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在邵辰用盡了花言巧語,終於將錢豔給打發走了。天啊,這要是讓劉豐看見,一定會氣吐血的。人家都花言巧語地想將錢豔哄到手,邵辰卻花言巧語地將錢豔打發走了。
沒有了錢豔的累贅,邵辰終於鬆了一口氣。他現在能做的,就是表現的不好一些,然後慢慢地消磨這少女的心思吧。
飯後散步,是邵辰從小養成的習慣。有事兒的事情辦事,沒事兒的時候閒溜達。尤其是在這校園內,晚飯過後更是非常的悠閒。
樹蔭之下,成雙成對的情侶坐在地上,相互倚靠着;還有一起看書或者聽聲音的。反正,他們的生活叫邵辰羨慕不已。如果,如果鄭萱沒有死的話,他倆是不是也可以過上這樣的生活?
可惜……
當邵辰剛剛決定要接受鄭萱的時候,竟然發生了這種事,讓邵辰剛剛燃起的火一下子被撲滅了。就好像一個人剛一發財,然後馬上又破產了,還不如從來都沒有過呢。剛擁有的幸福,一瞬間就沒了,還沒開始享受呢。這種打擊,豈是人所能承受的?即便是修真者,也很痛苦。
走了兩步道,邵辰便沒有了在校園內散步的興致。看着他們成雙成對的,邵辰心裡難過。於是,爲了更好的散心,他便走出了學校。
臨近書洋商貿大學的公園,僅僅只有五百米。步行幾分鐘,就走到了。這個公園沒有名字,也不是很大,更是免費的。也正因爲如此,成爲了附近小區居民們飯後散步的主要場所。
邵辰此刻的心情,不太喜歡熱鬧,所以特意走了一條比較偏僻的小道,只想一個人清靜清靜。但還是那句老話,樹欲靜而風不止。就在邵辰心裡剛剛安寧片刻的時候,卻突然走過來兩男一女。
兩個男人還算正常一點,沒什麼特別的。就是那個女的,惹的邵辰不自覺地盯着她看。倒不是因爲那個女人長得有多漂亮,而是她打扮的實在太另類。
一頭純藍色的短髮,四六分的;一對骷髏耳釘,瞅的可嚇人了。當然,光是這些也就不奇怪了。最讓邵辰感到不解的是,這個看上去也就二十來歲的丫頭,戴着個骷髏耳釘的同時,還戴着個十字架!有這麼搭配的麼?
“等一下!”其中一個個子稍微高一些的男子走到邵辰前面將其攔下,道,“可是邵辰?”
“嗯?”邵辰有些不解,自己有這麼出名麼?
“那就是了?”男子沒有多說廢話,上來就一腳往邵辰的肚子上踢去。
我靠,還帶這樣的?邵辰一機靈,馬上向一旁閃躲。這男子一看就是普通人一個,甚至還不如厲害點的普通人叫,他的一腳,要是邵辰再躲不過去,那別想在修真界裡混了。
只是,讓邵辰沒有想到的是,另外一男一女也沒有閒着。稍矮一點的男子拿出一把水果刀,而外一名女子戴上了一副拳套。一句廢話也沒有,上來就開打。
當然,別說是他們三人了,就是三十人,也不可能是邵辰的對手。只是,邵辰卻沒有還手,而是一直地閃躲或者格擋。他很好奇,雖然自己長得有些小帥(太自戀了),但還不至於讓人看到了就嫉妒地要打要殺吧?
所謂事出反常必有妖,那個男人確認了自己是邵辰後,三人動手就打。這很明顯,有人指使他們,找自己的麻煩。
不說問,邵辰都猜到是誰了。最近一段時間內,他就貌似得罪過一個人——劉豐!
沒想到啊,那小子竟然如此地雞腸小肚。當然,這三個流氓邵辰也不會放在眼裡。現在這個社會,幹哪一行的都不容易,尤其是當流氓的。這種職業沒有底薪,而且工作性質還危險。邵辰很同情他們,所以並沒有下死手,只是一味地格擋。想等他們打累了,然後也就放他們走了。
可能有人會問,邵辰是不是太慈愛了?人家都打到門口了,還同情他們?
這一點,很多人可能不理解。當一個人達到了一定的高度時,就算上層社會的人們給他惹了再大的麻煩,他也不會往心裡去。
就好像一個騎三輪的,不小心把法拉利撞了。那讓騎三輪的人陪得起麼?當然陪不起,就是把他賣了,也不夠買輛法拉利的。這時多數的車主,也都那麼算了,畢竟人家騎三輪的生活本來就不容易了。
邵辰何嘗不也是這樣?他都修煉到凝神初期的境界了,雖然做不到翻手爲雲,覆手爲雨,但通過與柳月一戰之後,他的戰鬥力也算是達到駭人聽聞的地步了,能和幾個只會耍耍拳腳的小流氓較勁麼?
不過雖然邵辰不跟他們較勁,可有人要跟他們較勁。就在這時,邵辰耳朵裡突然傳來了熟悉的聲音:“警察,前面打架的四人,立刻停手,不然開槍了!”
我擦,打個架而已,至於開槍嘛!
不用看,邵辰也聽得出來,這人正是許久沒見的苗明。前段時間苗明也找了邵辰,只是邵辰因爲在空間裡修煉,在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如同消失在這個世界一般,叫苗明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他了。所以一來二去的,苗明發現邵辰也沒把她當回事,本來心裡燃燒起來的某種想法,也破滅了。
“嗨嗨,警察女士,那東西可不是開玩笑的,快收起來。”邵辰不怕槍,但並不代表所有人都不怕。看到苗明真把槍拿出來了,那三個流氓馬上舉手投降。開玩笑,他們只不過是一般的混混,連黑道都算不上。就算是黑道大哥站這,有把槍指着他也照樣麻爪。
苗明瞄了一眼邵辰,略微地事了一絲怒氣。貌似,是因爲邵辰在她的世界裡消失了三個多月的原故吧。本來,苗明很生邵辰的氣,決定以後再也不管他的事了。他那麼厲害,簡直就像傳說中的劍俠,還有什麼事他擺不平的?
只是,當今天苗明一個人在這兒附近巡邏的時候,卻發現四個人在打架。而被打的那一個,竟然就是邵辰。一開始,苗明還真就沒想管。這種打架事件,經常有的事情,也管不過來。但是又想到,萬一那三個人把邵辰打出火氣來了,邵辰把劍一拿,豈不是三兩招就得滅了三條人命嘛!
不行,得管。於是,苗明便衝了上來。本來巡邏是兩個人的事,但因爲那個搭檔臨時有事,提前下班了,所以此刻就苗明一個人。
“少廢話,你們四個,都跟我回警局。”苗明主要是指着那三個,讓他們別再動手了。雖然明面上好像在針對那三個流氓,但實際上是在幫他們。
苗明的意思,跟錢豔一樣,都知道邵辰不是好惹的。誰要是惹了他,除非沒徹底激怒,不然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爲了避免慘劇的發生,苗明決定挺身走險,會一會這個不願意見自己的男人。
“我也要跟你回警局?”剛看到苗明的時候,邵辰有一絲的驚喜。好久不見了,應該寒暄一下。可惜,人家苗明根本就沒給邵辰這個機會,就瞄了他一眼後,就跟不認識人兒似的,然後公事公辦,還要押他回警局,一下子,腦袋有點轉不過彎來。
“當然,你有什麼特別麼?”苗明沒好氣地嗔了一句,然後拿手槍指着四個人道,“警局就在不遠處,不出十分鐘就走到,你們前面走,我在後面得看着你們,不然你們該跑了。”
四個人啊那可是,苗明可抓不過來。只好,讓他們在前面走着,然後她用槍在後面指着。這樣一來,誰也不敢跑了吧!
只是她忽略了一點,他們四個只不過是街頭打個架而已,不至於用這種方式帶回警局吧?
苗明說了,我一個弱女子,除了一把槍能拿得出手,還能咋辦?可惜委屈了四位了,除了邵辰外,那三人舉着個手,然後走在前面,後面再跟着個警察,還拿槍指着他們。
頓時,一條小街的回頭率,直線上升到了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