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的想法是。
慈善基金會的避稅計劃必須進行,這是既定的事實。不這麼搞的話,想一想每年要交那麼多的錢給聯邦政府。想一想都有些心痛,但後面還有更恐怖的遺產稅,贈與稅。
但是慈善基金會之外,亞伯還準備建立另外一個信託基金。慈善基金會將來會作爲亞伯旗下公司的控制公司,但是準備他將另外一部分收益切割出來,單獨的作爲家族的資產信託基金。
以後有他的孩子們,以後他的女人們,所以每年固定的從家族信託基金中領取一定的收益的收益。
他暫定的計劃是20年,因爲20年後,他的孩子們纔會慢慢的成年!
他對法蘭克·奧斯丁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法蘭克·奧斯丁想了一下以後,輕聲回答:“boss,二十年的信託計劃雖然很長,但對於大部分國家或地區所設立的期限來說,二十年其實很短!這意味着,您如果想要在您的孩子成年之後將信託資產轉交給他,仍然需要支付贈與稅……”
“呃……”亞伯微微一愣,“有這回事!二十年還很短嗎?這麼長了還要交稅”
大律師笑道:“根據信託的不同類型,不同契約,不同期限,可以組成不同的信託組合!要想避免繳納贈與稅,只能是永久信託,如果還有二十年的期限設定,恐怕只有聯邦境內的特拉維州等少數地方可以選擇!而同等條件下,華夏那邊的香江是80年,開曼羣島是150年,英屬維爾京羣島是100年,澤西是100年……這裡面存在非常複雜的設定!”
委託人與受委託人在制定契約的時候,可以靈活定製有關的各種規定,由此產生不同的家族信託種類,大致分爲六種:一,可撤銷信託;二,不可撤銷信託;三,全權信託;四,浪費信託;五,固定信託;六,永久信託……
永久信託可能“永遠免於繳納轉讓稅”,所以直到1980年左右美利堅才逐漸允許設立永久信託,但每個州法規又不同,目前只有十幾個州允許該類信託的存在。之所以是可能,是因爲這個法規也存在被政府廢除的可能性,畢竟任何一個法規都不是固定不變的,哪怕是最高級別的憲法。也會有被修改的可能性!
通常意義來說,家族信託是爲總資產超過兩億美元的富裕家庭服務的。但後來很多家族運用非常廣泛,一般富裕的家庭也會使用這種工具規劃傳承財產,並且後來漸漸得到了全世界富豪們的吹捧。
一般來說,富人們設立家族信託的原因都是不盡相同的。
有些人是爲了財富靈活傳承。比如亞伯,他就非常在意家產能否真正由自己的後代所繼承,做慈善的最終目的當然不是爲了慈善本身,而是爲了避稅!這一點,亞伯就毫不避忌地對法蘭克·奧斯丁領導的自己的法務團隊和會計團隊,提過自己的最終要求。
有些人是爲了財產安全隔離。委託人多是企業實際控制人。現實操作中企業和個人的財產無法清晰界定,當企業面臨財務危機時,個人資產往往也成爲債務追償的對象。而信託資產是獨立存在的,其名義所有權屬於受託人,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其他財產隔離。
因此委託人的任何變故都不影響信託資產的存在,受益人是通過享有信託受益權(而不是遺產本身)獲得利益及信託文件指定的管理權限。這樣一方面債權人無權對信託財產進行追索(除非信託財產爲非法所得),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對家族財富可能產生的重大不利影響;另外也避免了委託人的家人將財富在短期內揮霍一空。
最爲重要的是通過家族信託。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無法通過法庭判決來爭奪遺產,從而避免了相關法律糾紛。當然要實現這一點目的,需要提前規劃,等到財產將要被追索或凍結前再設立信託就會來不及了。
用信託避稅節稅,這也是亞伯的目的之一。事實上,在美利堅設立信託的重要目的是節稅。由此產生了不同的信託形式,包括:qtips,允許配偶繼承時免稅,委託人也可以改變受益人;qdots,允許非美利堅籍的配偶繼承時免稅;qprt。允許委託人贈與時對所贈與資產折價,以便享受稅收優惠;gst。可免除跨代傳遞稅等不同種類信託。
還有跨代信託和家族企業傳承,家族信託委託人爲了好幾代人的利益設立信託,比如洛克菲勒家族等。另外,對於有家族企業的人士來說,更需要在有生之年實現高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並儘量避免無謂的股權結構變動,防止股權傳承導致不合格股東進入企業。
“在美利堅,很多家族企業都由家族信託經營管理或由其持有股權,可以保證家族成員對公司的控制權,實現股權結構的穩定、排除不合格股東;同時,引入對企業發展有巨大幫助的外部經理人管理企業事務,實現家族事業的基業長青。”
“當家族信託設立後,信託資產的管理和運用均以受託人的名義進行,除特殊情況外,委託人沒有權力義務對外界披露信託資產的運營情況。使用家族信託時,在委託人去世前,財產就已完成轉移,避免了遺產認證的過程。”
法蘭克·奧斯丁以非常易於理解的方式向亞伯介紹了家族信託的一些情況,還有一些現今存在的例子,有時候碰到亞伯聽不懂的專用名詞,則改用通俗易懂普通的類比:“事實上,受益於家族信託,全球財富500強排行榜上至少有一半的公司,其最初創始人的後代仍擁有較大話語權,比如沃爾頓家族,福特家族,星星星李家,lg具家,家樂福的哈雷家族等等!”
亞伯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隨後緩緩吐出一口氣,笑道:“這又是一個對我來說全然陌生的領域,也罷,時間久一點或許對他們來說更好一些,還能饋贈孫輩,惠澤更久!”
“關於這個信託計劃,老闆有什麼要求嗎?”法蘭克·奧斯丁問道。
亞伯緩緩答到:“我希望爲我每一個孩子各自定製一套永久信託計劃,委託資金是一人十億美元!”
十億美元,嘖嘖……土豪啊!要是老闆以後多生幾個,那單單是這種永久信託基金,就大的可怕了。
法蘭克·奧斯丁略一沉吟,問道:“由集團設計信託計劃,再組建受託人委員會。還是直接交給第三方受託人?”
“我希望你給我一個專業的建議!”亞伯不答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