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中午程斌滿載而歸的時候,閒得無聊的伊芙已經收拾了好大一堆枯柴,而且還用食物包裝袋上的錫紙做了個燒水的杯子,把早晨收集到的露水燒開了方便飲用。
看着地上堆放在一起的大大小小的枯枝,程斌搖頭笑道:“你還真打算在這裡長住下去了?”
伊芙手裡拿了一根長長的粗樹枝,正用一塊邊緣鋒利的石頭給樹枝剝皮,這根樹枝是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很直,粗細也合適,而且因爲來自一棵枯樹,所以內含的水分也不多,不用擔心乾燥後會變形,她現在只等程斌回來用傘兵刀上的鋸齒來鋸斷兩邊就是一根很好用的棍子。
看到程斌回來,她放下手裡的工作,擡頭看着他問道:“有什麼發現?”
程斌撇了撇嘴,把肩膀上扛着的獵物扔到地上,向伊芙說道:“你就不能配合着誇獎我一下?”
“哎呀。”伊芙臉上一幅漫不經心的表情,卻用誇張的語氣說道:“你居然弄到這麼大一塊肉,真是太了不起了。”
“這也太假了。”程斌抱怨道:“你能給點敬業精神嗎?”
伊芙笑了一下,看着他柔聲說道:“因爲我知道你有多強,所以這點小事實在沒什麼可驚訝的。”
這話也可以理解成一種恭維,所以程斌算是勉強接受下來。他剛纔在樹林裡發現了一隊野豬,兩大三小,他獵殺的這頭是最小的,體重不足五十公斤。
從理論上來說,這種選擇獵物的方式肯定是錯誤的,不但是有竭澤而漁的嫌疑,而且獵殺效率也不高,但是程斌從前的經驗告訴他,野豬這種東西體重一旦超過了一百公斤,那麼危險性就會大增,即使沒有獠牙,也可能把一個成年人撞成重傷。他現在手裡只有一把軍刀,所以纔會選擇最穩妥的那個目標。
因爲回來的路途有點遠,所以他已經把這頭豬清理過了,內臟和豬頭都已經扔掉,極大的減輕了重量,但是即使這樣,扛着豬一路走回來仍然讓他出了一身的汗。
他喘了口氣,蹲下身子從豬肚子裡拽出一隻已經收拾好的野雞來,雖然這隻雞已經被他開膛分屍過,連毛都沒剩下,但是仍然可以看出生前遭到了虐殺。
實際上這件事真不能怪程斌,他捉這隻雞是在遇到野豬之前,結果整個抓捕過程比後來捉豬還在麻煩好多倍,要不是這隻雞一頭鑽進亂草堆裡出不來,恐怕程斌就要失去這個獵物了。
他拎着白條雞走到火堆邊,在伊芙撿來的樹枝中挑選合適的準備燒烤,嘴裡說道:“有個好消息,這裡的野獸怕人。最新章節全文閱讀”
“有不怕人的野獸嗎?”伊芙不是狩獵愛好者,所以不太明白程斌的話是什麼意思,下意識的持懷疑態度。
“那是不一樣的。”程斌解釋道:“如果沒見過人的野獸,看到有人出現,會先停下來觀察,但是這裡的野獸見到我就跑。”
“也許是你長得太對不起觀衆了。”伊芙笑道,然後她收起笑容,說道:“你是說這裡離山外不遠,野獸們經常可以看到人?”
“應該是這樣。”程斌點頭說道:“所以你就別忙活了,咱們吃過午飯就離開這裡。”
“你知道怎麼走嗎?”伊芙對於這個決定持歡迎態度,但是對於細節不怎麼放心。
程斌笑了一下,看着她說道:“有一點想法。”
沒有調料的情況下,這隻純天然野雞實在讓人提不起胃口來,程斌把剩下的那袋單兵口糧給伊芙吃了,自己啃了半隻沒滋沒味的野雞,又用包裝袋把烤好剩下的半隻雞裹了放了起來準備帶走路上吃。
兩個人仔細收拾了一下,把收集到的水都喝掉,又認真熄滅了火種,這才離開了這個待了十幾個小時的宿營地,向着未知的山外進發。
伊芙揹着改裝過的傘包,程斌則用一大塊傘布包了剔下來的豬肉,拎了棍子在前面帶路。他上午狩獵的時候發現了一條動物經常穿行後形成的小路,估計應該通往水源。山上的水肯定會向山下流,所以他的計劃很簡單,找到水源,然後跟着水源向山外走就是了。
這個想法很合理,所以進行得也算順利,他們在傍晚時分找到了目標中的水源地,那裡是一個不大的池塘,沒有流入的水流,所以應該是一處泉眼。
晚上兩個人在離水塘幾百米的地方生起了一堆火來,兩個人輪流守夜,飲用水淨化劑處理過的水有一股怪味,而更讓人難受的是沒有滋味的烤肉,他想過找點水果之類的東西改善一下口感,但是被伊芙阻止了,比起口感來,顯然節約體力纔是最重要的。
第二天兩個人順着水塘裡流出的一條溪流向山下走去,溪流不大,自然也不會有什麼河牀,所以兩個人經常必須繞路才能跟上小溪,但是好在這些難題都被他們克服了下來。
第三天接近中午的時候,程斌站在一個山包上看到了山腳下的公路,顯然他們走出山林的計劃成功了。
爲了慶祝這個發現,他們決定休息一下,比起到公路上去,顯然樹木裡要安全一點。但是很快程斌就發現這個想法太一廂情願了,因爲他正拿出鎂棒準備生火的時候,突然聽到身後傳來了一下微弱的樹枝斷裂聲。
程斌來不及細想,蹲在地上的身子向旁邊一閃,就看到一個人從身邊撲了過去。他連忙扔掉鎂棒跳了起來,嘴裡大叫了一聲,招呼伊芙小心,眼角的餘光發現在自己的身側又出現了一個,這人手裡似乎拿着一支槍。
雖然程斌覺得這兩個人很可能不是壞人,但是出於安全的考慮,他還是立刻決定不能給對方控制局面的機會,所以他立刻向那個拿槍的人衝了過去。
那個人顯然沒有想到同伴的偷襲會失敗,所以手裡的槍並沒有舉起來,發現程斌撲過來,這才急忙舉槍,但是這個時候步槍槍身太長轉動不靈的缺點就暴露了出來,程斌先一步按住了他的槍。
剛纔遇襲的時候,程斌正準備用軍刀刮鎂棒生火,這個時候他早已經扔掉了鎂棒,但是軍刀還在手裡,如果他決定要殺死麪前這個人,那麼這個人現在已經死了。
程斌的謹慎救了這人一命,他不知道這兩個人的身份,不願意莫名其妙的殺人,所以只是擡腳把這人踢了個跟斗,順手壓下了步槍。
奪槍這個動作耽誤了時間,所以他還沒有來得及轉過身去,就已經被剛纔偷襲他的人從背後牢牢抱住,程斌覺得這個人的臂力很強,雙臂把他的兩個胳膊一起抱住,居然掙脫不開。
對付這種業餘級別的擒抱,程斌有太多的辦法,可惜他還沒有來得及用出來,就聽到了一聲清脆的槍聲,一發子彈從正在角力的兩個人身邊分過,帶走了抱住程斌那個人的帽子。
天大地大,有槍的人最大,所以儘管還沒有弄清發生了什麼事,但是程斌身後的人還是立刻放開了手臂,退開了一步,程斌向前衝出,順勢在剛纔被自己踢倒在地的人身上又補了一腳,讓他從地上爬起來的努力化爲泡影,然後才發現自己手裡的步槍是一支老掉牙的獵槍,外型有點像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但是構造顯然要簡單得多,居然沒有保險。
開槍的人是伊芙,她手裡端着一支八一式步槍,一臉嚴肅的看着他們,在她的腳下,一個男人正把腰弓成一個小寫的n字型,抱着肚子努力向句號靠攏。
看到自己控制了局面後,伊芙得意的向程斌揚了一下手裡的步槍,示意他看看四周還有沒有漏網這魚,同時隱瞞了剛纔那一槍其實是打偏了,她本意是鳴槍示警,卻差一點擊中和程斌糾纏的人。
程斌對於伊芙的強悍早有領教,倒也沒有質疑她的能力,端着步槍四下轉了一圈,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跡象,這才又走了回來。
這時伊芙已經把三個男人弄到了一起,用傘繩讓他們互相捆了起來,那個被伊芙逆襲成功的倒黴傢伙也已經恢復了過來,正側躺在地上喘氣。
三個人中看起來那個偷襲程斌失敗的人最不甘心,一直在嘟嘟囔囔的說着什麼,可惜他的口音太重,伊芙在沒有確認安全的時候沒有一點心思來分辨他說話的內容。
看到程斌自己一個人回來,伊芙鬆了一口氣,向他擺了擺手,示意他過來看這三個人。
程斌湊過去仔細看了一下,發現這三個人的年紀都不算輕,被伊芙奪槍的人一臉的皺紋,看上去總有四五十歲了,襲擊自己的那個人身體最強壯,但是看年紀也絕對在三四十歲開外,倒是那個被他放倒的男人看起來最年輕,不過也肯定要比自己大得多,這個人的身體也最瘦弱,怎麼看都不像是個習慣出力氣的。
他湊過去看的時候,那個壯漢又嘟囔了幾句,程斌皺了一下眉,聽出這人說的倒是普通話,只可惜口音太重,所以聽着彆扭,不過程斌覺得這人的口音有些熟悉。
黑龍江的普通話口音比較正,後來在內蒙古草原上遇到的人中,大部分人的普通話也還算標準,像特木和陳星這樣的正宗蒙古族口音要重一些,但是隻要語速別太快,也能聽得明白,相比起來,倒是面前這個人的普通話水平更像外文,估計比起傳說中的川普也不遑多讓。
他想了一下,猛然想起從前在讀大學的時候班上有個同學就是一口這種水平的普通話,那人的家庭條件不怎麼好,據說是從山裡出來的,不過從小學就在城市裡寄宿讀書,印像中他不怎麼愛說話,卻是名符其實的學霸,次次考試都拿一等獎學金的主,程斌和他不是一個宿舍,交際圈子也不一樣,所以並不熟悉,現在對他的印像只有兩個,一個是學習好,第二個是口音重,他現在才恍然想起,這個學霸同學和麪前這個壯漢的口音很像,於是脫口問道:“你們是河南人?這是什麼地方?”
這個問題讓對面的三個人吃了一驚,三個人互相看了看,最年輕的那個人臉上露出怪異的表情,盯着他說道:“這裡是中國河南省河馬縣河馬鄉,今年是二零一五年。”
程斌一臉無奈的看着他,心說就算自己剛纔的問題比較符合穿越文的套路,你也用不着這麼配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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