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第六章 章炳麟的民主革命理論 (4)

章炳麟是一個資產階級革命家,不可能認識到人民羣衆的革命實踐是獲得真知的泉源。他的“競爭出智慧”,並不是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論。它的理論基礎是生物進化論,不是歷史唯物主義。但是,他依據“吃一虧長一智”這一樸素的唯物主義真理,斷言人的知識和才能是後天獲得的,而且是在鬥爭中獲得的,從而反對了保皇黨的“羣氓無知”論,有力地打擊了改良派破壞民主革命的反動宣傳,在當時有很大的進步意義。在反對康梁改良派的鬥爭中,章炳麟還批判了康有爲的先驗論的治學方法。他認爲:“諸學莫不始於期驗,轉求其原,視聽所不能至,以名理刻之。”可是康有爲卻從主觀主義出發,不要“期驗”,不講“明理”,任意附會、曲解古代的典籍,尋找什麼“微言大義”,其結果只能是“微言以致誣,玄議以成惑”。

在反對唯心主義的先驗論的鬥爭中,章炳麟還論述了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關係問題。他認爲,陸王一派的先驗論,排斥外物和感覺經驗,當然是錯誤的。可是後來的唯物主義者如顏元,爲了反對陸王的先驗論,又把“格物”侷限於演習禮節儀式,從事武備訓練和生產活動,從而反對讀書明理,又犯了另一種錯誤,即鄙視理論思維的錯誤。

不能從實用主義出發,不能搞先驗論,任意塗抹古人。章炳麟提倡的方法論,基本上是古文經學派考證古代文物典章的“樸學”作風,不是對社會歷史現象進行階級分析,揭示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但是他要求尊重歷史事實,反對主觀虛構,宣傳了“實事求是”的唯物主義觀點,打擊了康有爲利用古代文化典籍的研究,從事保皇宣傳的壞學風,在當時同樣有其進步的意義。

在反對改良派的鬥爭中,章炳麟之所以能夠提出許多唯物主義的見解,歸根到底是由於他早期對哲學基本問題的回答,堅持了唯物主義的路線。首先,他肯定了物質的客觀存在。他說“蓋凡物之初,只有阿屯,而其中萬殊”,肯定原子是構成萬物的最基本的物質。對於當時流行的“以太”說,譚嗣同曾經作過唯心主義的解釋,如他把“以太”說成是“心力”、“唯識之相分”或“性海”等,因而是“無形質”的。章炳麟對此作了明確的批駁。他說“或謂‘性海即以太’,然以太即傳光氣,能過玻璃實質,而其動亦因光之色而分遲速。彼其實質,即曰阿屯”,“阿屯亦有形可量。以太流動雖更微於此,而既有遲速,則不得謂之無體”。“原質有形,即以太亦有至微之形,固不必以邈無倪際之性海言也”。

章炳麟根據當時自然科學的知識,堅持了物質客觀存在的唯物主義觀點。他又進一步闡發了客觀事物不依賴於人的意識而存在的觀點。他斷言,事物的性質如色、聲、味等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例如,日光本來就有七種顏色,通過分光試驗才能看到,但不能因爲平常看不到,便認爲光無七色。他說:“以目之眚者,視火而有青炎,因是以爲火之色不恆,其悖矣。”這是說,不能因爲患眼病的人,見火光有青炎,因此就認爲火沒有正常的顏色。他還指出,經常吃鹹東西的人,並不感到鹹東西怎麼鹹,但不能因此說鹹味沒有自己的特性,或者把鹹味歸之爲舌頭的幻覺。由此,他得出結論說:事物的顏色,“雖緣眸子以爲藪極(準的),有不緣者矣”。這是說,顏色雖然憑藉眼才能看見,但顏色的存在並不依靠眼。又說:“分劑有細大,而淡鹹無亂味。”

這是說,人們感受鹹味的程度雖有不同,淡和鹹仍有客觀的差別。章炳麟的這些觀點,肯定了感覺是客觀事物的主觀映象,其內容具有客觀性,不是主觀自生的東西,堅持了從物到感覺的唯物主義路線,駁斥了那種把事物的性質歸之於感覺的主觀唯心主義的說法。

從肯定事物的性質獨立於人的意識而存在這個前提出發,章炳麟又論述了詞和概念的性質。他認爲,詞和概念開始於感官對客觀事物的反映(“物各緣天官所合以爲言”)。如眼看到紅東西的顏色,便用“紅”稱謂它。後來又依據事物的共同性質,給同類的事物起個名字,便產生了“共名”和“大共名”。

他認爲,“共名”是抽象的東西,同感官所感受的具體內容並不一樣,可是它同樣有客觀的標準(“必非無成極”),不是人們恣意擬議出來的。據此,他指出,宗教家把“神”或“上帝”作爲最高的觀念,認爲它可以包容一切,然而“神”這個觀念卻不像“大共名”那樣是從不同的具體事物中抽象出來的共同屬性。它並不反映客觀存在,沒有客觀的內容,只能是主觀虛構的東西。在章炳麟看來,抽象的觀念有兩種:一種是反映客觀事物的共同性質,即類概念,又稱爲“公言”;一種是不反映客觀事物的性質,不是從特殊中概括出來的。有神論的錯誤,就在於拋棄特殊而空談一般,其所謂一般,不過是主觀虛構的觀念。

他說:“宗教之士,知其宥(指一般)不知其別(指特殊),以杜塞人智慮,則進化之幾自此阻。”

章炳麟的這些議論,又肯定了思維內容的客觀性,認爲它同感覺一樣,是事物的客觀性質在主觀意識中的反映,同樣不是主觀自生的東西。他堅持了從物到思維,從“實”到“名”的唯物主義路線。

他着重論述了理性認識的重要性。他說:算術、琴譜和書本上的理論,如同符號一樣,都是抽象的概念,但它卻可以概括具體的器物,幫助人們掌握具體事物的規律。例如學琴,不去彈琴,而終日講讀琴譜,當然是錯誤的,可是廢棄琴譜,不研究音律,也是不對的。又如讀書,不是說書沒有用處,而是說壞書沒有用處。不區別好書和壞書,對書本知識一概排斥,也是錯誤的。他還指出,不研究事物的普遍規律,不學習抽象的理論,侷限於“水、火、工、虞”等具體事物的一個方面,只知道自己一方面的經驗,其結果就會像中國先秦和古希臘時代的哲學家那樣,把水或火說成是萬物的根源,“舉其樹枝以爲大素”,把特殊的東西當成普遍的原理,學術就不會有進步了。

他還指出,社會歷史現象尤爲複雜,如果不運用理性思維加以分析和概括,“不推其終始,審其流衍”,結果“維綱不舉”,不可能闡明歷史演變的真相,由此他得出結論說:抽象的理論,如哲學道理,只要本於“實事求是”的精神,不發空論,對人事總是有好處的。章炳麟對狹隘的經驗論所作的這些批評,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是,他在批評經驗論的同時,自己又犯了另一種錯誤——又把理性認識片面誇大了。他曾引證荀子的話說:只要內心清明,自然會了解事物的規律(“清明內景”)。又說,閒居靜坐,屏除耳目之欲,遠離蚊虻之聲,也可以得到關於事物的規律性的認識。這樣,又把理性認識吹脹了,走向了輕視感覺經驗的道路。

自1906年以後,章炳麟爲了建立他的無神論的宗教,搬出來佛教唯心主義特別是唯識宗的理論體系,又大肆鼓吹起唯心主義的先驗論。1906年年底,他發表了《建立宗教論》,1908年又發表了《四惑論》。在這兩篇文章中,章炳麟打起唯心主義的大旗,公開反對唯物主義和唯物主義的反映論。

他企圖用這種說法來證明唯心主義的先驗論是唯一的真理。他把唯物主義的經驗論和唯心主義的經驗論混爲一談,抹殺了經驗論中兩條路線的根本對立,從而陷入了唯心主義的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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