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刻骨銘心,都是在衝動下完成的幼稚事情。(穿越重生)只是幸福的代價,真的太重。
每一個相遇,到相識,再到相知,都是一場華麗的演繹,用盡了所有純真。最後遇到的,如果不願意將就,那麼說明上一個人,你愛得不怎麼夠。或許只有時間,纔會給我們詮釋愛的真意。
和她相遇相識,已經過去三天,我終於知道了她的名字(ZMY),很優雅的一個名字,正如她身上散發出的氣質一樣。她的名字字母前後互換就是我的名字,緣分真的讓人難以捉摸。
她深深吸引我的,除了初次見面的怦然心動,還有她空間日誌中的那份絕望心情。那不正如我一樣麼?或許相同遭遇相同性格,相同地點、相同時間的人,總會不期而遇深深相吸吧。
排開懵懵懂懂所謂的初戀(沒遇到她以前的緋聞“女友”),她是我第一個愛上的女人,她纔算得上我的初戀吧。對於她我格外珍惜、疼愛。奮不顧身,哪怕付出全部。
昨晚,我們又聊到深夜,用老媽的手機總有很多弊端。由於當時年紀還小,16歲的花季,父母總會用“疑神疑鬼”的眼神審判着我。再加上當時的條件限制,於是我們開始了最原始最真摯的白紙黑字(書信)交流,也就是青春時代的“情書”。
從每晚聊天到零點以後,變成每晚我情書到深夜2-3點。然後第二天陪她去上學等校車的地點再交給她,她則每晚放學我去接她的時候再拿回復件給我。就這樣,持續了大半年。
除了書信來往以外,每晚我們都會相約出來一起玩。剛開始就只在她家旁邊的籃球場,見面之後完全沒有初見那麼尷尬,反而像失散很久的故人。我們在一起無所不談,我緊緊拉着她的手。一點都不像剛認識幾天的“有緣人”。
那些日子,我很開心,從來不更新空間說說的我也開始“刷屏”起來,只是一切都關於她。每天逛她空間,看她新動態,給她留言。看她空間相冊,如此思戀。明明早上才見面,就迫不及待期待再見。
我們的感情急速升溫,然而這美妙“萬無一失,無人知曉”的地下戀情,終究進入冬季。
記得那個早上。我和往常一樣6點鐘起牀,興高采烈的來到她家旁邊那個籃球場。每天過着早送晚接白天思念的日子。
冬天的早上,霧氣很大,也很冷,我都快把衣領都拉過頭頂了,這時候才見她慢慢走出來。伴隨着她過來的腳步,在我們四目相對中,她就像烈焰,融化了整個冬天,卻又柔情似水的綻放出特有的溫暖。
我很愛看見她開心的樣子,每每見到,我都感覺她的這份快樂就是我的幸福。就這樣,一直看下去,哪怕一句話都未曾說過。
“寶貝,你怎麼老說不聽?叫你把衣服穿好,鞋穿好,天氣這麼冷,感冒了怎麼辦?..”老遠見她匆忙中趕過來,我卻像八婆一樣囉嗦半天。其實我已經冷的發抖了,或許我以爲她也會很冷吧。
“嗯,知道了,你吃早飯沒有呢?”她嬉笑着回答着我的“訓斥”,看到她臉上露出的笑容,頓時我忘卻了所以。
“我吃過了,你還沒有吃吧?每次讓你把衣服穿好,感冒了我會心疼。”我有些撒嬌般的說到。害怕她冷,我並肩抱着她,一路向前。
或許是我太過在意,又太過柔情,在她面前總是幼稚得像個幼稚園的小朋友在一本正經的教育大人。
“寶貝,你冷嗎?把手伸我懷裡來吧······”她說完將我的手放進了她的胸口。由於冬天早上沒什麼人在街上,我雖然有些害羞,卻也經不住如此誘惑。
我的手冰冰的,感受着她胸口傳來的溫暖,我感覺我好幸福,又好失落。因爲我怕我配不上她。
手從她懷裡出來,我一把拉住了她的左手,然後我將她的左手小手指和我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我很喜歡這樣牽着她,因爲我覺得就像拉鉤,就像約定。我的掌紋和她的掌紋,居然能拼合成一個笑臉,她說我的右手,是她的左手。
幸福,像糖,卻甜到憂傷。
也或許是我們太年輕,纔有那麼多美妙的事情發生吧。
看着她校車遠去,我不捨的向着來時的路,遊蕩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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