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 記憶,虛華的軀殼
[粗體]生命就是一支菸,起初潔白規整,一點點被命運燃燒殆盡,留下一攤灰白粉末,骯髒醜陋。[/粗體]
週五的下午,沒有課,艾默樂得一刻鬆閒。她毅然決然離開了MIT的實驗室,跟着嚴雨回國,在所普通的大學裡找了個講師的位子。有多少人爲她惋惜,有多少人暗自高興。她無所謂,在哪裡,做些什麼都無所謂。工作,不過是一個早上起牀理由而已。
艾默靜靜的放下手裡的書,有點兒晃神,太久的低頭注視讓她眼睛暫時無法聚焦。窗外的陽光很強烈,但是沒有記憶中熟悉的蟬聲。她不習慣用空調,從儲藏室搬出老久的電風扇,慢慢的吹。她喜歡聽這樣單調而有些刺耳的聲音。讓她想起自己離開這片土地之前的幼時記憶。十五年之間,這個國家改變了太多,讓她一時間無法適從,只能守着記憶固執的活着。
電風扇轉過頭,輕輕的吹拂着她墨黑色的長髮,臉上一陣涼,伸手去摸,竟已浸滿了淚。她自嘲的彎了彎嘴角,點了一根菸,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讓濃郁的味道充滿整個胸膛,被煙霧籠罩的某個地方在隱隱作痛。
嚴雨不知道她抽菸,艾默在人前從來都是標榜最討厭煙味的,並以此爲藉口逼迫了她生命中三個男人,祖父,父親和嚴雨,都爲她戒了煙。她記得念碩士的時候,嚴雨剛剛當上經理,每天早出晚歸,回家就打開電腦察看數據,收發email。有一天實在很累,就買了一盒煙,抽了一根。嚴雨把剩下的煙都交給了艾默,讓她監督他不要復抽。卻不知道,艾默監守自盜,幹掉了那一整盒之後,就養成了偷偷抽菸的習慣。
那時候的艾默很迷茫。她想不清楚自己每天辛苦的研究到底爲了什麼。她深深的迷上了寫作,在網路上,寫一些灰暗陰沉的文字,沒有複雜的情結,只有單純的場景,一個連接着一個。那樣的文字並比不上正統的言情吸引人,讀者不算多,卻一直忠實的追逐着她渙散迷濛的腳步。她文中的女主必定身世坎坷,被所愛的男人慘無人道的虐着,鮮血,殘破的肢體,**裸的**。
在她的文字裡,艾默一遍遍的描寫着女主點菸,坐在角落裡吸菸,看着升騰的煙霧發呆的場景。彷彿生命就是一支菸,起初潔白規整,一點點被命運燃燒殆盡,留下一攤灰白粉末,骯髒醜陋。
她不喜歡看那些青澀校園的愛情故事,可是她這一次忍不住婷的誘惑看了這一本。結果呢,不過是自找煩惱。艾默擡腳把那本書從形狀有些怪異的實木茶几上的踢了下去,隨手磕了磕菸灰,正好落在書的封皮上。素雅的鉛筆畫,簡單的輪廓,複雜的花紋,就像那個時候的日子。表面上單調,枯燥,內裡激情澎湃,熱血沸騰。灰色的菸灰彷彿一層塵土,掩蓋了那片純淨。
逝去的已經逝去。她想,她應該不會再懷念那時候的懵懂無知,自以爲是。生活是要拿來享受的。即便,只剩下了虛華的軀殼。
人的記憶總是不那麼可靠的。多年之後,快樂的事情,只剩下快樂的感覺。卻想不起爲什麼要快樂。彷彿開心就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情。只要朋友在一起,不需要做什麼,不需要說什麼,太陽就是暖洋洋的,陰天是涼爽舒適的,就連風雨也都是激情浪漫的。
傷心的事,卻總是記得很清楚。連牆角的那一塊殘缺,鞋尖上的一個污點,眼淚劃過臉頰的熱度,流入嘴中的苦澀,都那麼真切。時間,慢慢的把她曾經那樣精心守護的一串串記憶,拉扯斷了線,散落成一地零落的珠子。
總也分不清楚,那些事情發生的順序。有時候,甚至連前因後果也記不太清楚了。只是那些在夢裡重複出現的片斷,一遍又一遍的重複上演。到最後,已經分不清楚,哪些是真正發生過的,哪些是自己幻想出來的。哪些是當時的心情,哪些是後來的持續。混沌成了一團迷霧,壓縮了藏在心中的某個角落。在自己意識最薄弱的時候,隨着嘴邊升騰的煙霧,把她緊緊地包圍在內。
有時候,她覺得自己很無聊。誰沒有經歷過那樣的青春。懵懂的激情基本上都帶着雷同的背景,雷同的人物,雷同的故事情節。每個人都經歷了,也許很多人都忘記了,也許很多人還記得。她曾經以爲自己都忘記了,放下了。至少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她再也沒有夢到當年的那些事情。
可是婷有意無意中留下的這本書,卻讓她又想起來了。一些清晰的,模糊的名字,一些清晰的,模糊的畫面,一些清晰的,模糊的情感,在心海中漂浮着。抓不太準,只是耳邊突然響起了那年生日經年傳來的那首歌。她似乎能想象到他躲在陽臺上錄音的樣子。很認真,一遍又一遍的重複着,希望能達到最好的效果。記憶裡他的歌聲依然距離原唱跑的有些遠。不過她每一次聽,還是會流淚。
她知道,那首歌裡每一句話,都是經年從心底裡說給她聽的。她不曾懷疑過,因爲她不會被他故作鎮定的表情所矇騙。當人脫離了視覺的影響,才能從聲音裡,辨別出情感。最最純粹,最最真摯的。
經年唱了,很愛很愛你。所以,他在她的心上,深深的刻下了虧欠的印記。一輩子也無法磨滅。
把菸蒂狠狠地壓進了水果盤子裡面。她擡頭看了看牆上的掛鐘,她又要遲到了。把屋子裡開窗放氣,掃掉了菸灰,噴了空氣清新劑,一切恢復如常,洗漱乾淨,已經過了和於書桓約定的時間,她依然坐在梳妝檯前吹着自己的長髮。墨黑色,長直髮,並不是今年的流行。海藻一樣披散開,包裹着她的身體。但是她執著的留着,留了這麼多年。只因爲他的一句,很好看。女人很臭美,爲了追趕流行,不擇手段。但是在自己所愛的男人面前,女人都是傻子。
套上香家的小禮服,拉開鞋櫃,站在一大片專門定做的架子前面,又浪費了一些時間,這才拉出一雙,踩上,出了門。
從車上走下來,順手把車鑰匙扔給泊車小弟,連帶着一張不算小的票子。她今天又遲到了。習慣性的,她對見到的任何一個人,都有所補償。
身穿休閒裝的於書桓已經坐在他們專署的位子上,慢慢的品着一杯酒。搖晃酒杯的手指很漂亮,讓作爲女人的她很嫉妒。
記憶裡的經年手很大。有一天中午在教室裡吃飯的時候,他從身後矇住了她的眼睛,讓她猜猜他是誰。對面小四後來說,他的手基本上把她的整張小臉都遮住了,那個樣子,很逗笑。她自己看不到她被遮住臉的樣子。她只是記得,生物課實驗的時候,他偷偷和她組裡的人換了位子。在大大的課桌下面,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手裡,緊緊地握着。她的手消失在他的掌心,很溫暖,很緊張,很心動,很刺激的感覺。
他說,她們的手大小很相配。那時候,艾默以爲,他們的手會一直這樣握下去。直到天長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