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黎曦很認真,拉我去了人民公園邊上一家炒栗子店。後來黎曦說,那是他覺得他吃過炒栗子做的最好吃的。這些都是我後來才體會出來的他的好。

男女朋友的相處,總歸是要有親密動作的,譬如拉手。

也許是黎曦那天的樣子,也許是黎曦帶我去吃一個個我想吃的東西,走在路上,我的手不自覺的拉上他的。

有悸動,有緊張…畢竟長這麼大,男女朋友的拉手我還是第一次。黎曦的手指節很明顯,很有觸感,至少當時是那樣的感覺。

黎曦應該是緊張的,因爲最開始的很長時間,我感覺到他的手是有點僵硬的。那會的我沒有注意這些,只是後來慢慢體會,才嘴角上揚的笑了,原來那時的黎曦還是個‘清純小男生’。

後來當然沒有吃完我給他說的所有東西,挑了幾個比較好吃的。

很多事情上,我很主動。

“黎曦,你的耳垂怎麼那麼好看?”於是,黎曦的耳朵慢悠悠的紅了,我在旁邊大笑。

“黎曦,你的手就不能好好拉着我嗎?”於是,黎曦看着我們兩拉着的手,然後慢慢的握緊,我看他轉頭羞澀的笑了。

“黎曦,我想和你喝一個飲料。”黎曦回頭愣愣的看我,我笑到心裡,黎曦這個愣頭青。

……

那天的所有,大概就是陽光正好,和風正暖,我和他初相戀。

日子慢慢的過去,我們見面也越來越多,後來的黎曦沒有了最初的害羞。他會很好的照顧我,問我喜歡吃什麼,但都不允許我吃太多,因爲我大部分吃的都是不營養的食物。我笑他老人樣,哪個年輕人就注意這些,他每次輕撫我的頭,“我們都不小了,丁小雨,你要認清現實。”

我每次白他一眼,心裡嘀咕‘你莫不是嫌棄我?’

黎曦一副我懂你在想什麼的樣子,“不過,在我心裡,你依舊年輕”。

這都什麼跟什麼。

我沒有追過誰,所以不懂得該怎麼樣追一個人。我也沒談過一次‘正兒八經’的戀愛,所以我不知道戀愛中應該是什麼樣子。

我只知道,喜歡一個人,就真心的對他好。我會撒嬌,會生氣,會鬧脾氣,但不會無理取鬧。

也許我和黎曦最開始是這個時代的‘速食愛情’:相親——滿意——在一起。我是不喜歡這樣的,因爲我不知道這個滿意是哪層意思,物質?性格?外貌?不管哪層,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無非是因爲愛情。可是這種‘速食’模式,哪能那麼容易有愛情,當然一見鍾情我是沒想過的,因爲我知道自己,絕不是一見鍾情的對象。

我沒有對黎曦一見鍾情,大概是覺得合適,具體哪裡合適我也說不上來。我在想,如果不是周圍人‘咄咄逼人’,我恐怕也不着急結婚,也不會想着和黎曦在一起。畢竟黎曦不是我最初想要的夢中人的樣子。可終歸是要妥協的,只是黎曦恰好出現,恰好覺得合適,所以我想試一試。

我以自己對愛情的理解來和黎曦相處,希望我們最後是因爲愛情而結婚。我沒能在青春的時候體會愛,以至於到現在需要靠相親來解決婚姻問題,可是我希望之後的人生能夠日久生情,而不是單純的婚姻義務關係。

黎曦最可愛的地方是,他如果生氣,會憋着一直不說話,不會不理你,只是話明顯少很多。黎曦最好玩的地方是,他生氣,你稍微一鬨,他就會春風拂來。

對黎曦的心態,最開始大概就是感覺對,後來慢慢喜歡上這個人,喜歡什麼,其實我也說不清。就是他在那裡,你很安心。這大概就是我一直以來尋找的狀態。

戀人間總歸是要很親密的,我們也是。最開始的拉手,後來的搭肩,擁抱。接吻是我一直沒有想得,因爲總覺得還需要很長時間,還有我對這段感情再怎麼主動,到底還是個女生。

黎曦到底是個男生,還是有需求的。我也覺得這很好的促進了我們之間的進步。

我的初吻很不浪漫,至少我覺得是。因爲那天我們遭遇的沙塵暴,而我也被凍得不輕。

交往後的第5個月,我們纔有了第一次親吻,也是我的初吻。初吻這種東西,我沒有很在意,只是以前宿舍裡曾密蘇淳他們會經常開玩笑,自己也就會想,這個會給了誰。

那天我和黎曦在人民公園,大概是在紀念我們相識相戀5個月。

人民公園有個湖,湖中心有個假山。

我和黎曦正在假山的湖邊感慨日子多麼的快,天氣忽然就不好了。

本就正要開春的日子,卻突然颳起了大風,像是沙塵暴的樣子,雨也犀利的來了,周圍看客都沒有離開,說是一會就過去了,躲在假山後面的亭子避雨。

避雨的人很多,我也不願意擠,幸好我平時有個好習慣,包裡隨時帶把傘。

黎曦明白我不願去亭子裡擠,拉我去了假山一個比較避風的山後,然後撐起傘。

黎曦撐着傘,摟着我的肩,儘量不讓我們兩個淋雨。

我那天本就穿的少,剛開春,天氣還不穩定,我就只穿了個襯衫,外加一個風衣,那真是隻要了風度卻忘了溫度。

黎曦感覺我肩膀發抖,然後就撐開他的外套把我裹進去。他的外套很大,正好裝的下我們兩個。

雙手環着黎曦的腰,緊緊的趴在他的胸前,我偷偷的笑了。以前看一部韓劇《對不起,我愛你》,哭的眼淚鼻涕一大把,但最喜歡裡面的一個鏡頭,男主人公在街頭將有點喝醉的女主人公緊緊的擁在他的大衣裡,兩個人一起抵禦寒冷。一直就夢想着有這樣一個人可以把我擁入懷,緊抱在他的大衣裡。如今,實現了,所以我幸福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