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工會大不易? 勞動部強調依法處理

「臺灣汽車貨運倉儲業產業工會」今(29日)上午至勞動部陳情,勞動部迴應表示,以往曾有個案僱主試圖以其優勢管理權,阻止勞工籌組工會,而被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爲裁決委員會認定違法,並給予連續處罰。

勞動部強調,勞工籌組工會及加入工會當爲重要的勞動權之一,《工會法》均有明文保障,換言之,勞工如欲籌組或加入工會,僱主應尊重其意願,任何不當干涉,禁止的管理行爲(例如:隔離約談,不確定的報復或懲處等)造成勞工怯於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團結權,都可能涉及違反《工會法》中不當勞動行爲的規定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應尊重勞工團結權的行使,不得以任何管理上的理由介入個別勞工之選擇與自由意願,保持中立,一旦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爲裁決委員會認定有不當介入之違法行爲,將會依法進行處罰15萬元。 有關要求加強汽車貨運暨倉儲業之勞動條件檢查,因汽車貨運暨倉儲業涉及公共安全,勞動部每年均規劃辦理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另透過跨部會協商機制,每年例行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辦理「常態性汽車貨運三業聯合稽查」。

此外,勞動部亦已將「運輸及倉儲業」列爲重點檢查對象,責請各地方政府於規劃一般檢查時優先選列,加強檢查之密度強度,如查有違法均依法處理。如駕駛有權益受損情形,亦可撥打本部「1955」專線,勞動部將於受理後第一時間責請各地方政府派員實施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