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販毒 男西瓜刀砍傷毒販手指判賠15萬

(示意圖/shutterstock)

朱姓男子爲了阻止黃姓毒販販賣毒品青少年,持西瓜刀黃男揮砍,導致黃男左手受傷,並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朱男雖辯稱當時爲了替警察拖延時間,擔心毒販攜帶武器,纔會持西瓜刀「自我保護」,不慎揮砍到黃男,但法官認爲他舉證不足,今判他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1月3日凌晨,黃男與張姓青少年客戶相約在板橋區國慶郵局門口面交,準備以8000元的價格交易26公克的毒品,朱男經朋友告知後趕往阻止,擔心對方手中有武器,爲了自保便隨手在路邊水果攤車上,拿走一把西瓜刀,卻在拉扯過程中砍傷黃男左手,警方獲報也在黃男身上查扣1包安非他命

黃男指控,他的左手手指等多處受傷,經過數月治療,手指至今仍有嚴重後遺症無法正常活動,遭西瓜刀追砍的心理創傷更是難以言喻,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朱男辯稱,他只是用手推了黃男一把,黃男見他手持西瓜刀欲伸手阻擋,纔會不小心受傷,他是爲了維護社會正義,保護友人不受對方傷害的「正當防衛」,並無過失或故意;法官認爲他就此均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判他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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