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奮起直追

對海軍的基本情況有了全面瞭解之後,牧浩洋還借閱了日本海軍的情報資料。

與中國海軍相比,日本海軍的建設目的性更加明確。

在整體實力不如對手的情況下,日本海軍把重點全部放在了艦隊上,基本上沒有考慮兵力投送能力。

這也可以理解,作爲島國,日本首先就得考慮制海權。

只有在掌握了制海權之後,日本才能確保本土安全,也纔有能力利用制海權,向海外投送兵力。

在制海權都保不住的情況下,打造實力強大的陸戰隊沒有任何意義。

事實上,日本海軍陸戰隊的規模非常小,僅有三萬人左右,而且作戰部隊只有四個編制不到五千人的陸戰旅。

在作戰使用上,這四個陸戰旅的主要任務是守衛外島。

與中國不同的是,日本幾乎把所有賭注都押在了海軍身上。也就是說,日本可以用更多的軍費來打造一支強大的艦隊。

必須承認,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優勢。

在日本海軍中,核心力量仍然是航母,而且是正在建造的“飛龍”級核動力航母。

按照二部獲取的情報,“飛龍”級將分兩批建造,第一批的“飛龍”號與“蒼龍”號已經在二零三零年,先後在神戶與大阪造船廠下水,預計在二零三三年初完成舾裝,在二零三三年底服役。第二批的“翔鶴”號與“瑞鶴”號(與在第一次印度洋戰爭期間戰沉的兩艘小型航母同名)在二零三一年底也已下水,舾裝進度比第一批快得多,預計也將在二零三三年完成,預計在二零三四年服役。

只是,二部在另外一份情報中提到,日本很有可能增加“飛龍”級的建造數量。

如果神戶造船廠與大阪造船廠沒有別的大型戰艦的建造任務,那麼在二零三二年底,日本海軍很有可能增加兩艘訂單、甚至一次增加四艘訂單。因爲“飛龍”級也採用了模塊化設計理念,所以基本船體與任務模塊的建造工作可以同時進行。根據二部的分析,以日本的造船能力,加上已經建造了四艘,第三批“飛龍”級的船臺週期能縮短到兩年之內,甚至有能力減少到一年半。如此一來,第三批“飛龍”級很有可能在二零三四年中期到二零三四年底之間下水。一切順利的話,這些航母很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完成舾裝。只要解決了艦員培訓問題,就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服役。

當然,這是和平時期的最佳情況。

如果戰爭威脅迫近,日本肯定會瘋狂擴充海軍艦隊,也就有可能在戰爭爆發前,再獲得兩艘、甚至四艘超級航母。

果真如此的話,對中國海軍來說,這絕對是個非常巨大的威脅。

要知道,到二零三五年,中國海軍最多隻有六艘可以作戰的航母,而且其中兩艘是中型航母。

所幸的是,“飛龍”級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強大。

在項目審覈階段,日本希望得到美國的技術援助,甚至提出從美國購買“福特”級航母的設計圖紙,並且花巨資引進一些關鍵技術,比如艦用核反應堆,結果因爲美國設置了過高的技術門檻,而沒能如願以償。

隨後,日本轉向英國,設法從英國獲得了建造大型航母所必須的技術支持。

與此同時,日本在艦用核反應堆項目上投入了近四百億美元,開發出了功率爲一百兆瓦的自然循環反應堆,達到了裝備十萬噸級航母的基本要求,並且以此爲基礎,開始設計“飛龍”級航母。

到了這一步,美國回心轉意,表示願意向日本提供建造核動力航母的必要技術。

只是,美國只答應提供“尼米茲”級的基本技術。原因很簡單,“福特”級是美國海軍的主力航母,而“尼米茲”級屬於淘汰產品,最後一艘“尼米茲”級、即“布什”號預計在二零四五年推移,比設計使用壽命提前了十年。在日本開始設計“飛龍”級的時候,美國海軍只有六艘“尼米茲”級在役,而且“羅斯福”號還是訓練航母,拆除了所有用於作戰的電子設備。

問題是,日本拿不出比“尼米茲”級更好的設計方案。

要知道,在此之前,“赤城”號採用的是“小鷹”級的技術水準,只是在部分系統上採用了新式設備。

即便日本能夠單獨設計出大型航母,也不會比“尼米茲”級更加先進。

關鍵是,在英國提供的技術支持中,沒有包括核動力部分。也就是說,日本海軍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設計核動力戰艦。

經過討價還價,在二零二七年初,日本拿到了“尼米茲”級的設計藍圖。

隨後,在美國工程師的幫助下,承擔主要建造任務的神戶造船廠對“尼米茲”級的設計圖紙做了改進。

這就是“飛龍”級的基本面貌。

必須承認,經過改進之後,“飛龍”級的作戰能力肯定超過了“尼米茲”級。比如在動力系統上,“飛龍”級的核反應堆來自a5w,而不是“尼米茲”級使用的a4w,不但輸出功率提高到了一百二十五兆瓦,堆芯壽命還延長到了三十五年,基本上達到了艦體的最大設計壽命。

在飛行甲板佈局上,“飛龍”級也更加接近“福特”級。比如只有三部飛機升降機,其中兩部設在右舷艦島前方,第三部設在左舷。在彈射器的設置上,因爲採用了最新的電磁彈射器,彈射效率提高了三分之一,所以減少到了三部,在斜角甲板前端只有一部彈射器,確保在回收戰鬥機的時候,仍然能夠達到正常情況下三分之二的出動率,大幅度提高了艦載航空兵的作戰效率。

說得形象一點,“飛龍”級是有着“福特”級外表的“尼米茲”級改進型。

在綜合作戰能力上,“飛龍”級遠不如“福特”級。

比如,在機庫與彈藥庫的設置上,如果按照“福特”級的方式進行改進,就要對艦體內部結構做出全面調整,工作量不壓於重新設計一種航母,而且美國也不可能幫助日本設計出如此先進的航母。結果就是,受機庫與彈藥庫設置影響,“飛龍”級的航空出動效率僅比“尼米茲”級有少許提高,而“福特”級與“尼米茲”級的最大差別就在航空出動效率上,兩者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正常情況下,“飛龍”級的載機量在九十架左右,如果提高多用途戰鬥機的數量,並且在飛行甲板上繫留戰鬥機,能在必要的時候把載機數量提高到一百二十架,只是出動效率必然大幅度降低。

從航空作戰效率上講,“飛龍”級與“長江”級相差不大。

比如在採用“潮汐作業法”的情況下,“飛龍”級的設計指標是一次出動四十八架戰鬥機,而“長江”級能夠達到四十架,且經過了實戰考驗。在持續出動能力上,“飛龍”級的日出動量爲二百二十架次,而“長江”級爲兩百架次,在高強度作戰行動中甚至達到過二百四十架次。

與“崑崙山”級相比,“飛龍”級就差得太遠了。

正常情況下,“崑崙山”級能一次出動四十八架戰鬥機,採用“潮汐作業法”後,能出出動六十架。在不影響持續作戰的前提下,“崑崙山”級的日出動量爲二百四十架次,最高能超過三百架次。

從航空作戰能力上看,“飛龍”級大概相當於“崑崙山”級的百分之六十五。

也就是說,六艘“飛龍”級才頂得上四艘“崑崙山”級。

如果算上兩艘“長江”級,中國海軍在只有六艘航母的情況下,制海作戰能力不比擁有八艘航母的日本海軍差。

當然,日本海軍能不能趕在戰爭爆發前建成八艘航母,還是個很大的問題。

如此一來,“赤城”號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如果日本海軍無法搶先建成第三批“飛龍”級,在二零三五年的戰爭中,“赤城”號將成爲左右戰場平衡的關鍵力量。說得直接一點,如果日本海軍把“赤城”號派往印度洋,在西太平洋上就別想獲得兵力優勢。

爲此,在建造“飛龍”級的時候,日本海軍花了不少力氣對“赤城”號進行改進。

重點就是提高“赤城”號的航空作戰能力。

因爲“尼米茲”級的基礎設計來自“小鷹”級,“赤城”號又以“小鷹”級爲藍本,所以在改進“赤城”號的時候,日本海軍大量利用了建造“飛龍”級開發的技術,比如換上了全新的飛行甲板。

結果就是,“赤城”號成了常規動力版的“飛龍”級。

除了續航力與持續作戰能力有所欠缺之外,在其他方面,“赤城”號不比“飛龍”級差多少。如果在西太平洋上作戰,而且以制海爲主,續航力與持續作戰能力不是大問題,關鍵看艦隊指揮官怎麼應用。

由此可見,即便保守估計,日本海軍到二零三五年也將擁有五艘大型航母。

因爲中國海軍有兩艘中型航母,所以從賬面上看,日本海軍至少追平了中國海軍,有足夠的能力在海戰中重創、甚至擊敗中國海軍。

只不過,艦隊作戰中,航母並非唯一的作戰力量。

一支完整的艦隊,還應該包括多種護航戰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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