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承諾! 郭正亮提修法 酒駕致重傷可沒入汽車

▲立委郭正亮資料照/記者李鍾泉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民進黨分區立委郭正亮在接任立委前因酒駕遭逮,當時挨民團痛批,他則承諾會提出反酒駕修法。郭正亮近日遵守承諾,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者強制納入社會勞動3天;若致人重傷或死亡,酒駕者還要被沒收汽車

郭正亮提案指出,近年針對酒駕處罰規定,不論是刑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均已與各主要先進國家同步,並提高罰責,皆朝向加重處罰之修法方向修正,卻未必有效遏阻酒後駕車之惡習。爲期能有效遏止酒駕者心存僥倖行爲,維護公共安全,納入強制從事社會勞動,給予酒駕累犯更有效能的矯治與教化,並對酒駕肇事者以沒入車輛行政手段,取代刑罰手段,因此擬修法。

根據修正條文,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酒駕兩次以上者,處9萬元罰鍰及強制從事社會勞動3天;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也曾加應即沒入該汽車的新規定。

另外,郭正亮也預計要修《菸酒管理法》,新增酒品包裝上必須要有「禁止酒駕」字樣。目前兩案都已連署完成,今天已送立院程序委員會排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