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譚振的記憶裡, 萬芳沒有特殊的愛好,如果非要說,愛美應該算得上是一件了。
譚振聽從護士的建議, 走進醫院附近的壽衣店。店老闆張牙舞爪地介紹着, 唾沫星子直濺, 他卻一個字都聽不進去。
他不能想象已經脫像的萬芳穿上那些綢緞時候的樣子, 在他記憶中, 最美的她應該穿着藕荷色的連衣裙。
上午十點多的光景,壽衣店裡照進一點陽光,譚振再瞄一眼店主的介紹, 突然有點不耐煩。
算了,就買她喜歡的, 譚振想着, 從店裡出來。
“亡人穿的可不能不按規矩來啊!”店老闆看似好心地囑咐着。
譚振揚一揚手, 打車到了市中心的女裝店。
不等店員介紹,他就挑最符合心意的買了一套。
他請了最有經驗的入殮師, 爲萬芳換好衣服、化好妝,選擇了火化。
到了接近日落,天上突然飄落大雪,譚振從墓園的懷念堂鄭重其事的拜了拜,然後往回走。
墓園兩旁種着高大且終年蒼翠的松柏, 即便被碎雪蓋着, 還是能聞到一股幽然的清香。
這個地方不錯!
譚振這麼想着, 伸手接了片雪花, 就着已經發青的天色看得愣神。
他按照自己的意願把萬芳的骨灰和譚國富的放在了一起。他想着, 是時候給他們置辦一處合葬的墓地了,不過這個得等到他多攢點錢。
這一切來的過於突然, 以至於譚振回到賓館,看到有點凌亂的行李箱時還在懷疑這一天所經歷的事,到底有幾分真幾分假。
小雅不用問,自然已經猜到事情的經過,他變得很乖,站在窗臺上歪着腦袋,盯着譚振的一舉一動。
人類的情感,他曾經弄不大明白。爲什麼有些人會在風月場裡談笑風生,喝醉了卻能拉着他在街邊哭訴個沒完;爲什麼有些人明明才見了一面,就可以堵上性命愛個死去活來;爲什麼親父子不能把話說明白,非要到了生死關頭才坦白彼此的心意;爲什麼毫無血緣關係的人卻彼此牽絆,從依靠變成了殘害……
這些在一個曾經幾乎無所不能的願天使眼裡,卑微、無趣,而如今,他親身經歷過譚振與蘇朗堪稱刻骨的愛戀之後,又覺得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譚振閉上眼睛,很多畫面像是自動播放的幻燈片。
他以第三方的視角冷漠旁觀,看畫面裡的小男孩從一個富家少爺變成孤兒,從孤兒院被領養到拼湊的家庭,又從那個破碎的家庭裡一點點的經歷少年和整個青春期。
突然,他就喉結滾動,不知覺的爲自己配上音樂,哼出來的居然是頗受蘇家人喜歡的那曲帕格尼尼的《鍾》。
“小雅,”譚振不起身也不刻意尋找小雅的方向,像是對着空氣在說,“我……今天又失去了一個媽媽。”
小雅撲扇翅膀,飛到譚振身邊,琢磨了一下,又飛到譚振的大腿上,爪子往前空抓了兩下,像是在努力安慰譚振。
譚振則笑着,睜開眼,眼裡有淚光,他的脣緊緊地抿成微微彎起的“一”字,擡手在大鳥的腦袋上勾了一下:“我是該哭,還是該笑呢?”
小雅沉默,腦袋往譚振的手心裡拱了兩下。
“謝謝你,”譚振終於還是沒有繃住,掉下一顆淚來,“不是你說 ‘看看她’我可能要後悔一輩子的,現在好了,以後,我們不用再彼此折磨。我不用再擔心她沒完沒了的要錢,她也不用總在心裡揹負着我這個包袱。”
小雅擡爪子握住譚振的指頭,被對方帶到空中:“那枚戒指也保住了。”
“噗……”譚振又掉一顆淚,笑聲卻是突然發自內心的那種,“對啊,多好啊,我沒有了那個叫媽媽的人,卻保住了我的戒指。”
說到這裡,譚振想把自己在Q城的最後一點牽掛也一併了結,他起身把大鳥放在桌上,提起外套,用袖口沾了沾眼角,出門了。
再次回到那條曾經熟悉的小路,站在曾經寄宿過三年的小吃店門口,認真地把已經換掉的招牌默讀了幾遍,像是在舉行一個小小的儀式。
然後,快步走向那個曾經被他稱爲家的地方。
在狹□□仄,充滿貓尿腥臊的昏暗樓道里,他爲自己這一份遲來的勇氣而氣血膨脹,他已經長大,不再像初三那年似的,需要在垃圾桶裡找一根木棍來提升勇氣。
到了那個常年不鎖的房門口,他片刻遲疑都不留,一腳踹開門。
屋子裡,集中供暖的熱氣和菸酒、惡臭同時撲面而來,譚振聽着刺耳的麻將牌聲,想都沒想,徑直走了過去,一把掀起麻將機。
兩室一廳的屋子,客廳兩張麻將桌,其中一間臥室還有一張。
沒有多少功夫,在人們的驚呼怒罵中,譚振已經掃翻了一切。
這是這十多年裡他最想幹的事情,比他對錢的渴望還要強烈,如今終於如願以償。
他想像個英雄似的出場,用一身正氣掀翻這裡的一切,讓那些花花綠綠的麻將牌和骰子滾落一地,讓那些眼睛出血的賭徒瘋怒、叫囂。
他想和這裡見到的每一個人撕扯扭打。是他們,這裡的每一個人,毀了他的家,毀了他和他的媽媽。
譚振瞬間就被自己折騰出一身汗來,額前的碎髮溼答答地貼在額頭上,眼睛猩紅且充滿戾氣。
“滾!”他大叫一聲,曾經因爲萬芳沉迷這樣的生活,所以他只能選擇保持這裡的一切,如今,萬芳不在了,他不能再讓自己心目裡的家繼續被一羣不相識的陌生賭徒糟蹋。
“快收拾你們的東西滾!三分鐘之內,消失!”譚振繼續大吼,赤紅的目光掃過屋子裡的每一個人,吊在麻將桌上的燈罩搖搖擺擺,每一個人身後都拉出一條宛如鬼魅的影子。
人羣中吵吵嚷嚷,不多會兒眼尖的人認出了譚振,首耳相傳,沒鬧起來,也就紛紛提着水杯子走了。
人羣散盡,搖曳的燈罩下,就剩譚振和喬四兩人。
譚振斜眼看喬四,就這麼一個歪瓜裂棗,論相貌比不上譚國富的十分之一,論人品更是比不上千萬分之一,他特別急切的想知道萬芳究竟是看上他哪一點了。
喬四兩手抱臂,以同樣輕蔑的眼睛看譚振,嘴巴一歪吐掉嘴裡的菸頭,說:“來報喪的?”
譚振上下把喬四看了個遍,最後也沒弄明白萬芳作踐自己的點在哪裡,苦笑着搖頭:“你真他媽是個畜生!”
“呵呵,”譚國富笑,“對付一個背信棄義的女人,我僅有的那點兒人性早沒了。”
譚振點頭,抽了把椅子坐了,由於之前過於激動,此刻還有汗珠不斷順着脖頸滑落胸口緊貼T恤,這讓他有點不舒服。
“她愚蠢、無知、清高還眼瞎,這些我都知道,不過,她死的時候你不在,你在我心目中唯一的一點點地位也被你自己給弄沒了,”譚振說着擡手把搖曳的燈罩扶穩,露出一個連自己都難以想象的兇險表情,“不過,她已經死了,這一切都完了,收拾好你的破爛,滾!這是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