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怒踹警用機車嗆沒閃燈 見12名員警態度軟化致歉

羅姓男子(紅圈)出腳踹倒警用機車。(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8日執行取締攤販勤務,羅姓酒醉男子見警用機車停在路中,竟大腳一踹,踢倒警車,還質疑警方怎麼沒有鳴放警笛、閃燈,但當他驚覺警察不是一人而已試圖逃離,隨即被攔下,他竟嗆「不要以爲我不懂!」直到12名警察將他團團包圍,態度纔開始軟化,哀求自己酒後失態,警訊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36歲羅姓男子8日晚間7時許,酒後在峨眉街徒步商圈閒逛,見一輛警用機車停在路中,員警站在旁邊開單,竟從後方踹倒機車,一旁協助處理的同仁見狀,立刻上前攔着羅男去路,正在開單的員警見狀上前,羅男大言不慚地說:「你車子擋在路中!」員警回答「執行勤務」,羅男說「不要以爲我不懂,怎麼沒有鳴放警笛、閃燈!」

員警立刻以無線電呼叫支援警力「峨眉街有人鬧事!」隨即趕來9輛機車、1輛汽車,連同取締攤販員警共12人,將羅男才乖乖拿出身分證件,承認自己酒後失態,頻頻向警方致歉,但已出腳踹車,酒測值0.99毫克。

萬華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備車輛執行任務時,臨時停車有較大彈性空間,警方呼籲民衆應理性飲酒,並強調絕不允許任何挑釁公權力之妨害公務行爲,警方將全力捍衛執法尊嚴,依法嚴辦,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