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車縫擦撞拒6000元私了 騎士拿到收據變3萬苦喊:欺負人?

▲有熱心網友指出,原PO至少擦撞到兩塊,「烤兩塊只跟你拿6000元快速解決,很佛了。」(圖/翻攝自Facebook/爆廢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騎士15日在臉書「爆廢公社」PO文聲稱,自己因爲鑽車縫擦撞到其他車輛,當時車主詢問要不要用6000元私了,但沒有收據,他拒絕,後來拿到收據竟然直接變成賠償3萬元,「這是不是欺負人?」

原PO的文章一公開雖然引起社團內的網友熱烈討論,但大多數人都是站在挨撞車主那邊,還紛紛留言調侃,「有沒有後悔跟對方要收據了」、「整篇文都戳到笑點」、「人家喊6000元不給,收據來了就摸一摸鼻子吧」;不過也有網友認爲,原PO大概是擔心沒有收據私了後續會有問題,當下纔會拒絕,「我欣賞你,人生就是賭一口氣。」

▲原PO質疑是否被欺負,網友們幾乎一面倒力挺挨撞車主。(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還有曾經挨撞的駕駛分享自己的經驗說,「遇過剛從車廠維修出來的車,撞到我駕駛座的門(直行),一看就知道他全責,本來因爲趕時間想各弄各的,但對方堅持報警心想『你就不要後悔』,結果警察處理完他就打電話過來說要私了,但被我拒絕。」

其實,車禍賠償協調的糾紛也不少,加上牽涉到肇事責任鑑定、民事賠償,甚至是刑事的過失傷害等法律問題,民衆通常都會選擇謹慎處理。《ETtoday新聞雲》10日一篇報導中提到,投保強制險的保戶發生車禍時,產險公司保單條款無須派員出席協調會,但須派員爲額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保戶代表協商,且保單條款還約定責任險的保戶務必通知保險公司人員出席,不可以私下和解,保險公司也無須依私下和解的內容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