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需要錄口供的人數不少。
除了急救中心臨時留下的一名醫生,負責向警方說明受害者的傷勢情況之外,剩下的目擊者全都是夫妻倆樓上樓下的鄰居。
而且這些鄰居還不是單獨的一個人,往往是一家人一起出來看熱鬧,結果就全變成了案件的現場目擊者。
按照警方的硬性規定,這些人全都是要單獨錄口供的,哪怕是一家人一起,也得分開來進行,防止證人之間相互串通的情況發生。
因爲目擊人數太多,警方這邊難免顯得捉襟見肘。
他們一共纔來了四個警察,兩男兩女,其中三個人都很年輕,才二十多歲,一看就知道是剛從警校畢業不久,剛剛參加工作。而爲首的警察則年紀太大,都已經快要六十歲了,兩鬢斑白,一臉滄桑,明顯就是要退休的樣子。
這樣的年齡組合,顯然不是警隊裡專門出外勤的人,而是臨時組合在一起。
年輕的警察太年輕,沒有辦案經驗,年老的警察又太老,經驗雖然夠,身體素質和體力卻跟不上,如果是專門出外勤,難免遇上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說犯罪嫌疑人企圖逃跑,他一個老人家要怎麼追?
這不是開玩笑麼?!
所以,警隊總局把他們四個派過來,純粹是以爲這僅僅是一件普通的夫妻糾紛案,讓一個老警察帶着幾個年輕警員出來積累經驗的。
再加上還有女警察在,如果真的是夫妻打架的小案子,作爲女性也能幫着勸和一下,一舉兩得。
只是,警隊總局根本沒想到,他們以爲的小案子,在警察趕到之前就已經變質,成了一樁涉嫌故意殺人的嚴重命案,目擊證人數量多,現場也十分混亂,在當地小區的影響還挺惡劣,單憑一個老警察帶着三個沒經驗的年輕警察,根本應付不了這種局面。
那三個年輕警察甚至連口供怎麼錄都不太在行,雖然在警校裡學過,卻也是紙上談兵,真正錄的時候很難不出現紕漏,或者不小心忽略了一些細節卻重要的問題。
老警察心裡也不放心,只能自己一個人來錄,留下一個女警察安撫目擊者的情緒,剩下的兩個男警察則被派去樓下,守住樓道口,以免有好奇心旺盛的羣衆偷偷上樓聽取口供。
這樣一番折騰下來,時間便浪費了許多。
老警察一個一個的錄口供,哪怕他自己經驗豐富,也無法改變這些普通人都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首先沒有經驗,其次面對警察的詢問,心裡多少有點緊張,而案發時候的現場情況又十分混亂,他們自己也受到了一些驚嚇,此刻回憶起來難免有些敘述凌亂。
要麼前言不搭後語,要麼顛三倒四、反覆修改,要麼就是遺漏細節,或者乾脆與其他人的口供發生衝突。
明明是同一種情況,偏偏這個人說是這樣,那個人又說是那樣,亂七八糟的說了一堆,卻分不清誰真誰假……什麼樣的狀況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