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就貨物的類型把超市分爲了大區:一樓全是食品,分爲新鮮菜品區、水果區、海產區、乾貨區、茶葉區等;二樓全是物品,分爲化妝品區、書籍區、布緞區、瓷器區等,這樣樓上樓下,貨物擺放一目瞭然,也便於大家採購。中間空置的大廳則是我每日挑選出來的打折商品,或滿多少錢後的贈品,以刺激大家的購買慾望。如此一來,超市規格頓顯。
其次,基於古代沒有磁條感應器,我訂製了兩條規定:一,但凡是供貨商自聘的人員,一律有他們保證貨品的損耗,有被竊者,超市不承擔責任;二,鑑於保護沒有自聘人員的展位,我們增派更多的人手巡查,而進出超市的人,都得穿上我自發研製的一種衣服,類似於現代的雨披,讓所有的人沒有辦法往懷裡藏東西。雖然這個條款有點霸王,但在這沒有人權之說的古代,這一點也能被普遍接受。
第三是超市的營業時間,由於古代沒有照明燈,營業時間不宜過長,我把時間定爲了巳初到戌初,即早上的9點到晚上的7點,十個鐘頭,超過的時間按時計加班費。反正古代又沒勞工法,我也就不好意思的盡情壓榨了一把,哪知大家還覺得我這樣明確規定工作時間,超時還算計加工費的做法很仁義,私底下把我大大誇獎了一把。
其次,由於各個展位上都有供貨商親自招募的銷售人員,我也就省下了很大一筆請專業營銷人員的費用,只招聘了維持秩序的保安、打掃衛生的清潔婦及一些普通的雜役。並且,爲鼓勵所有爲莊家工作的員工們能努力工作,也防止人才流失,我根據以前所看的《喬家大院》裡喬致庸的做法,將所有的人交託給掌櫃管理,並告知他們,大家工作滿三年後,表現出衆者可由掌櫃*,算得一釐身股,即莊家如果賺了一萬兩銀子,這個夥計就可以分得一百兩,這對平常人來說可以算得上是一個巨大的數目了,一個夥計一個月辛苦下來,也就二錢銀子,這還得是好人戶纔有這麼高的收入,而他的身股卻能讓他拿着一百兩!而掌櫃的則是由我親自點出的業績優異者擔任,一年後,算得三釐身股。消息一傳出,整個在莊家工作的夥計、雜役都熱血沸騰了,儘管莊家現在的勢頭並不是很好,但還是留下了一大批的老夥計,加上新來的員工,我超市、商鋪一起經營的政策終於定了下來。
終於,開張的日子到來了。由於我們前段日子的宣傳做得很到位,以致於一大早我們還未正式開張,門外已侯了許多手提竹籃,準備進超市買東西的顧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