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罰2億!元山「惡蛋液」竄餐飲業 食藥署加強突襲稽查

▲最重罰2億!元山「惡蛋液」竄餐飲業食藥署加強突襲稽查。(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元山蛋品使用過期破殼、長蛆蛋混制蛋液,販售給烘焙、自助餐等業者,引發社會譁然。食藥署今(14)日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蛋品流向管理,2個半小時的閉門會議得出結論,農委會方面會加強畜牧場源頭端管理;食藥署則提出3點聲明,包括對違規業者「嚴懲重罰」,會依照情節加權懲處,最高可罰2億元。

農委會簡任技正李宜謙表示,目前農委會對「格外蛋」的管理標準有2大點:一爲不能提供食用、二爲須填報流向記錄表。李宜謙表示,針對這些破損嚴重的格外蛋,都只能做成廚餘或提供給養豬業者使用,廚餘也是煮熟了才能給豬吃,不能進入食物鏈

此外,畜禽業者每天也要填報「流向紀錄表」,農委會會會同畜產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不定期抽查。李宜謙表示,「至今還沒發現不當之處」,但會持續加強管理,並宣導農民教育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則提到,爲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食藥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不定期突擊檢查,揪出不法業者,也會要求業者做好源頭管理,不可讓違規蛋品流入食品原料鏈與加工場域。若被查獲違規,食藥署會督促地方衛生局,依法嚴懲業者,就算是第一次違規,也會視加權比例處數百萬至數千萬元罰鍰,「絕對不會只罰6萬元」。

桃園市衛生局針對元山問題蛋液,持續進行下游回收。(圖/衛生局提供)

雖然農委會在記者會上提到「至今未發現格外蛋通報違規」,但卻發生元山蛋品使用過期蛋事件,被媒體視爲「自打嘴巴」。對此,李宜謙表示,針對在搬運過程中裂殼的蛋,只要蛋液未流出、蛋膜沒有問題,都不被視爲「格外蛋」,還是可以正常販售。

李宜謙向記者透露,元山蛋品可能是收到尚可販售的破殼蛋,卻沒有做好妥善保存,「現在天氣這麼熱,放幾天就臭掉了」。不過,他也表示自己非第一線稽查人員詳細情況還需等檢方與衛生單位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