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塊拼圖!「醫療用笑氣」10月納管 流向未申報最高罰200萬

醫療笑氣資料照。(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濫用笑氣會影響維生素B12生成,進而影響血液神經功能,嚴重會造成缺氧昏迷,甚至死亡。食藥署今(3)日公告將「醫療用笑氣」納入追溯或追蹤應申報品項,強化監測。該項新制公告,也代表我國笑氣已全數納管完成。新制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未依規定申報者,最重可依《藥事法》第92條,處200萬元罰鍰。

林口長庚2019年發佈研究指出,2012年至2018年間,有9名青少年應吸食笑氣造成脊髓神經退化、受損,最嚴重的爲一名17歲少女,與朋友開趴接觸笑氣後上癮,3個月後逐漸出現下肢無力全身麻木症狀遭遇車禍後症狀愈發嚴重,至今仍無法獨立行走。

食藥署科長博文表示,我國爲強化笑氣管理,已先於去年10月公告納管食品用笑氣,今年工業局也將工業用笑氣列管,爲避免醫療用笑氣成爲濫用破口,雖過去未發生濫用情形,還是先行列管,未來全臺笑氣的流向將有跡可循。

我國目前核準醫療用笑氣共計2張許可證,每年使用量約65公噸,覈准適應症爲「吸入性全身麻醉、鎮痛」。食藥署爲掌握醫療用笑氣流向,避免流入非醫療用途,依據藥事法第6條之1第1項規定,於109年5月26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藥品類別草案,擬將「醫療用笑氣」納入追溯或追蹤應申報品項,以強化流向異常監測。

楊博文說,對於醫療用笑氣之許可證持有藥商、從事該類製劑批發業務之販賣業藥商,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份藥品追溯或追蹤資訊,上傳至食藥署所建置之藥品追溯或追蹤申報系統。新制上路後,未遵循申報流程業者,將可依《藥事法》第92條,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