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騷擾檳榔攤 女臉書PO文討公道扯出「吃案」...新化分局:誤會了 

臺南新化陳姓女子遭醉男騷擾,臉書社羣PO文討公道,新化分局將受理查處。(圖/翻攝自陳女臉書)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新化區1名陳姓女網友,臉書社羣PO文指控1名男子欺負她及虐待她的狗,還罵她三字經耍流氓,請網友評理市警新化分局查出有醉男至檳榔攤要求幫代叫計程車被拒,加上狗狗狂吠,醉男口出三字經並作勢打狗出氣,事後陳女心有不甘,PO臉書社團請網友評理,警方將受理查處。

該名女網友PO文指控:一個大男人欺負她一個女人跟虐待他的狗,還罵她三字經,認爲該男子耍流氓,請網友評評理;經新化分局查證,該事發檳榔攤爲唪口派出所轄區北海道超市對面的檳榔攤,10月18日晚上遭一名酒醉男子至檳榔攤要求幫其代叫計程車,受僱檳榔攤的陳姓小姐表示,不知計程車業者電話,他們也沒有這項服務,此時在旁的小狗陌生人接近而狂吠不已,酒醉男被拒加上小狗狂吠,口出三字經並作勢打狗出氣,事後陳女心有不甘,PO臉書社團請網友評理。

新化分局指出,陳女於10月20日凌晨1時50分許至新化派出所要求備案,受理員警表示可受理報案並詢問是否提告,因陳女不知要告什麼?員警告知,部分民代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尋求其協助,此舉遭陳女及網友誤解爲警方吃案不受理報案,要找立委纔可解決。

新化派出所所長賴信宏說明表示,該案已由轄區唪口派出所通知當事人到所製作筆錄依法處理中,至於該所員警處理是否有疏失問題,經查證該所員警當時於瞭解案情後,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告訴,處理過程未違反規定,惟未說明相關基本法律常識,造成當事人誤解,這部分會再加強員警受理民衆報案教育,避免發生類似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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