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玉真還是對這項調查做得深入,竟然揹着也能列出了一些重要數據說明,他引用了幾項青基會的財務數據:五年時間青基會捐款收入累計爲兩億,投資用了1.1億。可這五年下撥的待撥款正好是1.1億元,也就是說這1.1億的待撥款全被鄒小達拿走投資了。留給貧困兒童的、真正可以在第二年下撥的現金一分沒有。
有理有據,倒是讓曾家輝甚爲信服。
方世玉繼續說了下去,道:“第四,鄒小達在一家媒體上解釋,他爲什麼要把希望工程的善款用於有風險的投資項目,就是因爲在青基會創辦初期,沒有辦公經費撥款,國家規定也不允許從捐款中提取辦公經費,爲了團隊能夠支撐下去,所以不得不挪用部分希望工程待撥捐款,還說是什麼沒有辦法的辦法。這只不過是一種障眼法而已……第五,面對媒體記者,鄒小達承認自己有錯誤,但拒不承認自己有貓膩,他還曾舉例說,譬如有位江南人,雖說是同鄉,但發現投資有失敗苗頭,就毫不含糊地派出追討人員儘可能挽回投資損失,甚至不惜發起訴訟儘量降低和挽回投資損失,他辯解:有常識的人都可以想一想,要是從這些人身上拿了一分錢好處,敢這樣做麼?我就開始思考這樣一些問題了:媒體試圖報道之前,你是否告訴過公衆,希望工程曾經有過這樣一筆失敗投資,並且這筆投資是給了你老鄉?我還想繼續追問的是這次失敗,你進行了法律訴訟,那麼訴訟結果是什麼?又是否勝訴?勝訴之後,被告賠償的裁定是否得到了執行?相關投資和借款是否全部收回?還有投資失敗、放貸失敗的項目,數量不少,是否同樣進行了法律訴訟,堅持不懈地一律進行了頑強追討?第六……。”
方世玉的話尤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聽得曾家輝是甚爲點頭,他知道自己不虛這次沿海之行,非常值得。
“可是,面對這一切行徑,現在的鄒小達卻說:希望工程的每筆錢,都是大家的血汗錢,你動希望工程的錢,就是摸高壓線。做希望工程只有兩條路,要麼是上天堂,要麼是下地獄!他聲稱自己就是在天堂和地獄之間走鋼絲。可問題是,鄒小達擅自動用上億元的捐款去投資,投資失敗的損失動輒以百萬、千萬計;而且多年來鄒小達投資失敗的事實又始終對外保密,直到被陸俊生等人發出來……曾書記,你怎麼看這種人?”
面對方世玉的反問,曾家輝只好借用了一句古人云,“善欲人見,是爲小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
事實確實如此,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清的,只能這樣下一個大概念。現在的情況基本上還是清晰的:鄒小達私下投資十多年不敢見陽光,明知故犯,大錯特錯!說到底,做慈善最怕暗箱操作,最怕慈善機構的“一把手”一手遮天,瞞着領導和公衆亂來,也最怕慈善機構負責人做錯了死不認賬,被人揪住辮子忽又改口說我不是諸葛亮!作爲失信的慈善家、失敗的投資家,鄒小達無法脫離“惡”這一行。
可事實上鄒小達現在還任着青基會的秘書長。
當然,是非曲直,必須用事實說話。曾家輝對問題從來就是一分爲二,他在覺得這個希望工程掌門人有問題的同時,也沒否認他的確實爲希望工程付出過努力,做出過貢獻。但做到這些,是他必須很好完成的義務。最終的希望是大家繼續爲這項著名的慈善事業捐款、捐物、做義工。
最後,曾家輝把話題扯到了陸俊生的身上,“陸俊生的揭發,你如何看待?”
方世玉想了想,道:“迫使鄒小達停止違規投資的功勞,屬於揭發者。揭發、批評鄒小達違規投資,絕不等於打擊希望工程。鄒小達出了問題,如果非要捂着、蓋着,不許質疑批評,那纔是打擊希望工程!所以,我對陸俊生來說,只能用一句話來表達:悲劇的陸俊生和蒙羞的希望工程。”
“嗯。”
曾家輝頻頻的點頭,這樣的一席談話下來,已經是凌晨三點過了,“方記者,感謝你給我提供了這麼多的重要信息。”
“這也是我想主動提供的。”
“哦?”曾家輝笑道:“我正爲此而來呢。”
“原來曾書記爲的這事?”
“是啊,你要不信的話,明天可以送我登機,呵呵!”
方世玉顯然很嚴然,沒想到這位年輕的副書記一上任就跑起了這事兒,“有關鄒小達的調查資料,以及我寫的一些還未發表的文章,我願意一併傳送給領導參考。”
“正合我意。”
曾家輝與方世玉互留了電話,又拿筆寫下了郵箱。
方世玉去小胡開好的房間休息,曾家輝則是在筆記本上又劃拉了半天,最後沉思着,直接就在沙發上睡了,好在空調溫度開得適當,否則非感冒不可。
累了一點,但收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