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似是而非

人最害怕的是什麼?

有人怕死,有人怕醜,有人怕孤單,有人怕沒錢;有人怕自己不再是萬衆矚目的焦點,有人怕自己逃到天涯海角也躲不了別人探究的目光。

總之,死亡並不是所有人給出的答案,否則也不會有一個詞叫生不如死。

至少我敢肯定,楚天昊最怕的不是死亡,不然當初他爲何有勇氣謀殺他的皇帝老子。

所以我絕對不會謀殺楚天昊。一命最多隻能抵一命,無論是高高在上的國王還是賤若螻蟻的乞丐,他們的生命不會同他們的社會地位一樣有三六九等之分。他手裡有這麼多條人命,讓他死——我看上去有那麼像聖母瑪利亞嗎?

報復的最好方式就是讓別人最害怕的事情變成事實。

在他(她)認定這一切絕對不可能發生的時候。

基本上,我不算太壞。不是因爲我性本純良、菩薩心腸;而是因爲我膽小怯懦,懶得折騰別人折騰自己。所以大多數情況下,我只是心思惡毒而已,付諸實際行動的幾乎沒有。

有也不會叫別人看到。

僞君子比真小人更具有殺傷力,因爲前者防不勝防,表面上可以對你笑得豔若桃李,背地裡卻是溫柔一刀。不是所有的殺人兇手都喜歡把作案工具拿在手上。

比方我,就絕對不會整天傻兮兮地抓着塊玉在掌心裡,不能當飯吃又不能當花聞的。

我只是很妥帖地隨身攜帶着,作爲貴族女子最尋常的一件裝飾。

因爲楚天裔暗示的不滿,我把它從胸前挪到了腰間,用荷包裝着,不晃他的眼就是。我說過,把我賣了,也比不上這塊玉的價值。

人人都知道我手裡有一份傳說中先皇臨終前交給我的密旨;然後其中的十之八九都好奇我把密旨藏到了什麼地方;十之八九里的一二則挖空心思想把這份蓋有玉璽朱印的黃布從我身上搜出來。我被新皇軟禁的那些天裡,恐怕我身上的每一寸都被仔細搜查過,我說恐怕是因爲事發的時候我永遠處於昏睡狀態,醒來時殘存於我記憶中的只有一雙陰沉的眼。

我所有的衣服都被拆開檢查過,防止夾帶;當然事後它們又被按照原來的模樣重新縫好,針眼都一個沒多一個沒少,外表上看起來,沒有任何波折發生過。然而我就是知道,我昏睡了依然知道,衣服是穿在我身上的,有沒有變故,會有誰比我更加清楚。

當然是一無所獲,否則早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我怎麼還有機會安然無恙到今天。

誰也找不到那份密旨,因爲它根本就不存在。

想想真覺得驕傲,我編織的美麗謊言居然騙倒了這麼多高高在上的權貴,太皇太后、楚天昊還有楚天裔。楚天裔,只差一點點,我就相信你是真的愛我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佈下的局,如果不是我自己放出的風聲,如果我不知道自己的利用價值,恐怕現在的我已經被你的溫柔體貼所俘獲……太清楚所有,是這個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能自欺欺人是我一生的無奈的悲哀。可是好死不如賴活着,所以我還可以繼續微笑支撐下去,支撐下去完成這場最華美絢爛血光四射的演出。

先皇臨終的時候,陪伴在他身邊的人的確是我。但他沒有給我任何實質上的東西,可以看的見摸的着的東西。他只是告訴了我一個本來應該皇帝之間代代相傳,他卻不願意告訴自己跪在外面的繼任者的秘密。

彼時我站在他的牀頭,百感交集地看他殘存苟喘,痰迷心竅,他的呼吸已經很艱難。

“天意啊天意。”他摩挲着我掛在手腕上的玉佩,阿奇送我的東西我不帶在身上,小魔王會不高興的,可公然掖在腰間招搖過市又影響不好,我索性穿上紅絲線當手鐲戴。平時長袖飄飄,掩了個嚴嚴實實,現在還是叫老皇帝給瞧見了。

我不敢隱瞞,一五一十將玉佩的來歷說了,他卻只是連連稱“天意”,要不是他的表情是如此的感慨萬千,我幾乎都以爲他是在叫喚楚老二——楚天裔同學覲見。

他掙扎了許久,終於告訴了我這個我不應該知道,可除了我,他又不知道該讓誰知道的秘密。

先皇是極寵愛他的第三個兒子的,不知是否多少包含了對三皇子生母的愧疚之情。我原本以爲這種寵愛就好象一時寵幸某個妃子一樣,高興時就賞塊糖吃吃;原諒我用如此刻薄的態度去評價他們的感情,我素來對親情就沒有太多的奢求,兩個人成爲父子或是母女,本身就不過是上天安排的巧合罷了。

老皇帝顯然比我想象中的更加愛他的孩子。他賞賜給阿奇的玉佩是用上好的藍田玉石雕的,不過它的價值遠遠超過它的質材。

當它被賦予特殊的象徵意義的時候。

古代有一種很流行的東西,名曰:兵符。兵符的形式多種多樣,最常見的一種就是玉石。

然而兵符裡的玉石很多,玉石裡的兵符卻很少。

所以我得以順利地完成了一出瞞天過海的把戲。

除了先皇自己以外,誰也想不到,他賞賜給三皇子的玉佩是調動只存在於傳說中從來沒有人親眼所見的護國軍的兵符,而先皇自己也沒料到,他最寵愛的兒子居然會把這件無價的珍寶轉送給我一個小小的宮女。不得不說,天意弄人。

先皇的密旨就是玉佩的秘密和聯絡護國軍的方式。

嚴格來講,我沒有欺騙過任何人,至少在這件事上是如此。聖旨除了寫在布帛和紙上,加上國璽以外,更加廣泛的是口逾。皇帝說出的話本身就是聖旨,可他們非要把聖旨的定義狹隘化,腦袋長在他們身上,我能有什麼辦法。

仔細想想,要真有那麼一道可以陳列進故宮博物館的聖旨,我能把它藏到哪裡去?該不會以爲我有割肉藏珠的魄力吧,拜託!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是頂怕痛的。況且珍珠挺死了就鴿子蛋大小,而一道寫在布上的聖旨該有多大,就算我有足夠的勇氣去冒這個毀容的危險,我也沒有辦法把它塞進我身體裡面去。

越是沒見過的東西越是傳的神乎其神,人人彷彿親眼所見一般。等到時間長了,頭腦發熱過頭的人們就開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着哈哈,哪有之中東西,不過是無知的傢伙捏造出來哄人的而已,我一早就知道是假的,只不過看大家都這麼興致盎然無心點破罷了。都是先知的造型。

所以說大衆對於未知事物的態度,起決定性因素的不外乎一件東西,一件人力不能控制的東西,那就是時間。

現代社會應該不會有什麼人相信中國古代傳說中的龍的存在了吧。什麼?!你相信!呃,沒事玩玩遊戲也是好的,不要看太多的玄幻小說。

這個時代的人們沒有《誅仙》和《飄渺之旅》的薰陶,所以在傳說了神吹了幾百年的糊國軍的強悍之後,這種東西也僅僅是作爲一個名詞存在於神話傳說中了而已。

同樣的道理,出爐不算太久的關於聖旨的傳說,目前還大有市場。

只是它和它的真假剛好相反。

密旨是不存在的,護國軍卻是貨真價實。

而且比一般的軍隊都整齊威嚴。這種差別可以參照特種兵和普通軍隊的不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這羣彷彿從地下冒出來的神兵,心裡直泛嘀咕,乖乖個隆滴咚,好大的手筆。秘密豢養這麼一支龐大的軍隊該有多艱難,該耗費多少人力物力。古代的皇帝爲了自己的江山真是夠煞費苦心的,可惜卻被我一個外人揀了便宜,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主人。”黑壓壓的一片頭顱,鎧甲的碰擊聲是天國的仙樂。

我用眼角的餘光偷偷看了眼身側的楚天裔,他的面色沉靜如水,握着我的右手安定如昔;只是藏在袖子下面的左手微微地有一絲悸動,真的很輕微,如果我願意,可以把它忽略爲晨風的輕顫。

於是我就微笑了,微笑着向剛剛宣誓效忠於我的三萬勇士介紹楚天裔,說:“我是你們的主人,而他則是我的主人,所以你們真正的主人是他。”

楚天裔的眼中閃過一絲訝然,轉瞬即逝。我認真地對他點頭,告訴他我沒有說錯。

我也不是一時興起。現在的我,並沒有太多隨心所欲的資本,每向前邁進一點,都是舉步維艱,一失足,便再沒有翻本的機會。

我沒有運籌帷幄的能力,對於行軍打仗更是門外漢;術業有專攻,我的聰明才智或許是有那麼一點的,但絕對不體現在這方面。你能指望一個看到《三國演義》就眼蒂疼的小女子對孫子有什麼摸名的崇拜情結嗎?反正我是不行的,玩玩陰謀詭計我還能勉強支撐,動真刀真槍的時候,對不起,先打聲招呼,容小女子挪出地方來讓你們血拼。兩兄弟要爭奪皇位,那就讓他們去爭好了,我抽哪門子的筋去當火山孝子,替別人衝鋒陷陣。貌似我的目標不是自己在古代當武則天,治理一個國家太累,我的偶像是加菲。

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男人都有徵服世界的慾望,所以出生帝王之家的楚天裔希望皇袍加身絕對不是什麼非分之想,即使按祖宗家法不合規矩。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即使我面對的兇手是一個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我同樣有索債的權力。

只是楚天裔缺乏最萬無一失的籌碼,就好象一個有着最好□□的神箭手,偏偏沒有上好的可以一箭穿過護心鏡的利箭;我手裡有箭,卻沒有合適的工具用來給對方致命的一擊。

幸運抑或是不幸,我們遇見了對方。我們都曾努力過吧,不想將彼此定位爲最佳拍檔,至少我曾經堅持過。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種慾望動物,我們真的很難控制自己無止境的慾望,於是漸行漸遠,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方向。呵呵,人生若只如初見。

楚天昊的護心鏡就是手裡的死士——太陽軍,而破它的利箭自然是護國軍。楚天裔掌握京城的軍隊,看上去無須擊毀三教九流上不了大臺面的刺客殺手。可事實上,號稱擁有全球最完善的安全系統的美國還不照樣逃不過“9•11”的厄運,這個世界上是有一物剋一物的規律的。所以楚天昊纔敢這般肆無忌憚地連下殺招。對付恐怖分子的最好方式不是出動正規軍,而是派遣特種兵。

據說,前兩年在新疆西藏特猖狂的“□□”勢力這些日子頗爲安靜,就是國家有關方面派遣了特種兵的緣故。只是據說,我沒有看到任何官方的說明或者澄清。

護國軍是不可以出現在正式場合的,所以他們精通的也非常規作戰。

他們存在的本來目的就是在特殊時刻保護皇帝的安全,可是因爲我的存在,情況弄擰了而已。

楚天裔是奉先皇的遺旨登上皇位的。

沒有遺旨當然可以自己製造,事在人爲。楚天昊在自己苦心經營的太陽軍全軍覆沒、親弟弟帶近衛軍逼宮的情況下,還有什麼資本去質疑遺旨的真實性。何況在他心裡一直都以爲有這份遺旨的存在。現在他退位了,每天有大把的閒餘時間,可以好好爲這份詔書設計一個穩妥的藏身之處。

本來我是連詔書都懶得弄的,我上臺說兩句不就行了,有誰比我更加適合當最後的目擊證人。可是做人要低調,太囂張會招人嫉恨。所以我順應民意,炮製出了這份詔書。

楚天裔看到我呈給他的詔書的時候,心情不可謂是不復雜的。詔書即使是用最精密的儀器去檢查,也查不出任何紕漏。我沒有說這份詔書是真的,但也從來沒有承認它是假的。第一次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東西本來就無所謂真假。

一塊蓋有國璽的布算不算詔書?當然不算,但只要在上面寫幾個字,它就是至高無上的象徵。

我的老皇帝乾爹送給我的最後禮物就是一張空白的詔書。無論我在上面寫下多叛道離經、大逆不道的妄言,鮮紅的朱印都可以讓它成爲不容置喙的聖意。

好大的一份厚禮,我爲它不知被暗殺了多少回。

所以當初把它當成包裹使是我做過的最明智的事情之一。當然,我不會那麼明目張膽地用一塊蓋着朱印的明黃色的綢布當包裹。我只不過是就地取材,用御花園的花花草草煉製了一些水洗不掉的脂溶性染料塗在上面,遮蓋住它的本色而已。

總有些愛較真的老夫子不是,能叫別人抓住把柄的東西我一定會藏拙,絕對不把它拿出來讓閒雜人等充當茶餘飯後的談資。兵不血刃,血都是在暗地裡偷偷流淌的,哪怕是漫天的猩紅,只要皇宮裡依然歌舞昇平就好。

昊天二年,吾皇楚天昊因身體不適,傳位於其弟楚天裔;並自願去皇陵爲先皇守靈。皇弟決意不從,在重大臣於其書房門前苦跪三日之後,勉力同意接任皇位,追封其兄爲“聖德皇帝”,一時間,兄弟相讓,傳爲美談。更有大儒寫賦稱讚“反璞歸真,有叔齊伯夷遺風”。

這就是所謂的高手做派,漂亮的讓偶等望洋興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