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下了車,兩人便一同往沈什家趕去。因爲凌亦是來過一次沈什家的,所以還認路,也不着急,慢慢悠悠的跟在沈什後面。

“喂,你快點兒啊!慢慢悠悠,磨磨蹭蹭的,幾點能到?”沈什走了兩步,看凌亦不着急,倒是急了,問。

“反正也不忙,着什麼急?”凌亦笑了笑。

沈什瞪了他一眼,“我是不着急,但你不是還得回去?着急的人應該是你吧,我跟着急什麼?”

一聽這話,凌亦樂了:“那正好,我不回去了唄。”

“你可別不回去,我們家容不下你這麼大個人。”沈什警惕到。

這麼大個兒?凌亦一愣,低下頭看了看。自己也不胖,就是身高稍微高了點兒,一米八過了。但是沈什也是有一米八的,兩個人個頭兒差不多,哪來的這麼大這麼小?

“那我外面找個賓館好了。”凌亦提議,“反正回去晚了,肯定是進不了宿舍了。不如就在外面兒將就一晚上,明天早晨,我再來找你。”

沈什斟酌了一下,覺得這主意還行,就同意了。

到沈什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快七點了,天有些黑。

沈什家不大,就他和他父親兩個人住,現在沈什又只有晚上在,白天,家裡就沈什父親一個。看到沈什帶着凌亦過來,沈什父親有點兒意外,但更多的是高興。

“小什啊,帶朋友來啦?嗯,這小夥兒,真精神!”沈什父親說話咬字不是很清晰,但凌亦還是能聽出來,沈什父親是在誇獎他。

“謝謝叔叔!”凌亦笑道。

沈什可能運動啊什麼的不太擅長,但是他有一個最好的,也是最重要的優點就是,他會做飯。

不但會做,而且做得還很好。

“嘖嘖,做的還挺好,這顏色。”凌亦看着端着盤子繫着圍裙的沈什,毫不吝嗇的誇獎道。

“那是!我做的肯定好。”沈什得意道。

凌亦一看盤子放在桌子上了,伸手就去拿了片兒肉,塞到嘴裡。

“嚯嚯嚯,真燙!沈什,你要謀殺親父?”凌亦抱怨。

沈什沒理他,端着粥和菜做到沈什父親的面前,吹了吹,親自給老爺子喂。

其細心之程度令凌亦目瞪口呆。

沈什父親沒覺得有個外人,讓兒子喂怎麼樣,而是內心自豪的想:哈哈哈,看,這可是我兒子,孝順吧?他會做飯,能餵我,還能照顧我,你們的兒子呢?行嗎?不行!哈哈哈

事實證明,沈什父親還是對自己兒子能幹這一點,非常自豪的。

沈什的父親下半身癱瘓,行動非常不便。所以,沈什只能自己去打水給父親擦身,洗臉。忙活一通,等父親睡着之後,再把屋子裡的碗筷收拾利索。不得不承認,沈什的確能算上“居家好男人”類型的。

“你忙吧,我走了。”凌亦看沈什收拾的差不多了,就準備走。

“你要不就留下吧?天兒都這麼晚了。”沈什一看錶,已經九點多了,也不好意思趕人。畢竟人家還幫過你呢。

“行啊!”出乎意料的,凌亦沒拒絕,而是脫鞋直接躺倒沈什的牀上。

沈什頓時有了一種他一定是故意的的感覺。

不過沈什沒趕他下去,而是自己在地上打了地鋪。

“怎麼樣,我們家不錯吧?”沈什半開玩笑的問凌亦。

“……的確不錯。”凌亦翻了個身,看着面前破敗的牆,開裂的牆皮。整個不到三十平米的小屋,住兩個人,已經很擁擠了。

“你和你爸,怎麼不去租個好點的房子?”凌亦問。

“……沒錢啊。”

凌亦有點兒驚訝:“這點兒錢都沒有?”

沈什頓了頓,道:“嗯。外面稍微好一點兒的房子,一個月就要上千。我爸還得看病呢,哪兒能把錢都用在租房子上?再說了,這地方也不錯,你看,多清淨?至於牆嗎……嘖嘖,回來刷一刷就好了。”

是夠清靜。

都清淨到墓地邊上了。

沈什家後面是墓園。本來這地方就是郊區,很冷清。因爲後面地兒大,就給改造成了墓園。沈什家在這裡很久了,那是沈什的父親還沒事。還是他們在這兒住了好多年,才改成公墓的。

改建的人問過他們,要不要搬走,他們給拆房子的錢。沈什和他父親一開始打算同意的,但是得知了這房子要按平米算錢,還要看地點要求時,就不淡定了。

這房子總共才三十多平米,而且地兒也不好,一平米也不貴。摺合一下,才幾萬塊錢,也就夠沈什父親看幾次病,買點藥。外面那些差不多的房子,都買不到。這麼一想,沈什就決定,不搬了。反正墓地就墓地,他們家就倆人,住的開,也不怕晦氣。至於房子破嗎,第二天,沈什就低價買了桶白油漆,然後用小毛刷,刷了一天,給這破牆弄的像個樣子。

不過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這幾年,原本刷的好好的牆又開始掉牆皮

,甚至有的地兒還長了苔了。沈什父親不在意,沈什也懶得再刷牆。就這麼湊乎過吧,能主人就行。錢什麼的,還是留着給父親看病買藥。

沈什是個大孝子,凌亦卻不這麼認爲。

“住墓園後面嗎?回來這屋子再纏上什麼東西?”他冷笑道。

“靠,凌亦,你可別咒我!這房子都住了多少年了,都沒事!”沈什有點不高興,於是直接爆粗口。

“不是不是,你別生氣。”沈什看凌亦生氣了,慌忙解釋,“你看啊,這地兒這麼破,而且這麼陰森,你爸癱瘓,肯定對他腿不好。而且還這麼潮溼,夏天還進蟲子呢,對吧?”

沈什沉默了,他怎麼沒想到呢?

“我先去洗洗臉。”沈什站了起來,接了盆水洗臉。

“你要是不介意的話,咱就去外面租房子。”凌亦說。

沈什拿起毛巾,胡亂擦了把臉,接道:“去哪兒租?帶着我爸?”

“去咱們學校那邊,那邊不有好多租給大學生和中學生的房子嗎?”凌亦說,“你帶着你爸,去那住,怎麼樣?”

“那的房子我知道,太貴。一個月就要一千多。”沈什說,“要是幾百,我還能勉強接受,一千以上,不行。”

凌亦知道,沈什不是財迷,而是他真的拿不出這麼多錢。

看他平時生活就知道了。連衣服都是舊的,沒準還有的是他爸穿的呢,那樣式可夠老。

“咱們合租吧。”凌亦提議,“租個大點兒的,夠三個人住的。我出房錢。”

“你出錢,我白住?”沈什聽着這話,怎麼想怎麼奇怪。

嗯,怎麼有種包養小白臉的感覺?

“你?當然不是……”“怎麼,得出多少錢?要是超過一千就算了,我沒錢。”沈什有點炸毛了。

“你,你就做飯就行了。”凌亦說。

“你這是聘保姆呢?我不幹。”沈什哼道。

“那你就別合租了唄。”凌亦慢悠悠轉了個身。

“……行!做飯就做飯!保姆就保姆!租吧,你出錢啊?”沈什禁不住“合租凌亦出錢”的誘惑,同意了。

“誒,凌亦,你家很有錢?”

“嗯……還好吧!”

“那你家長肯定對你很好吧?”

“……”凌亦轉過來,看着躺在地上的沈什,“你困嗎?我困了,晚安。”

“哦好。”

“晚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