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難熬的惡劣天氣

吃了點野果果腹,又在叢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們踏上了歸程。

說起來,天氣還是有些冷了,後半夜下了場霧,早上霧氣也沒有消散,能見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沒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霧氣,能見度低,代表他們被克里人發現的機率也低。

至於嚴寒,對衆人的影響反而不大。

他們是什麼人,皮草公司的獵人與皮匠,缺什麼都不會缺穿的。

林耀穿着一身由熊皮製成的皮衣,這是營地的工匠幫他做的,針線活可能不如城鎮裡的裁縫,用來保暖卻足夠了。

其他人也是一樣,泰勒叔侄穿着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無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實的河狸外套,想要凍死他們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煙!”

走了一個上午,中午的時候霧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遙望着遠處的炊煙,因爲距離太遠,看不清什麼。

大概能判斷出,煙霧位於十幾裡之外。

當然,望山跑死馬,這裡羣山環繞,十幾裡的山路能讓人走小半天。

“應該是克里人,只有他們敢明目張膽的生火!”泰勒站在旁邊說了一句,隨後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們應該也在前面,我們大概相距20裡山路,也就是6小時的路程!”

相比留在後面的第二梯隊,格拉斯他們這些第一梯隊的成員,因爲克里人的追趕行軍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離他們十幾裡,格拉斯他們就要在這個距離上再加幾裡。

雙方今天應該沒有碰面,起碼林耀一行人沒有聽到槍聲。

在沒有迷霧的情況下,寂靜的山林中,槍聲少說能傳出十幾裡。

“我們得換個方向,不能再跟在他們身後了。”

林耀望着遠方的炊煙,對着坐在擔架上,由泰勒叔侄擡着的霍克說道:“霍克,幫我們選個路線,要路比較好走的。”

霍克不說話,拿着地圖認真思考。

過了半響之後,他指了指北邊的山頭,又指了指東邊的山峰:“在前面那座山,我們向東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話,那是我們進來的路。我爸爸他們沒有選擇走這條路,應該是打算把這條路讓給我們。”

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方向不錯,怎麼都能走出保護區。

區別是,好走一點,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嶺,走的是最危險的路線,而他們身後可沒跟着克里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線。

“我們也休息一會,分頭去找點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則帶着弓箭出去狩獵。

他們的弓已經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樹枝削的,足以應付一些諸如兔子,麋鹿之類的中小型獵物。

至於狼羣與黑熊,他們並不太擔心。

方圓數百公里內的食肉性動物,被他們獵殺的差不多了,沒死的也成了驚弓之鳥。

相比野獸,他們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

格拉斯他們身後,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戰士,外加幾名克里族勇士。

誰也不敢肯定,他們是否會一直追下去。

萬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選擇返回,他們這羣跟在後面的老弱病殘就危險了,這也是林耀希望更換路線的原因。

“收穫不錯,獵到了一隻山雞,我都不知道這裡有山雞的!”

半小時後,林耀返回臨時營地:“你們找到了什麼?”

“一些野蘑菇,這東西在樹林裡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雞燉蘑菇再撒上點野菜,簡直是人間一絕。”威廉百無聊賴的說着。

“想也別想,濃煙會引來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殺。”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雞燉蘑菇,但是不現實。

濃煙會引來克里人,所以他們別無選擇,不管是山雞還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們是荒野獵人,吃生肉是他們的必備技能。

換成城市裡的廢青,還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這隻山雞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說讓大家全吃飽,估計也能吃個七分飽了。”

林耀將野雞拋給威廉處理,自己則坐在石頭上擦拭起了步槍,念念叨叨的嘀咕着:“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將土豆丟在裡面就行,考好之後,剝開外皮,香味能饞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擡頭,發現叫他的是霍克,於是問道:“有事?”

“傑拉德隊長真的和老闆他們會合了?”霍克拄着柺棍,站在一旁看着他。

林耀面色不變,反問道:“當然了,不然呢?”

霍克沒有再問,只是總覺得林耀的說法有些敷衍。

換個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隊會合,就要越過克里人的防線,這無疑是極其危險的事。

傑拉德怎麼會這麼幹,他身爲狩獵隊的隊長,很清楚克里人的厲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長矛,也有火槍與獵槍作爲武器。

不說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隊,單單是克里人這關就讓人凶多吉少,傑拉德那樣的聰明人怎麼會冒險。

“不要胡思亂想,你要多休息,爭取早點好起來,我們不可能一直擡着你走。”

林耀沒讓霍克繼續想下去,與其想這個,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麼走。

他們不可能一直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所以要儘快甩開克里人,迴歸有火焰,有營地的文明社會。

休息一個小時,下午隊伍再次出發。

這一走,在停下來就是晚上了,他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走了將近十幾裡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或許有人覺得這個數字並不高,比如抗戰時期,我軍行軍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裡上下,強行軍時甚至能達到單日200裡。

可那是陸地行軍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況,換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們沒有現成的道路,再加上帶上霍克這個殘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經是他們的極限。

林耀對眼下的速度還是比較滿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護區。

可惜,就在林耀覺得,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發展時,第一個挑戰者來了。

當夜,山裡下起了雨夾雪。

這是初冬的第一場雨夾雪,也可能是最後一場。

不管怎麼樣,這場雨夾雪來的不是時候。

林耀一行人捲縮在一顆大樹下,儘可能的抱團取暖。

可這並沒有什麼用,秋天的樹葉已經掉光了,光禿禿的樹幹無法阻擋雨雪。

實在沒辦法了,他們只能縮在大衣裡,像蟲繭一樣藏在裡面。

就是這樣,也擋不住雨水的倒灌,這一夜真是折磨人。

後半夜,遲遲沒有睡意的林耀,緊了緊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禦寒,都覺得這一晚難熬。

其他人沒有他這樣的條件,估計會更覺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麼樣了?

他只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時候足夠保暖,在這種時候恐怕不夠啊。

說實話,他們還是考慮不周,離開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帶幾張皮子。

如果每人帶着幾張皮毛,晚上睡覺的時候鋪一塊,蓋一塊,或許就不用擔心雨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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