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悄悄的回京,打槍的不要

“哇,志強哥,這裡就是京城的機場啊,果然夠大夠氣派,比我們金陵的機場好多了。”

“還好吧,畢竟是首都,門面總是要一點的,不過你也不用擔心,以金陵城的地位,遲早會建立一個更大更現代化的機場,新機場一旦建成,一樣也會很大很漂亮的。”

是的,金陵城的機場,此時還是大校場機場,其設施相當老舊,很多都是民國時期的設施。

當然,在京城首都機場建成之前,這個大校場機場,的確一直是全國最好的機場,不過那都是過去式了。

隨着時代的變遷,這個位於金陵城的大校場機場,早已經過時了,如今是一個軍民兩用的機場。

如無例外,這個大校場機場還會使用很多年,一直到1995年,纔會開工另建祿口機場。

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在很長一段時間,金陵城都不是一個經濟特別好的城市,對民用機場的需求並不高。

在整個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長江下游地區的經濟中心只有一個,那就是上海。

也正因爲上海的虹吸作用跟集羣效應,造成了金陵這個JS省的省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經濟方面都十分不起眼,更多是作爲文化跟歷史名城。

甚至是,有一段時間,金陵城的經濟水平,都不如蘇州跟無錫。

當然了,機場的建設與否,也不完全看經濟水平,要不然的話,蘇州那個經濟強市,也不會到二十一世紀初都沒有機場了。

所以曹志強說的這個遲早,其實真的挺遲的,更多是隨口安慰之語。

不過很顯然,對方認真的相信了。

“嗯,我信志強哥的,你說會,那就一定會!”

看到那個梳着兩條大麻花辮,滿臉都是認真之色的小女生,曹志強微微一愣,然後就笑了笑道:“算了,不說這個了,我先帶你回家,給你安排好住的地方,順便休息一下,等休息好了,再請你吃頓好的,給你接風洗塵。”

“嗯!”那個雙麻花辮小姑娘鄭重的點點頭,緊了緊身上的綠色斜跨布包,“我聽志強哥的,你說咋樣就咋樣!”

看到對方這幅完全相信自己的樣子,曹志強笑了笑:“那就走吧,記得跟上我,別走丟了!”

“不會的!”那個雙麻花辮的小姑娘一臉認真道,“我記性可好了,很多人的算盤打的都不如我。而且我的腿腳也好,還得過全廠運動會的女子組八百米跑的第一名呢。”

聽到這話後,曹志強撇撇嘴,一陣無語。

心想,廢話,你是廠長最疼愛的小閨女,在廠裡的運動會跟人跑,誰敢跑的比你快啊。

沒錯,這個一臉認真之色的雙麻花辮小姑娘,名叫王曉紅,是王廠長的小女兒,同時也是他派來京城的聯絡員。

王曉紅如今已經二十一歲了,年齡其實比曹志強大,她之所以稱呼曹志強爲志強哥,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主要是吧,曹志強來到金陵城後,出於種種考慮,從來沒對外提起過他的真實年齡,別人不問就罷了,真要是問起來,一直都說是二十八歲。

這個年齡麼,所有人基本都信了,包括王廠長。

也是,曹志強身兼多職,而且基本都是實權一把手,哪怕二十八歲這也年輕的過分,要是低於這個歲數,大多人恐怕根本不信,哪怕你是高幹子弟呢。

就算曹志強長得確實很年輕很帥氣,可大多數人都以爲,曹志強就是長得比較秀氣少相而已,這也沒啥奇怪的。

也是,正常來說,很多男的只要沒過三十,平時又不幹粗活不經風霜的話,那十八歲跟二十八歲,其實差別不大。

也正因爲這樣,根本沒人懷疑過曹志強自說自話的年齡。

其實在這個沒有身份證的年代,爲了種種目的,把年齡說高的情況比比皆是。

最典型的就是進工廠打工的年輕人。

很多家庭的孩子,爲了能早早進廠打工,又不滿十八歲,往往就虛報年齡,把自己的年齡改成大一兩歲,甚至三四歲的。

還有一些家庭的孩子,爲了能早早進幼兒園,也會更改年齡。

機關事業單位更改年齡的就更多了。

不過正常來說,一般沒有像曹志強這樣,把年齡改這麼大的,最多也就改個三四歲。

但曹志強也沒辦法。

他十九歲的年齡,在很多時候其實是硬傷,會增加別人的不信任感。

爲了防止麻煩,對外人的話,他乾脆把自己說成二十八得了。

所以,這個王曉紅,是真的以爲曹志強比她大,喊志強哥是一點沒問題。

倆人出了機場之後,很快就叫了個三輪摩的,直奔青紅的住宅。

三輪摩的,是這時代的特色交通工具。

在八十年代初,全國各地都奇缺汽車這種交通工具,而且汽車也只能單位買,個人是不能買的。

但是單位擁有的車輛也很有限,因此真正的出租汽車,哪怕是京城也不多,且基本都集中在各大運輸公司那邊,或者停在各大涉外酒店的停車場。

那種走在路邊揮揮手,就攔停一輛出租汽車的情況,至少在一九八三年還不多見。

同樣道理,像機場火車站這些地方,通常也只有很少的出租汽車,且大多數都是單位提前給運輸公司打電話叫的。

不過,汽車雖然不讓私人擁有,但兩輪摩托車以及三輪摩托車,都不再限制範圍之內,私人也是可以買的。

所以很多人呢,這時候就把兩輪摩托車改裝成三輪車,或者直接買成品的三輪摩托車,專門當出租車拉客用。

就好比這時期的京城,私人拉客的三輪摩托車越來越多,而且是肉眼可見的多。

要知道,就在幾個月前,曹志強在首都機場坐飛機的時候,機場附近還沒有這麼多三輪摩的,當然了,那時候的曹志強坐飛機,都是提前通知好對方接機,也不需要打什麼摩的出租車。

可這一次不同,這一次曹志強回京,並沒有提前通知京城方面接機。

主要是曹志強這次的回京吧,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日子,加上出版社的衆人此時都很忙,所以乾脆也就不用通知了。

至於出版社的人爲何忙,那當然是因爲紅光出版社下屬的知己雜誌社,在這個月的月初,剛剛正式出了第一本《知己》月刊。

作爲雜誌社出的第一本月刊,大家都很興奮,所以月刊正式上市之後,大家都忙着搞各種促銷,希望銷量能稍微高一點。

這時期所謂的促銷,其實就是到處找各個賣雜誌的小賣部跟個體戶之類的地方,讓他們訂購或者代賣《知己》雜誌。

像這種走街串巷,挨個找小賣部訂購雜誌的情況,就是所謂的促銷。

當然,後來有了書報亭,那些新出的雜誌,就基本是走訪那些書報亭,讓那些書報亭代賣雜誌了。

其實書報亭跟小賣部呢,也挺喜歡代賣新雜誌的,因爲代賣新雜誌不需要他們出錢,也不怎麼佔地方,還能顯得自家雜誌多,貨品全,然後賣出去的話,中間還能賺一部分,也算皆大歡喜。

反倒是新華書店跟郵電局這些地方,雖然也有上架《知己》雜誌,畢竟都是提前談好的,但這些地方對新雜誌往往就不太友好了,畢竟這種單位的網點少,也不會給新雜誌做推廣。

總之,一個新雜誌社要出一本新雜誌,前期要快速推廣的話,雜誌社的員工都比較辛苦。

因爲他們往往要親自走上街頭,給各個小賣部、小攤販甚至一個個陌生人,去推銷自家雜誌,甚至還要去各個單位,比如工廠啊,醫院之類的地方推銷。

說白了,就是讓雜誌社的員工都化身臨時銷售員,到處上門推銷自家雜誌,爭取儘快打開市場。

但這種雜誌社員工到處上門推銷雜誌的事情,其實是流行在九十年代末,並不是八十年代初。

因爲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社也好,雜誌社也罷,基本都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性質,就保證了不管產品銷量如何,員工的工資都是有保障的,因爲是上面發。

身爲事業單位性質的雜誌社,社裡的員工還是比較滋潤的,根本不需要編輯啥的出去推銷雜誌,畢竟前期就算雜誌的銷量不行,他們那些雜誌社編輯啥的也照樣發工資。

所以像這種走街串巷,聯絡能賣雜誌的小店面、小門頭,讓他們免費代賣新雜誌的情況,這時期根本不普遍,甚至可以說是新奇。

曹志強之所以讓人上門推銷雜誌,是因爲他的知己雜誌社,是他個人承包的國企性質的雜誌社,花的錢都是曹志強個人的錢,自然沒工夫慢慢等,慢慢熬,而是要儘快打開市場,儘快見效益。

所以爲了貫徹曹志強那個“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指示,知己雜誌社在出第一本雜誌的時候,雜誌社裡的人,只要沒重要工作的,都要上街推銷去。

也就是知己雜誌社裡的年輕人比例比較多,加上曹志強之前的成功範例太多,威望太重,所以大家才義無反顧的出去推銷雜誌。

要是換一個老傢伙居多的雜誌社,曹志強的這個命令恐怕就不好執行了。

但怎麼說呢,曹志強之前的成功太輝煌了,而且賺的錢也太多了,再加上曹志強出手一向大方,自己賺了大錢,也要讓大家一起喝湯,獎金都是發的高高的,那大家的動力自然也是高高的。

過去的時候,基本都是曹志強的個人專場,畢竟出書也好,出唱片也罷,九成都是曹志強的個人才華跟能力。

但這次的《知己》雜誌不一樣,這本雜誌呢,雖然內容基調是曹志強定的,可具體內容呢,卻是大家集思廣益打造出來的,曹志強最多就是最後審覈一次,基本就沒插手具體的編纂工作。

因此,這本《知己》雜誌,纔是大家真正的心血,也是大家真正的實力所在,甚至可以說是大家的孩子也不過分。

既然是大家的孩子,那當然希望這個“孩子”棒棒的。

身爲一家雜誌社,怎麼證明自家的雜誌,或者說“自己的孩子”棒棒的?

那當然是看銷量了。

只有銷量高了,才能證明你的雜誌是別人愛看的好雜誌,也才變相證明他們這些雜誌社的人沒有白乾,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出於這些心思,大家自然也就沒啥牴觸心理。

而且推銷雜誌不比推銷別的東西,不存在多少羞恥感,反而容易有一種自豪感。

比如你是這本雜誌的編輯之一,你去上門推銷的時候,就可以說我也是這本雜誌的編輯,其中幾篇文章是你負責的。

人家要是聽了之後,露出震驚跟吃驚的神色,再順便恭維你幾句,那爽感,嘖嘖。

別以爲這是假的,這種事情在這個年頭還真不少。

因爲在這個時期,雜誌社編輯,那是妥妥的文化人。

國人此時雖然大部分都掃盲了,但大部分都是粗通文墨的普通人,不能算文化人。

所以在這個時期,對於那些拿筆桿子的文化人,大家都是天然的尊重跟敬重。

不像後來,因爲種種原因,文化人的名聲都臭了,都快成貶義詞了。

總而言之,出版社的人此時都在忙着上門搞促銷,都挺忙的,曹志強也不想再麻煩他們。

至於徐慶冬跟朱霖等人,他們只是打算跟曹志強幹,但還沒正式走完手續,嚴格來說不是他的人,當然不能隨意命令。

當然,除了這些人,曹志強也有一些紅顏知己,但她們也都不合適來接機。

首先就是名義上的正宮吳青紅了,她此時早已經進了大學校園,而且沒有意外的,正是北平師範大學。

本來呢,曹志強是想送吳青紅上大學的,但因爲一些事情耽誤了,就沒去成,只是打電話互訴衷腸。

對於曹志強的沒來,吳青紅雖然遺憾,但很明智的沒有埋怨,畢竟她也很清楚,曹志強是真的忙。

與此同時,暑假遊玩期間,吳青紅的父母也給吳青紅灌輸了不少知識,讓吳青紅早早的明白了事業對男人的重要性。

所以吳青紅早就明白,她一家所能享受到的一切,都是曹志強帶來的,而曹志強之所以這麼厲害,都是因爲他事業搞的好。

要是曹志強真的爲了兒女情長放棄事業,那隻能是事業愛情雙失敗。

相反,要是讓曹志強趁着年輕多搞點事業,那以後曹志強的一切,早晚都有她一份。

沒錯,事到如今,吳青紅的父母,早就接受了曹志強,且開始反過來PUA吳青紅,要吳青紅一定要對曹志強百依百順,做好曹志強的賢內助,不要給他添亂添堵。

吳青紅是個聽話的孩子,而且也覺得父母說的不錯,所以自然是遵行無誤。

此時的吳青紅,正是上課時間,曹志強自然不可能讓她請假來接機。

同樣情況的,還有金秀英。

金秀英也順利考上了北平體育學院,也就是後來的北平體育大學,而且進入的正是排球系。

作爲體育生,金秀英的限制更多,她除了文化課,還有大量的體育課,這時候也沒法過來出來。

而且就算能出來,也不能讓金秀英過來接機,畢竟身份敏感,不合適。

郝淑雯跟於媛媛嘛,名義上都是曹志強的乾姐姐,理論上講是可以來接機的。

但曹志強考慮再三,都覺得還是不通知她倆比較好,主要是太麻煩。

還有曹志強的親姐姐跟親姐夫,當然也能來,但曹志強同樣沒通知,原因都是一樣,不想麻煩。

這個麻煩,不是指對他們來說,而是對曹志強自己來講。

因爲這些人一旦來了,曹志強肯定要各種接待,各種回答問題,太累了。

還不如像這樣,悄悄的回京,打槍的不要。

悄無聲息的來,悄無聲息的休息,神完氣足了,再給大家一個驚喜,多好。

另外,對於王曉紅的安排,曹志強也想的明明白白的。

就明着放在吳青紅那邊最好。

吳青紅是曹志強暫時明面上的正式女友,而且她身邊還有一個同住一個屋檐下的好閨蜜顧珍珍。

只要大大方方的讓王曉紅住在那,啥問題都沒有。

當然,之後嘛,曹志強覺得還是有必要再給自己找個窩的。

總住酒店終究不是長久之計,還是要多準備幾個窩。

這樣萬一以後自己的後院暴雷了,起碼也有地方躲。

唉,女人多了就是這點不好,費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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