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死後留的財產 只有一年的薪水

▲左宗棠死後留的財產,竟然只有一年薪水。(圖/翻攝自網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左宗棠是清末重臣歷任浙江巡撫等職,任高官二十餘年,每年養廉金(清朝官員薪資較低,在本俸外加給的一種收入)2、3萬兩銀子照理說,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少,但卻只有他的一年薪資。

據《金羊網》報導,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述,曾祖父死時,4個兒子每人只分到5千兩銀子,合計2萬兩,只相當於左宗棠一年的薪資,讓人匪夷所思。左宗棠68歲時就立下遺囑「我廉餘不以肥家,有餘輒隨手散去」。

據報導,左宗棠在同治元年(1862年)寫信給兒子,「念家中拮据,未嘗不思多寄,然時局方艱,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爾曹年少無能,正宜多歷艱辛,練成財器境遇以清苦淡泊爲妙,不在多錢也。」,不僅教導子弟儉樸度日,自己也過着儉樸的生活。當了督撫以後,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窮冬猶衣縕袍」。

報導指出,左宗棠當了督撫以後,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窮冬猶衣縕袍」,將多餘的錢,多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外,做了許多公益事業,如修城牆,辦書局書院資助西征糧餉年譜中記載:光緒3年(1877年)6月,山西河南大旱,陜西及甘肅慶陽也發生饑荒,公(左宗棠)倡捐養廉銀萬兩。

據悉,左宗棠常以「不欲以一絲一粟自污素節」告誡自己。傳說一次有一名下屬拜見,臨走時留下了一罈泡菜,他見禮物貴重,也就收了,客人走後,家人打開罈子一看,原來是一罈金子,立即命人將「禮物」退回。還有,紅頂商人胡雪巖在上海送給他一份禮物,其中有一架金座珊瑚頂和兩支人蔘,將這兩件貴重禮品退還,只收了一些食品。他經手西征軍餉有幾千萬兩銀,但不貪不佔,就算是官場例規享受的補貼也不受理。

左宗棠任清朝高官20餘年,死後送贈太傅,諡「文襄」。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封二等侯,一生經歷了湘軍平定太平天國洋務運動、同治陝甘回變、清軍收復新疆之戰等重要歷史事件

▼左宗棠將多餘的錢,多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圖/翻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