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跟黎華吵起來了,我問他是不是做賊心虛,誰知道沒有我的時候,他和文鵑兩個人是怎麼相處的。黎華說我無理取鬧沒有必要。
本來我就是個特別容易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最近情緒又特別不穩定,身上還起破疹子,吃着藥,這是內分泌失調的節奏啊。
我就是是想吵一吵發泄發泄,可能是因爲,除了黎華在的時候,我真的沒有人可以說話,我憋得慌。但是黎華又不跟我吵,我把他說煩了,他就自己跑去外面抽菸。
以前我們倆沒好的時候,也經常吹鬍子瞪眼的,但從來沒有真的大吵大鬧過。我心裡還是體諒黎華的,很多事情都願意忍着他。
他出去了,我坐在牀上反省,覺得吵架特別沒意思,因爲別人吵架,更特麼的沒意思。可我是個要面子的人,吵完了又不想就這麼出去認錯,覺得心好累,好睏,鑽進被窩裡睡覺。
睡到腦袋昏昏脹脹,黎華也躺到牀上來,還是伸手把我抱住了。他發現我腳冷,就用自己的腿把我的腳夾着,什麼也沒說。
但其實我醒了,黎華的擁抱還是很能給我安全感的,我轉過身來,彆彆扭扭地緊緊抱住他,也不說話。
黎華就摸了摸我的頭髮。
可是我的心爲什麼這麼慌,它在亂跳,我根本控制不了,我連睡覺的時候都能感覺到心慌,雖然最近很嗜睡,但其實也根本睡不好。
黎華覺得我可能是吃藥吃的,他說:“你是不是真的內分泌失調了,要不停兩天藥別吃了。”
我也就確實停了兩天沒吃藥,可是並沒有見效,反而身體上還是很癢。我要是睡得香也就算了,睡得不香,就總是撓癢癢,身上撓破皮的地方越來越多。即便撓破皮了,該癢也還是癢啊,於是在傷口上再撓,傷口就破爛得不成樣子了。
我好嫌棄這些傷口,黎華給塗藥水的時候,我委屈地說:“你說我是不是太矯情了。”
他瞟我一眼,安慰,“這又不怪你。”
可是我自己很怪自己啊,我很嫌棄自己,而且我特別擔心,我說:“會不會留疤啊,你看我身上一塊疤都沒有……”
對於這副白璧一樣的身軀,我還是挺滿意的。小時候誰都受過點小傷,但我不是疤痕體質,長大以後身上沒有留疤的地方。
我覺得我再這樣撓下去真的不是辦法了,但除了撓和吃藥,又沒有新的辦法。我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手綁起來睡覺。
黎華心疼地看着那些擦過藥水的地方,砸了下嘴,猶猶豫豫地說:“要不然,你先回去吧。”
“回哪兒?”我擡頭看他。
黎華沒解釋。他的意思是讓我回家,顯然我就是適應不了這邊的生活環境,大概回到W市以後,這些東西慢慢就消掉了。
可我不想回去,我已經來了快一個月了,黎華這邊的工程再有一個來月就結束了。這日子我已經撐過一半了,大不了就再這樣撐完另一半。我還不想離開他,不想在自己看不見的時候,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
我說:“我不。”
誰想分開啊,黎華也不想分開,但他覺得讓我陪他在這裡吃苦心裡過意不去,就輕輕拍打着我的肩膀,說:“我儘快交代完,爭取早點走。”
我在他懷裡點頭。
又唸叨一句,“老公我是不是真的太矯情了,我好煩自己這樣。”
他說:“矯情不怕,我的女人就該矯情,以後生孩子的時候不矯情就可以了。”
我就笑了。
我不怕身上落下疤,我覺得黎華也不可能嫌棄那幾個斑斑點點。但我怕的是,疤痕會影響我的工作,當演員在公衆面前露露胳膊露露腿,是再正常不過的,我不想以後有人吐槽我的疤。
我又問他,“你真的那麼不希望我當演員麼?”
黎華認真想了想,他說:“其實也沒什麼,就是怕你遇到麻煩。”但是黎華也懂得不能因噎廢食的道理。
他跟我講,“我多久沒跳舞了,之前有一次,在學校外面看到學生在做操,我就覺得胳膊腿兒癢。”笑了下,他接着說:“就算現在再讓我回去跳舞,我都會害怕。我知道你喜歡演戲,也知道那是你的夢想,其實要不是因爲我是你男朋友,我肯定特別支持你。”
我眨巴着大眼睛看他,黎華彎曲手指颳了下我的臉,微笑着說:“現在也支持,你這小心思,我可不想,你哪天看個電視,都覺得心裡傷感。”
黎華看到小朋友做操,心裡會覺得傷感,所以大概如果我不演戲了,以後看到別人演的戲,心裡也會覺得不舒服吧。
當夢想和熱愛羞於啓齒的時候,是我們所有人的悲哀。
我感動了,掉着眼淚說,“謝謝你老公。”
從我到了這邊以後,就成天臭不要臉的老公前老公後,努力營造一種親密無比的感覺。黎華對我的稱呼也沒有意見,在外面也是一口一個“我媳婦兒”。其實我們小兩口,在外人眼裡看來很幸福的。
然後我問黎華,他爲什麼不去跳舞了。
他還是笑,說:“跳舞又不能跳一輩子。演戲可以啊,不能演小姑娘了,還能演演糟老婆子。”
我吐舌頭,我說我要長生不老。
我不想老去,我想一直在最美的青春裡,和最愛的人演繹最綿長的愛情。
自從黎華表示會支持我演戲以後,我心裡就舒坦了很多。他越是這樣支持,我就越是堅定要保護自己,恪守原則。我真的不在乎紅不紅,只是每個人都習慣性地選擇做自己開心的事。
和黎華戀愛我開心,演戲也能讓我開心。我喜歡做這件事情,如果失去了它,我的幸福感會降低的。
有些人,一輩子都沒找到自己的夢想,有些人曾經有過夢想,但沒有機會堅持。也許很多人不明白,在夢想的機會面前,那種不忍錯過不願輕易放棄的心態。
只是圓夢也有原則,我堅信,我不會爲了夢去破壞原則,我愛黎華的原則。
也許要不是因爲我愛他,我不會比現在更有原則。愛一個人對自己造成的影響,很多東西不是那麼容易看到的。
可我這副矯情的身體,終究還是沒能受得了這邊的折騰。那天半夜,我發燒了,黎華起來給我燒熱水,用書本扇着我身上癢癢的地方,再次動搖了。
他說:“我求你了,你先回去吧,就一個月,一個月之內我肯定交代完回去找你。然後我們再也不來這些破地方了。”
我燒得糊里糊塗,閉着眼睛搖頭。
我想挺一挺就能過去,不過之前文鵑就交代過,如果發燒的話一定不能拖,千萬要去醫院。這地方偏遠,小地方醫療條件不行,如果真得燒出什麼大毛病,再送醫院就晚了。
第二天黎華把文鵑叫來給我打針的時候,文鵑也還是這麼說。
我就到醫院裡躺了兩天。我好久沒有睡過這樣乾燥的牀單被褥了,當然那些潮溼的睡習慣了也感覺不出來了。
掛了兩天水,身上的疹子也好了很多。醫生跟黎華建議,如果不是一定要的話,還是別讓我回去住了,顯然我這個身體適應不了。
這兩天還好說,再過兩天天氣就熱了,蚊蟲叮咬也來了,再有什麼毛病,倒是死不了人,就是一趟趟地從山上跑下來看病太麻煩。
黎華在醫院苦苦勸了我好久,我終於點頭,好吧,我回家。
我想陪他,但我也不想給他添麻煩。
黎華把我送走,跟我定下一個月的歸期,其實一個月,並不算十分遙遠,等啊等得就過來了。
身上有病,也就沒回學校,我直接去了我親媽家住着。我媽是個勤勞的家庭主婦,家裡雖然地方不大,但收拾得很乾淨也很及時,我在這邊住有她照顧,省事兒。
可能是春困秋乏夏打盹的原因,我最近嗜睡得有點嚴重。可我多住上幾天,我媽就開始煩了,她覺得我沒戲演的時候,可以考慮去找個別的工作。
我覺得我媽不懂,我要時刻準備演戲,就不能去找別的工作。沒有哪個工作會動不動允許你請假好久不幹的。
爲這事兒,我跟我媽起了點小隔膜,在這邊呆得也不開心。
她已經有了自己的家,雖然我是她的親閨女,但多少也有點外人的意思。
我這邊藥已經可以停了,身上的疹子也確實在慢慢好轉,沒幾天應該就沒事兒了。我每天巴拉着日子算,距離黎華的歸期還有幾天,以及他這次回來以後,我們該怎麼過。
黎華說,做完這個工程,他就不在工地幹了,要去學點別的東西。
沒事兒的時候,我在家坐着上網看房子,我已經開始憧憬,我和黎華買了自己的房子,然後裝修好,兩個人住進去過甜蜜小日子的樣子。
這天找着找着,右下角閃出一封郵件彈窗,我在經紀公司投的簡歷,有回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