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吵架的雙方:東胡國王莫里克,新任小賢王莫吾爾。
莫吾爾的臉已經通紅。
“國王陛下,我絕對不能同意!”他大着嗓門吼着,“您讓您的百姓去送死,卻讓我們的精兵在這裡看風景?我不知道您爲什麼要這樣下令,但既然您任命我爲小賢王統領全軍,您就應當告訴我如何下令,而不是不經過我直接下這樣的命令!”
莫里克搖頭,嘆息着:“讓我們的精兵看風景?我們一共有多少精兵?你算清楚了嗎?”
“我們的三千精兵也強於十萬百姓!”莫吾爾的嗓門仍然不小,“我們是隻有三千人,但我們會死戰到底的!”
“然後我們就都死了。”莫里克淡然的答道,“甚至不用等到漢軍來攻。你真的不知道城外有多少格雅部落的人正等着進城報復我們嗎?”
莫吾爾愣了一下,聲音立降:“那也不能放任百姓去送死啊。”
莫里克臉上的肌肉抽動了一下:“那裡大多是其他部落的人,這你知道的。如果不讓他們去送死,他們會和格雅部落一起來攻擊咱們的。莫吾爾,你已經忘記了部落間那段殘酷的爭戰,但他們可未必忘記了。”
莫吾爾只能長嘆一聲。
東胡統一已經近百年了,國王陛下仍念念不忘部落之爭!但既然國王提到了這個,他卻也無可奈何,雖然他認爲,這些百姓能夠以死抵抗漢軍,絕不是有二人,但國王的心裡所想的不是百姓們有沒有二心,而是未來可能不可能威脅到王權。現在曲果部落的人已經星散,此前數戰,曲果部落的青壯男子死傷幾盡,國王擔憂受到其他部落的反噬,卻也只能表示理解,不過,就算解除了這個威脅,難道漢軍就不來了?
莫吾爾看着國王,問道:“請問陛下,那百姓被殺光後,我們應當怎麼辦?是出擊還是死守?”這一回他決心問明白,雖然他現在是全體軍隊的最高指揮官,但國王居然越過他命令百姓出擊,他可不想再來一回矇在鼓裡的遊戲了。
“死守。”莫里克答道,“沒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踏出城門一步,不得向外放一支箭。”
莫吾爾聽前半句,只能搖頭,聽後半句,直跳了起來。
“陛下!”他的嗓門又大起來了,“不向外放一支箭怎麼守?”
“你只管按命令執行就可以了。”莫里克答道,“我自有分寸。”
莫吾爾一句話也不想說了。
他這個小賢王當的真是有趣,下命令不經過他,命令不合理不和他討論,他當的是小賢王還是小隊長?
當然,他自己也清楚,要不是大小賢王都死了,整個軍隊潰散了,不要說萬夫長,千夫長都跑光了,他哪裡有小賢王這個職位,他這個小賢王總計也只有三千兵馬,這還是算上了由國王直接掌握的三百王宮衛隊的,但是既然他是小賢王,在其位就得謀其政,現在這樣,不是把他當擺設了?
他本是一腔熱血,眼看着別人都跑了,他反而親見國王宣誓效忠,可以說是發自內心的要保衛國王,與國同亡,但現在,國王看來只不過把他當成一個傳聲筒和執行官而已。既然如此,他還有什麼可說的。他說過自己要和東胡王國共存亡,他就做到,但如何應敵,就讓國王說了算好了,反正怎麼打也是個死,就算打的再好,也不會多活半天。
他轉身,大步往外走,既然已經如此,他就在城上戰死好了。
“等一下。”莫里克突然想起一事,叫住莫吾爾吩咐道:“我已經派人去贖回尼娜,如果尼娜回來,請放她進來,還有,如果有漢人護送,也要放進來,但不得帶武器。”
莫吾爾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
從血緣上講,尼娜是莫里克的侄女。但尼娜和莫里克一向不睦,所以莫里克對尼娜也一向的沒什麼感情,尼娜是死是活,莫里克根本不關心,正如尼娜不關心莫里克是死是活一樣,但現在,莫里克居然派人去贖回尼娜,這裡肯定有別的考慮!
“陛下,你的意思是。。。。。。”莫吾爾那已經灰下來的心重新熱了起來。
“我的意思是,到時候你別忘記放人。”莫里克重複了一回。
莫吾爾轉身就走。
他這叫熱臉貼了個冷屁股,人家根本都沒打算告訴你究竟爲什麼這樣做,你還問什麼問?真拿自己當小賢王了啊?
莫里克看着莫吾爾的背影,搖了搖頭。
有些事,他是不能說的,特別是對莫吾爾。
(二)
漢軍營中,爭論也正在進行。
爭論的關鍵是:要不要讓衛長風送尼娜入雙城。
尼娜解了百姓受屠之危後,漢軍前行,次日就抵近了雙城。但離雙城還有五十里,卻有東胡國王的特使來見,請求贖回尼娜,並且表示國王願意以尼娜爲中間人談和,其條件十分合理:一保證國王及家屬安全,二保證投降者安全,三保證百姓安全,則國王願舉城歸降。但有一條,必須請尼娜入城才能相信。
按方鎮海的意思,這個條件就一口拒絕了。讓尼娜入城,萬一尼娜被殺掉了怎麼辦?但尼娜卻同意這個要求,王公公也表示這個要求合理,方鎮海雖然在這個問題上應當聽王公公的,但他仍執意要王公公說出合理在哪。要知道這可是大責任,你不說明白我怎麼能隨便同意。
王公公期期艾艾的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倒是尼娜一句話就說明白了:“我入城是去勸降。他真不降殺了我,你們就找不到第二個人來當東胡國王了嗎?”
方鎮海被說服了。
就東胡國王而言,讓尼娜在外面他肯定不安心,天知道尼娜究竟是不是想殺了他,如果尼娜進了城,是反了漢軍也好,是被殺了也好,雙城三千人的守衛,漢軍還拿不下嗎?至於尼娜,不過是漢人想扶植的一個傀儡,如果真的被殺,換一個不就結了?
這件事,於東漢沒有什麼危害,又有尼娜和王公公同意,方鎮海既沒有不執行命令的責任,又沒有道義上的負擔------除了對尼娜。
但尼娜的要求卻讓方鎮海爲難。
尼娜要衛長風和自己一起入城。
因爲按照東胡習俗,現在尼娜還沒有被贖回,如果主人不動,奴隸是不能遠離主人的。現在尼娜這是要回東胡城中了,主人卻在漢營,這等於尼娜在逃跑,在東胡習俗上是極大的恥辱。
方鎮海可以對尼娜的生命不在乎,但想讓他對衛長風的生命不在乎,那可是絕對不可能的。這一回他的回答極爲絕決:“不可以。沒得商量。別的事我可以尊重東胡習俗,這件事,不尊重。”
尼娜眼見方鎮海如此絕決,於是提出一個折衷的方案:漢軍就地紮營,通知東胡國王,雙方各派人前行二十五里,在兩城中間以財物贖回尼娜,錢由衛長風帶回漢營,尼娜則跟着東胡人回雙城。
方鎮海對這個方案還算滿意,點頭道:“如此還好。這樣吧,衛將軍就領本部人馬前去,然後在二十五里處交換。”
尼娜倒不同意了。
“衛將軍領兵去?那是搶奴隸去了唉。方將軍,你可以不尊重東胡習俗,但你就當士卒輪換一下,換個別人帶兵護送不行嗎?我不要求你尊重東胡習俗,只請求你養一養你的士卒可以不?”
方鎮海一想也是。這個別說東胡人的習俗,你是主人,帶着一萬人領着你的奴隸去交換,那是搶人家去還是交換去了?尼娜只要求換個別隊護送,於實際效果一點沒有影響,這倒是無可無不可的事。
“我讓趙將軍去。”方鎮海看向趙自安,“你的部隊緊挨着第三隊,出動起來方便些。”
趙自安點頭領令,笑道:“第三隊總是打頭陣,這一回也讓我們第四隊來打個頭陣吧,第三隊的將士們好好休息一回”。
衛長風一笑,心想這個情倒是不能不領,不管怎麼說,趙自安可曾是他的上司,乾脆就當着趙自安的面傳下令去,令第三隊全軍修整一天。
計劃已畢,方鎮海一邊打發東胡特使回報,約定兩個時辰後二十五里外相見,一邊下令各自行事。
尼娜回帳收拾了衣物,帶着全部三百東胡隨從,與衛長風一道跟着第四隊一萬士卒向二十五里外開進。
前行二十里,只見迎面一騎跑來,卻仍是那東胡特使,那特使通報:國王帶着五十人,沒拿武器,已在五里外相候。
衛長風和趙自安向前看去,果然,五里外,隱隱的有幾十人在。衛長風笑道:“既然如此,咱們只怕不能帶着一萬人去,趙將軍,還煩請你點上五十人讓我帶上。”
趙自安卻面有憂色,搖頭道:“他說的可能不假,但誰知道四下裡有沒有埋伏?”
尼娜在一邊撲哧一笑,問了一句:“他們拿什麼埋伏?”
尼娜的意思很明顯,連兵都沒了,拿什麼埋伏?
趙自安仍是搖頭:“咱們五十人不拿武器去,他們只要埋伏一百人就夠了。”
看來趙自安是寧可小心過度也不算過度小心,這樣的任務萬一有個閃失,他的問題可就大了,他轉頭下令:“全隊左右展開五里,搜索左右兩側,防止敵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