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剎那”“時間一千二百五十一”“複合領域”以及“

關於林年現在極限速度的問題,我按照劇情、世界觀、合理性,各方面綜合了一下,得出了以下一堆結論,設定黨可以看看,如不是,可以跳過,不影響後文閱讀。

我們先說林年現在的極限速度,也就是大家夥兒經常在羣裡和間貼嘮嗑的,“剎那·十階”加上“時間零·50倍速”是不是可以瞬間突破第三宇宙速度飛出太陽系了(樂)。

先打個預防針,以下純屬基於常理科學推導出的符合表現力的“設定”,而非是強行用科學來“解釋”玄學,我們追求的是儘量“合理”,而非是“虛幻裡追求現實”。

我們一步一步來,先說“剎那”和“時間零”的設定。

原著中提到過“剎那·九階”能達到讓“時間零·50倍”的昂熱校長勉強滿意的程度,再加上犬山賀在最後的一刻感慨,校長擋機關槍子彈的速度才真的是讓他“滿眼星辰”,那麼基本就可以看作是“剎那·九階”小於“時間零·50倍”。

所以我大膽換算成再進一步的“剎那·十階”等於“時間零·50倍”。

因爲大家都知道,原著裡本來關於“剎那”的描述就有些問題,所以在本書的世界觀中是引入了“剎那的階數越高,稀釋會越嚴重”的說法,也就是說“剎那·十倍”是釋放者本人的2的10次方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所謂的1024倍增益也就說着好聽,畢竟沒人真正達到過。(混血種固有的不擡逼格會死基因)

相比之下,時間零的“將一秒砍成五十秒來用”就顯得更合理一些了,而原著中昂熱在時間零中的行動也被稱爲“幽靈般的”,這就意味着“時間零”領域的加速下,釋放者是不受既定的“物理規則”影響的,所以“時間零”是言靈中最特殊的一批言靈。

而在龍二的遊樂園過山車橋段上提到過,“時間零”的真相併非減緩他人,而是加速自己,但這是否感覺又和“剎那”有些重複了呢?大範圍的領域釋放是否又多此一舉了呢?

所以我大膽將“時間零”解構成三個主要效果:

釋放一個大範圍領域,修改領域內作用於在釋放者身上的部分物理規則(比如突破音速不會帶起氣流、激波、噪音)。

在領域內加速自己,處於一種相當微妙的思維、肉體同步狀態。

赦免領域內指定的生物(原著強調過無法加速非混血種,本書世界觀無此項)。

而“剎那”的效果則是簡單粗暴:

在體內撐起領域,加速自己的動作以及思維。

所以“剎那的階數越高,稀釋會越嚴重”也暗合了一些道理,比如“剎那”是無法免疫物理規則的,突破音速時釋放者會承受音障、激波的壓力,飛機都會因爲超音速而解體。當初機關算盡都難以達到1馬赫,這是因爲面積律的魔咒,人體奔跑本來就是不符合空氣動力學的,所以1024倍增益是不可能以人形態跑出1秒10米X1024的。

所以縱觀下來,也就是“時間零”更符合道理一些了,因爲“時間零”很聰明地涉及了“規則”,那就是玄學部分的東西了,是屬於“設定”的範疇。

所以我以“時間零”來對標“剎那”。

犬山賀到死才爆發燃盡達到了“剎那·九階”的成就,已然是歷史上的“剎那”這個言靈的山巔,那麼我就將“剎那·九階”視作爲“時間零·40倍”不爲過。

在與昂熱的戰鬥中,八階的剎那無異於是慢吞吞的過家家,而在最後突破的九階,跨越性的飛躍才僥倖傷到了昂熱的眉角,這麼一看就合理許多了。

自然而然的“剎那·十階”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換做“時間零”的算法就是:“時間零·60倍”

誒,有人要問了,水哥哥,水哥哥,爲什麼是60倍,不是50倍呢?難道校長還不算不是時間零的巔峰嗎?

不是這樣的。

在原著裡雖然昂熱龍四倍被暗殺做掉了,已經被摘下了最速的冠冕,但在時間零的方面上我還是願意稱他爲“混血種的巔峰”,所以無愧於對標“剎那·十階”的名號。

但“剎那”這個言靈是個很純粹的言靈,被南大成爲“時間零的宿敵”,無法豁免物理法則,承受一切速度所帶來的負面效果,那麼他的真正極致就應該強過“時間零”,所以被定義爲“時間零·60倍”。

當然,這個極致的前提是夯大力,正面對撞比拔刀斬,比奔跑的這種極致。

免疫物理規則實在是太bug了,沒有空氣動力學的影響,“時間零”就是比“剎那”好用,自由做出複雜的動作。

至於“剎那·十階”鉚足了勁狂奔能跑多快,考慮到空氣動力學以及三度暴血的坦度(最主要是暴血的坦度是否能承受住超音速移動時候的壓力和撕扯力,因爲在速度接近音速時,周圍的流動態會發生變化,出現激波或其它效應,會使自身抖動、撕裂、解體),我就大膽錨定個這臺名叫“林年”的超音速戰鬥機馬赫數是4,也就是4倍音速。(這裡用馬赫我只是單純爲了簡單易懂做個比喻,大佬們就不談馬赫不是單位是比值,以及聲速隨着大氣變化而變化的專業問題)

當然這個4倍音速的速度不可能是全程保持,只會是爆發的短時間,而且還得是直線無阻礙奔跑——這已經相當誇張了,並且林年自己也會承受很大的壓力和負荷。(林年無法同時使用八岐與剎那)

正常的城市環境中,以“剎那”移動的方式也必然不可能只是直線奔跑,在戰鬥的時候是要進行各種複雜動作的,所以4倍音速這個速度起碼得打個折扣,正常移動的速度只能是1到2倍音速左右。

限制林年速度的不是言靈,而是他本身人體的構造和強度,在戰鬥中各種複雜的動作可比戰鬥機的機動要恐怖多了,在後文林年也會學會“速切言靈”的技巧,也就是在複雜動作時使用“時間零”,簡單直線加速運動碰撞時使用“剎那”。

“複合領域”就很簡單了,一句話,會稀釋。

玩過《地下城與勇士》的玩家都知道稀釋這個說法,我不談白紙黑字的數值,就簡單談設定,三個不同維度的數據,你猛堆一個的時候,你得到的收益就會越來越低——這就是稀釋的概念。在設定中“複合領域”能達到的極限大概就是在“時間零·70到120”這個區間吧(這個巨大的區間是基於了葉列娜這個角色設定深度給出的模糊值),也是相當誇張了。現階段的林年如果使用“複合領域”,效果大概就是硬擡一個“剎那·十一階”出來。

最後總結一下。

“剎那·十階”=“時間零·60倍”

“複合領域·基礎”=“剎那·11階”

林年“剎那·十階”拔刀斬的極限刀速我就也按4倍音速算(速度和力量不掛鉤啊)。

看慣了諸天文,以及玄幻文的讀者會覺得這個數值也就一般吧,4倍音速也就那樣,現代科學截止2011年也就是本書北亰劇情發生的年代爲止,東風-16導彈的速度都能達到8馬赫,林年身體數值能壓過龍王,這是不是意味着龍王飛不過導彈。

要我說,你真憑速度來看,大地與山之王和青銅與火之王這兩位已經出場,有過表現力的龍王來看,他們真逃不開導彈的鎖定——但這不意味着他們沒辦法用言靈阻止導彈或者乾脆直接硬抗導彈啊。

術業有專攻嘛,龍王不是全能的,每一個龍王都有側重點,就比如最經典的“權”與“力”的分配。

先說一個結論:龍王=玻璃大炮。

我認爲龍族的世界觀並非純粹的夯大力的世界觀,林年這種蠻子已經很稀奇了,純血的龍類在我眼裡不應該是單純比拼肉體的數值,而是在擁有可觀肉體數值以保證不會被輕易摧毀的情況下,去肆意地玩弄世界的“規則”。

這也是我在本書中提到的,言靈纔是龍族的核心,風火地水的鍊金術纔是大頭,龍族的走向應該是在一定數值的情況下去玩弄規則,這也是爲什麼“皇帝”“青銅與火之王”“大地與山之王”跟林年過手每次都能佔據上風的原因。

怪異的“奪舍”,“七宗罪”的鍊金矩陣,“力”的極致技巧,這些都是可以玩弄“規則”的力量,是原著中提到過的“權”。

而不難看出林年掌握的是“力”,他在“力”這方面已經是T0級別的了,然而龍族世界觀內“權力”裡面真正奧妙玄學的一直都是“權”,也就是葉列娜掌握的那一部分(並非暗示兩人爲雙生子)。

爲什麼要跟導彈賽跑,人類的武器的確強大,但在不講道理的“言靈”下,這些強大的武器很容易就會失效化,無法發揮本來的作用。倘若大地與山之王可以控制磁場,那麼她就能讓核彈落不下來,倘若青銅與火之王能控制溫度,那麼它就可以在覈爆中心創建一個溫度隔離帶。

我肉身跑不過導彈≠我處理不了導彈(天空與風之王除外)。

我肉身扛不住核彈≠我處理不了核彈。

總而言之就一句話:玻璃大炮。

但這玻璃大炮可以返廠維修(繭化),但無良商家會斷你後路(給你繭揚咯)。

這麼一看,龍王這種東西的具體實力是不是就顯得清晰很多了,就算是掌握“權”的耶夢加得和諾頓在面對林年的時候近身戰都能有來有回,這還不談他們掌握着比肩身體數值的“權”。

所以林年和龍王的勝率一直都是46開,他4,龍王6。

因爲他對上的都是玩“權”的最變態的那一批人,和康斯坦丁對壘的時候都只是輸了一手人家龍王位格自帶的“燭龍”,雖然康斯坦丁是青銅與火之王中的“力”,但言靈也是屬於“權”的一部分。

當“權”和“力”合二爲一的時候,纔是真正的四大君主誕生的時刻,真正完整體的龍王,林年的勝算估計只有2:8開。

且順嘴提一句,“力”派並不弱於“權”派,只是“力”派的路很難走,我給予的“力”派的巔峰就是大成的“十二作福音靈構赦免苦弱”,以“以力證道”最爲上等的古典洪荒派論而言,我們蠻子路很難走,但走通了就是一力降十會,一通通萬法的說法。

但值得一提的是,“力”和“權”的極致不過都是去扣那扇最終的“進化”大門的鑰匙罷了。

至於爲什麼林年跟耶夢加得兩次對壘,耶夢加得都吃虧了第一次是有人助拳,加上耶夢加得不想暴露身份,第二次則是葉列娜代打,所以形成了“林年必秒大耶老師”“林年統領將大耶老師侮辱口牙”的假象,這十分甚至有九分錯誤的。

單是林年跟耶夢加得對壘,勝算一直都是4:6開,但保不準要輸的時候,林年吼着什麼姐姐,同伴,不能輸的理由就把大耶老師給爆了,然後自己轉頭從墳頭爬起來穢土轉生什麼的(

當然以上的這些說法並不是特別嚴謹,肯定有很多漏洞,但這是以一種儘可能合理的方向去“設定”的。

一些讀者會吐槽這麼做很搞笑,試圖用科學解釋玄學,但其實這並不是在解釋,而是在框限,用我已知的手段去約束一些數值的膨脹,讓一些數值大概就是這麼個數值,有這麼一個明確的界定和區間。

希望大家能明白我的意思,這並非在強行用科學去解釋設定的合理,而是在用科學去錨定一個表現力極限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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