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蝟小妖的最後一夜

因爲一個來路不明的手機短信息,我又對黎中發了脾氣,甩了杯子,扔了手機,砸了照片,打了他兩耳光,罵了他無數句“死豬”,然後哭了個天昏地暗。

黎中從一開始便一語不發,彷彿這一切都與他無關。他在我切切的哭聲中無情地出門,留我一個人在家。那條惹禍的短信息是:“我在老地方等你喝咖啡。”我離奇的想像提醒我此刻黎中正和一個溫溫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裊裊上升的霧氣,女孩的眼睛乾淨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輕的額頭和自然柔順的長髮。這種想像讓我疼痛極了,失敗的灰暗像蛇一樣纏繞着我,令我渾身無力。

良久,我才從沙發上擡起頭來,在對面的鏡中看到一個疲憊而陌生的女人,單薄而蒼白的嘴脣,深凹而微紅的眼眶,完全徹底受傷的脆弱,不禁顧影自憐。

我知道,我給了黎中愛情,然後就把我自己弄丟了。

我是個美女。

其實並不是沒人愛我,在我十八九歲的時候,無數的男生排隊着對追我,在女生宿舍的窗口爲我啞着嗓子唱情歌,我不爲所動地坐在牀邊啃蘋果,偏頭看天空的鳥排着隊被晚霞一隻只淹沒,感覺好得要命。可是我沒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三年。這一切只因爲他給我起了個奇怪的外號:刺蝟。

以後每次親呢的時候,他總是在我耳邊連聲地喚我“刺蝟,小刺蝟……”,他說沒見過比我更像刺蝟的女人。兇巴巴的時候是我最可愛的時候。可是現在,連我最可愛的樣子都留不住他,愛情走得真是悄無聲息。

我從沙發上爬起來,換上我心愛的淑女屋的長裙,紮好我的麻花小辮。黎中曾在那藍色的裙襬下徹底的臣服,無數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溫熱地繞過來,然後喃喃地說:“刺蝟啊刺蝟,你迷得我暈頭轉向啊。”

這場愛情裡,我不是沒有得意非凡過。

只是風過無痕。

坐直身子,再給自己抹上暗紅色的口紅,脣厚嘟嘟的。眉則描得更細一些,有一點點腮紅也不錯,再撲上一點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鮮活起來的自己,想像着做一個最淑女的風塵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爲黎中,我一定還是有滋有味地活在衆多的寵愛裡。可是他居然不珍惜,於是我決定出去放縱。

去他的黎中!

去他媽的愛情!

我坐上了的。司機問我去哪裡,我說:“哪裡好玩去哪裡,要不你替我挑一間最大最嘈雜的酒吧。”

司機是個女孩,她饒有興趣地看着我說:“這麼晚一個人去玩不怕嗎?那裡可有的是色狼。”

我說:“這麼晚你一個人開車不怕嗎?色狼哪裡沒有?”

她閉了嘴。一路將我送到“藍月”酒吧。

我有些招搖地進去,門推得嘩啦一聲響。裡面燈光灰暗,人影搖動。其實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無措了,我並不是一個壞女孩,我真的只對黎中壞過,任性過,發瘋過,那是他說他喜歡啊。

其實我真的一直是個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種。看冰塊在金黃色的液體裡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時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時光全給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樣從他手裡晶瑩掠過,他掠奪了最芬芳純美的東西,留給我的是最乾枯的不再開花的感覺。

悔。

我仰起頭來,一口氣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鹹鹹的,像眼淚。

有男人在我身邊說:“不會喝就不要硬撐。”

我擡頭看說話的人,他長得真好看,像電影裡的那種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長的手指,暖味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長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衝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對面坐下,說:“不如我請你喝西瓜汁?”

我說:“好啊。起碼兩杯。”

“你喝多少我請多少。”他看着我,我躲開他的眼光,聽到他的輕笑,又不服氣地轉頭看他。

“Jack。”他自報家門。

“英文爛。”我說:“拜託說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兒八經。

我忍不住笑出來。一個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錯。只是劇情開始得太突然,我甚至來不及準備,戲已經開場。總有些惴惴。

“怎麼稱呼?”他問我。

“隨便。”我說。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說,“你的淑女屋長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氣,一個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歡。”

一個可怕的男人,不是嗎?

“那就叫我刺蝟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頭昏腦地說,“他喜歡叫我刺蝟。”

“他呢?”

“在陪別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別的男人喝酒?你們扯平。”

我有氣無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們有可能在親吻呢。”

“你要是不反對,”他說:“我可以吻你。你們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搖着頭說不,“我討厭茄克衫,喜歡西裝。他總是西裝筆挺,每天換一根領帶,襯衫總要我燙了又燙,我打他罵他,他從來都不還手。他說我最可愛的時候就是兇巴巴的時候。但是他說變心就變心,愛情就是無聊的代名詞。”

“難怪他要和別的女人喝咖啡。”夾克衫說:“實屬正常。”

“你什麼意思?”我很不高興地對他說:“別以爲你長得好看又請我喝西瓜汁我就不會罵你!”

“你知道你的缺點嗎?”

“太兇?”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後說,“你話太多。對一個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話,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搶白,臉紅到脖子根,站起身子來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說:“臉皮這麼薄的小妖到哪裡去找?我不會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這麼近的距離,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邊,心裡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輕輕地歪到他懷裡,不顧危險地說:“好。”

我們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個相對安靜的角落裡,他的手攬着我的腰,將西瓜汁送到我的嘴邊。我一邊喝一邊在心裡鄙夷地想男人真是無恥啊,真是無恥到了極點。他放下杯子,開始用手指輕輕觸碰我的臉,我由着他做這一切,期待品嚐放縱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還是自責!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沒有吻我,於是我強做無所謂地說:“茄克衫你真有福氣啊,我要不是失戀,你怎麼可以泡得到我?”

“這就算泡?”他低聲警告地說:“好戲還在後頭呢。”

不知道爲什麼,我全身一下子就涼了起來,有些說不出的恐懼。推開他的手坐得筆直,他卻又將我攬了過去,他的擁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歡緊緊而瘋狂的擁抱我,而他卻是那麼的溫柔和細膩,讓我不屑卻又無法抗拒。我就在這種遊戲的快樂和痛苦裡掙扎,像一尾無水的魚。心沒根沒基地痛着。聽他對我說:“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顆淡藍色的眼淚。”

“叫我刺蝟小妖。”我指着我的藍裙子,苦笑着說:“只是刺蝟小妖沒一根刺,整個人就是一顆淡藍色的眼淚。一碰就碎。根本無法自衛。”

“怕嗎?”他問我。

“怕什麼?”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說,“碎過無數次,無所謂了。”

“吹牛,”他說:“我賭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說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來。他拍着我的背說:“哭吧哭吧。說真的,還真捨不得碰你。”

酒吧裡一個女聲在幽怨地唱:“我這也不對,那也不對,什麼時候你說過我完美……”我聽得笑出來,對茄克衫說:“女人最醜陋的時候,就是像個怨婦。”

他呵呵笑着說:“怨婦你真有福氣啊,我要不是失戀,怎麼會想到泡你?”

我吃驚地問他說:“你也失戀?”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帥哥也會失戀?”我說,“真是世道炎涼啊。”

“美女也會失戀?”他說:“還真是世事難測!”

我歪在他懷裡咯咯的笑,他又說:“我一進門我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搖其實內心猶疑不定,你並不常來這種場所,對不?”

“茄克衫,”我說:“你是主修心理學的?”

“好奇心這麼強,我賭你超不過23歲。”

“算你厲害!那你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長了聲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說了兩個字:“調皮。”

我在他的聲音裡聽到疼愛,突然就喜歡上了這個來路不明的男人,沉溺於他的懷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對我說:“帶你去兜兜風?”

我對車一向不精通,連夏利和桑塔那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夾克衫”的車是很高級的那種,因爲坐在裡面很舒服,還有緩緩的音樂低低地流動。

他轉頭問我:“飛車,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頭。

“那繫好安全帶。”話音剛落,車已如離弦的箭飛奔起來。老實說我從來沒坐過開得這麼快的車,看燈火闌珊的夜色變成彩色的風從眼前掠過,心裡說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開車窗,讓風吹亂我的長髮,再哼兩句我喜愛的歌,心情high到了極致。

這夢一般的夜的飛翔。

我愛它!

直到車終於在一條寂靜的林蔭道上停了下來。

我喘喘氣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後問我說:“開心了?”

“嗯。”我點點頭。

“那麼,”他說:“接下來想做點什麼?”

“做愛好嗎?”我被優雅的夜色和滿天的星星徹底擾亂了心,大膽地看着他,誓將放縱進行到底。

他卻看着我笑了,說:“我賭刺蝟小妖會後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沒刺?”他說,“我可不想碰碎一顆美麗的眼淚。”

我懷疑地看着他問:“那你帶我出來做什麼?”

“老實說,一開始我想,但現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盤上,眼睛溫暖地看着我說:“你還是個孩子。”

“老男人真偉大。”我忽然覺得很累,疲憊極了。打了個大大的呵欠。

淑女形像蕩然無存。

“明天醒來,”他說,“你會發現一切和從前一樣,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煙消雲散,你們還是相親相愛的過日子。”

“茄克衫,”我問:“你主修教育學?”

“一場夢,”他哈哈笑着說:“你遇到我只是一場夢。”

我用力擰擰自己的胳膊,疑心這真是一場夢,我捏得太用勁了,以至於疼得自己尖聲地叫起來。他又笑,手伸過來說:“要是困,就睡會兒。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懷裡,竟然就真的睡着了。當我醒來的時候已是黎明時分,我躺在車子的後座上,藍色長裙完美無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這樣,在一個陌生男人的車上,沉沉地睡了將近一夜!

然後我聞到了一陣香味,我坐起身來,一個熱熱的漢堡和一杯熱牛奶遞到了我的面前。

“麥當勞。”他說:“孩子的最愛。”

我盯着他,真是一個好看的男人,經過一夜的風霜依然那麼風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說:“我不刷牙從不吃早飯。”

“那好,”他把東西放回袋子裡說,“住哪裡,我送你回家。”

車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來。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後他說:“慢走?”

“好。”我說。但是我沒有動。

“呵呵,”他說,“回家別和他吵,有什麼事慢慢說。”

“好,”我說,但我還是沒動。

“好啦,”他說:“我還要趕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說:“告訴我你姓什麼?”

“姓茄啊,”他說:“刺蝟小妖笨笨的。”

“記住了。”我拎着他替我買的一大堆還熱騰騰騰的食物下了車,一個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麼呢?

我看着他的車絕塵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終於沒有。

等我回到家的時候,黎中已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正在滿屋子的亂轉,看到我,緊緊地抱住我說:“你去哪裡了,你去哪裡了,爲什麼手機不開機?”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問。

“我都急死了,”他緊緊擁抱我說:“你再也不可以這樣隨便失蹤。”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該死的短信息,”黎中說:“一個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爲什麼不解釋?”

“你不是在氣頭上麼,聽得進去?”

“那你爲什麼要丟下我出門?”

“我只是想等你氣消了再回來,順便給你買點你喜歡吃的!”黎中說:“誰知一回來你已經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沒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個來回!”

我啞口無言。

“告訴我你去哪裡了?”他柔聲問我。

“哪裡也沒去,”我躲開他的目光,閃爍其辭地說:“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蝟,”他再次緊緊擁抱我,肉麻地說,“我不能沒有你。”

“好。”我說:“我不再亂跑。”

黎中鬆一口氣,放開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嘩嘩的水聲裡他對我說:“刺蝟我快升職了,我可以早一點娶你進門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實黎中真的是一個很優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沒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壞脾氣。

我依然愛他。

只是他永遠也不會知道,我剛剛經歷完冒險的一夜。和一個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個很好聽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點在他的懷裡沉淪,所幸的是一切都沒有發生。

他叫我刺蝟小妖,他說我的眼底有一股可愛的妖氣,可是他並沒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該對茄克衫說聲謝謝,但我心裡清楚,那是刺蝟小妖唯一,也是最後的一夜。

結婚的前一夜,我又獨自去了那間叫做“藍月”的酒吧。

酒吧裡真亂,我坐在那裡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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