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黎之微笑,“你以爲你在拍電影,”
林淼卻並沒有否認,“十七歲那年,我是拍過兩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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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杜黎之皺了皺眉頭,不知道他爲什麼突然轉移話題。林淼卻站起來拉他,“走吧,下去說。”
杜黎之順手把西裝外套塞進他的手裡,不着痕跡地擋掉了他伸過來的手,“謝謝。”
林淼愣了一下,脣邊浮起一抹意味深長的笑意,把外套挎在臂彎裡,伸手揉了揉杜黎之的頭髮,“不客氣,捲毛狗狗。”
杜黎之有八分之一的東歐血統,黑髮黑眼,眉眼細長,從外表看完完全全是個中國人,只是不管怎麼打理,髮梢總那麼微微卷着,讓他整個人看起來少了點兒嚴肅,多了點兒可愛。但這世界上敢當面嘲笑他頭髮的除了眼前整個人,就只有——
林淼非常自然地收回手,微笑道:“想起來了?”似乎做出剛剛無禮動作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杜黎之嘴角抽搐,把被弄得一團糟的頭髮勉強捋順,眯眼看了他半晌,突然輕笑:“呵——沒想到當年名震娛樂圈的金毛,竟然是傳說中的*!這麼說,新聞上的綁架撕票全他媽是你爸放的煙霧彈?你其實是被你爸弄走了?”眼前的男子身量修長行動離落渾身散發出一種說不出的氣質——雖然內裡依舊猥瑣無下限=_=,若不是輪廓裡依稀有當初少年的影子,完全不像是一個人。
林淼揚眉:“嗯哼。捲毛狗狗最聰明瞭。”
杜黎之照着他屁股給了一腳:“……滾你奶奶的!不過……你怎麼知道【正義使者】是我?”別說都這麼多年沒見過了,當年也未見得有多少交情,而且網遊上誰都看不見誰,更何況就算見着了也不一定能認出來。
林淼淡定地拍了拍屁股,眨眨眼睛:“親,我不相信你腫麼辦?”說着做了個可憐兮兮對手指的動作:“這樣好了,你把手機號給我,我就勉強相信你。”說着還伸出一根手指模擬了個表情小人兒摳鼻的動作。這麼猥瑣的動作讓他一做竟然還蠻優雅。=_=
杜黎之:……
向杜黎之要手機號碼那段時間正是林淼人生的低谷期,整天掛在網上無所事事,靠着開網店掙點兒錢零花,此外除了混BS就是渣網遊,賣萌裝蠢無所不用其極,彷彿只有這樣才能把他從那個噩夢裡拯救出來,讓他覺得他不是他,那些一想起來都能讓他渾身發抖的事情,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林淼打小就不是個讓人省心的孩子,天生運動細胞特別發達,上樹掏鳥,下河摸魚,跟區政府大院兒裡的小孩子們打架鬥毆,沒幾天就得弄一身傷——一半是打架打的,另一半是他老爹拿鞋底抽的。十六歲那年,正值叛逆期的少年突然迷上了電影,決心要做這世界上最耀眼的明星。林淼就這麼輟學跑去娛樂公司毛遂自薦,少年長得好又有天分,半年後第一部電影問世,就一舉拿下當年的最佳男配角。
當時杜黎之還是個小小的實習生,剛到一家娛樂雜誌,接到的頭一份“打雜”的工作,就是“伺候”好到給雜誌社拍封面照的“小霸王”金毛。沒錯,當時尚未完全長成的少年林淼染了一頭金黃的頭髮,穿着一身朋克裝洞洞牛仔褲,整個人拽的二五八萬目中無人鼻孔朝天。還取了個濫俗到極點的藝名——金毛。至於他原本的名字,反倒沒什麼人知道。
——林淼祖上是書香門第,祖父、父親又都是國家幹部,家教很嚴,他從小就被逼着成爲一個優雅有氣質有內涵的人,怎樣穿衣怎樣吃飯讀什麼樣的書和什麼樣的人交往甚至包括怎樣微笑,處處受到限制,所以逃離家庭出來混娛樂圈的林淼,故意怎樣粗俗怎樣無禮怎樣放肆便怎樣來,沒多久在娛樂圈就有了“小霸王”的名頭
。
當時林淼的骨架雖然還沒發育完全,但身量已然比杜黎之高不少。初見面杜黎之連個招呼都還沒來得及打,林淼吊兒郎當地上前兩步伸手在杜黎之頭上粗暴地揉了幾下,眯着眼嘴角一歪:“好可愛的捲毛狗狗~”
杜黎之的迴應是一拳打得他兩管鼻血長流。
林淼的經紀人要發飆,林淼卻撩起T恤擦了擦鼻血,說:“你出去!驕傲的捲毛狗狗,我最喜歡了。”
人是當紅的明星,自個兒一個小攝影師助理,打了人一拳人都沒計較,杜黎之也不好那麼嬌氣就此不幹了,便忍氣吞聲地做起了小助理。除了封面攝影還要做一個寫真專題,所以光化妝、拍照就折騰了一下午。傳聞中各種難伺候的小明星竟然出人意料地配合,就是一逮着空子就撈住杜黎之的腦袋猛揉,走前還不忘來個臨別一揉,湊到他耳邊輕笑道:“捲毛狗狗,你很有趣,尤其是生氣的樣子特別可愛。我會來找你的,嗯?”
杜黎之特別想再給他一拳,礙於有人在場,咬牙切齒地笑道:“謝謝,你也很有趣。”
杜黎之從不是吃了虧忍氣吞聲的人,更兼年輕氣盛,所以下了班找了朋友查到林淼住的地兒,蹲了兩晚上在背巷兒裡堵到林淼,一板磚給人開了瓢,還特別找抽地說:“我很可愛吧?這禮物你可喜歡?” 說完揚長而去。
林淼伸手一摸摸了一手血,卻對着杜黎之的背影大聲道:“當然喜歡啊。我笑納了,捲毛狗狗。”
一時意氣把當紅明星開了瓢,事後杜黎之也有點兒後怕,之後幾天林淼一直沒有動靜,再次聽到他的消息卻是——整版整版的娛樂刊物娛樂網站全是一個新聞:人氣演員“小霸王”金毛被人綁架,救援時遭遇撕票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當時杜黎之還很是悵惘了一陣子,心想如果他沒給人後腦勺上來一板磚,人是不是就不會死那麼快?
“……後來我被我爸綁回家剃了個禿瓢,送到西南軍區‘堵槍眼兒’去了。別笑,這是老頭子的原話。”
“要我說送什麼西南軍區?剃都剃了,直接送去出家得了。”
林淼擊掌笑道:“好主意!”
杜黎之:……
那時候林淼被他老爸狠心送去當兵,林淼心裡憋着一股勁兒怎麼苦怎麼練凡事爭先,就想着要堂堂正正地離開這“鬼地兒”給他老子一個漂亮的“耳刮子”,沒成想部隊兩年竟然愛上了這身軍裝,特種兵中隊來選人的時候,他不顧父親的反對報了名,如願以償地被選去中國最精英的部隊。三年間執行了許多極限任務,出生入死多少回,直到一年前一次秘密任務因情報失誤,一同執行任務的戰友幾乎全軍覆沒,林淼是唯一的倖存者。
眼睜睜看着朝夕相處的戰友一個個倒下而無能爲力,那段時間林淼幾乎萬念俱灰,傷愈後便向上級申請退役。部隊的心理專家也認爲他目前的心理狀況不再適合當特種兵了,上級批准了他的申請,他一個人如同行屍走肉一般回到了這個他從小長大的城市。
因爲他之前從事的保密工作,所以一年之內必須每天去軍區網站上籤到,以便上級監控他的行蹤
。所以他租了個房子弄了臺電腦,整天除了簽到不是吃飯就是睡覺。父親來看過他幾次,很心疼兒子卻也知道這事兒勸了也沒用,正好兒子也到了結婚的年齡,便三天兩頭託人給林淼介紹女朋友。
“那會兒老頭子天天逼我去相親,”林淼聳了聳肩,“煩都煩死了。”
“你去了?”
“嗯。要不怎麼着?別看老頭子在外頭一天天人模狗樣的,在家裡就一無賴,我不去他就拿刀抹脖子。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那會兒林淼哪有心情去相親,別說他根本對女人沒興趣,就算喜歡他也根本提不起興致。爲了擋女人,他乾脆不刮鬍子不理髮生生把自個兒弄成個野人樣兒,每回相親穿身又髒又破的衣裳再說兩句瘋話,保證一頓飯吃不完對方就落荒而逃。一來二去,“林書記的兒子是個瘋子”的傳聞就在高層不脛而走,他老爹急得跳腳恨不能拿大棍子抽他,卻再沒一個女的肯跟他兒子見面。
“後來呢?”
“老頭子氣急了,又奈何不了我,就找關係把我在部隊的卡給凍結了。”
杜黎之:……
“那時候我就一臺電腦3000塊現金,我左右沒事兒幹,就鼓搗了個淘寶店。”虎毒不食子,就算林淼什麼也不做,林長春也不可能把兒子餓死在家裡。那時候,戰友慘死的陰影幾乎如影隨形無法解脫,他不得不找些事兒轉移注意力,開網店混BS渣網遊,他像一個真正的御宅族一樣,天天泡在虛擬的世界裡塑造出一個虛擬的自己,在論壇上掐架罵人,網遊裡裝純賣萌無所不用其極,彷彿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從那個噩夢裡短暫地逃離。直到——遇見遊戲裡“同病相憐”的【正義使者】,那種怎樣鬧騰也填不滿空蕩蕩的寂寞竟然一點點消失,他一邊繼續裝蠢佔便宜一邊卻在屏幕後頭偷偷地笑。等他發現自己這類似神經病的行爲的時候,驀然察覺到一年來如跗骨之蛆纏繞着他的痛苦竟然已經慢慢消失。
也許是時間,但一定不僅僅是時間。
所以聽到杜黎之要離開,林淼一下子慌了,就像溺水之人死命揪住那一根稻草,林淼死纏爛打弄到了杜黎之的手機號碼。只一眼——深埋心底多年的往事便翻起了浪花。
被父親綁走的那天,他剛託人搞到了杜黎之的手機號碼。他當時對“捲毛狗狗”蠻有興趣,是有跟人玩玩兒的打算,特意多看了幾遍把號碼記在了心裡。難得這麼六七年過去,杜黎之竟然沒換過手機號。
有時候緣分就是……讓你在錯的時間離開對的人,等到對的時間再相遇。
“淘寶店?賣什麼?”
“杜蕾斯。避孕套著名品牌。”
杜黎之:……
“我昨兒把店關了。”
“然後?”
“還有不少存貨,估計夠咱倆用一輩子了。”
迴應林淼的是一記猛拳,兩管鼻血長流。
其實以他的身手,能躲開的,但在那一刻,他突然不想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