小客車,毀損後並強行將其帶走,全案將依違反刑法聚衆鬥毆、妨害自由、傷害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偵辦。

太平警分局指出,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對於脫序行爲警方必定強勢執法,不容許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以保障安寧秩序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