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看過來!租金額外費用教你計算 水電、瓦斯費不怕被坑

▲租到了房子,每個月除了負擔租金,其他水電費等額外費用怎麼算,計算標準沒有說清楚的話,後續可能產生其他爭議

精選書摘作者蔡志雄摘自/《租事順利:從挑屋、簽約到和平分手,房東與房客都要懂的租屋金律

租房子,除了租金之外,其他的費用怎麼算?像張淑晶就是使用電卡,每次儲值一千元,可是房客老是覺得用不了多久,又要儲值,光電費就花了好多錢,因此衍生了糾紛。所以租屋,水費、電費、瓦斯費怎麼算,也是一門大學問。

獨立門牌套房,因爲有獨立的電錶水錶、瓦斯表,所以自己使用多少,就按照帳單繳納,最便利計算。

至於分租套房,使用電力,通常房東會自行再加裝分表,這時候就會產生一度電要用幾元計費問題

臺電並不是統一一度電收多少錢,而是採用差別費率,當一戶用的總度數越高,計費標準也隨着提高。所以,當一間公寓隔出好多間套房,有那麼多臺冰箱冷氣、電視、洗衣機一起用電,加總在一起的度數就會非常可觀,每度的計費標準也會因此提高。

房東與房客之間,因爲電費計算標準產生爭議屢見不鮮,所以在新制租約應記載事項當中便明文規定,電費的計算標準要在租賃契約中載明清楚。

通常,分租套房一度電收費5元是最常見的,但是也有房東收費更高,一度電收費7元,8元,甚至說得誇張一點,既然新制租約只要求將電費收費標準載明清楚,那一度電收費寫15元,房東、房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也算符合規定,但這樣對房客公平嗎?

當然不公平啊,因爲臺電就算用夏季電費最高級距去算,一度電不過也才6點多元,換言之,無論公寓隔成分租套房再多間,用電總度數再高,一度電最高不過也才6點多元,房東一度電收15元,那真的是賺到翻過去了。當然,一度電15元是比較誇張的說法,但只要收超過6點多元的,其實都在賺房客的電費,可以稱爲「小臺電」了。

所以,當租賃專法實施,制定了個人房東使用應約定不得約定事項當中,進一步規定,除了要載明電費收費標準外,每度電收費不能超過臺電夏季電費的最高級距,包租業轉租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有同樣的規定。

至於新制租約也就是給企業房東所使用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仍維持只要載明電費收費標準即可,未來應會修正跟應約定不得約定事項相同,有最高級距的限制。

在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尚未修正前,房客只能靠自己保護自己,當碰到房東租約一度電收費超過6點多元的,直接打一個叉叉,另外找收費合理的房東吧!

相較於電費,水費跟瓦斯費通常會便宜很多,而且也很少會安裝水分表或瓦斯分表,所以通常分租套房水費是由房東吸收,瓦斯費也有可能內含在租金內,或者按人頭平均負擔。

至於分租雅房情形跟分租套房類似,就看房東有沒有安裝電的分表,如果有安裝,也是會有一度電收費多少的問題,但是相較於分租套房,分組雅房有更高的比例是沒有安裝電分表,而是依臺電帳單按照人頭平均負擔。

此外,有些出租物件會有共用部分,例如像客廳廚房等等,那麼即便每個房間有裝電分表,公共空間的電費還是要按人頭平均分攤

而且,這樣的情形下往往也容易產生爭執。例如有房客偏偏不待在房間吹冷氣,因爲那要完全自己負擔,於是老是跑到客廳吹冷氣,電費會由大家一起分攤;或者有房客想既然公共空間電費是大家一起分攤,那自己負擔的部分也沒多少,於是就開始產生浪費,使用完客廳冷氣卻沒有隨手關閉。

爲了克服以上的問題,我見過有房東突發奇想,就像洗衣機投幣一樣,把客廳冷氣也接上投幣機,要使用的人自己投幣,秒數倒數計時開始就通電,等到時間用完就跳電,然後要繼續使用請繼續投幣。

一來使用者付費,很公平,二來時間到了自動跳電關閉,絲毫不浪費,是個蠻聰明也挺有趣的方式。

★本圖、文經三民書局授權,摘自《租事順利:從挑屋、簽約到和平分手,房東與房客都要懂的租屋金律》

★作者蔡志雄,政大法律系畢業,律師高考及格,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全國第二名,租賃住宅管理人員,106年新北市優秀社會青年,Yahoo奇摩房地產、巨亨專欄作家,開設「RED612揪安心租賃管理公司」。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基隆律師公會常務監事、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臺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