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四大報頭版頭條 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聯合報

山難搜救不力國賠267萬

大學張博崴4年前發生山難,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未獲,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約1小時就發現張留下的蹤跡,並循跡找到遺體,張的父母提告請求國家賠償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南投縣消防局應賠267萬元,是我國司法史上罕見山難搜救判國賠的案例

蘋果日報

山難 搜救不力 國賠267萬

山難搜救不力,創下國賠首例中山醫學大學大四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登山,在南投白姑大山迷途後打電話給女友即失蹤,警消歷經51天搜尋無着,山友卻在2天內山路下切的溪谷旁尋獲,但張男失溫休克早已罹難,張家認爲山難救援機制失能訴請國賠,臺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消防局一開始未查訪山友縮小搜救範圍事發1個月纔在找山區基地定位,搜救不確實又虛耗人力錯失時機,昨判須賠張家近267萬元。

中國時報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后被山友在搜救人員曾找過的溪谷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認爲消防單位搜救不力,訴請國家賠償。臺北地院審理3年後,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未能研判情資,錯失救援時機,須賠償張的父母266萬多元。創下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的司法首例。

【自由時報】

山難搜救不力 首例國賠267萬

中山醫學大學四年級學生張博崴,100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時失蹤,官方搜救「51天」找不到,但民間山友投入「2天」就找到遺體,甚至從遺體狀況研判,他是失蹤第7至9天才殞命,張的父母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錯失黃金時間才害兒子冤死,訴請國賠665萬元,歷經3年纏訟,臺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有「未針對重點搜尋、虛耗人力、錯失時機」等疏失,判賠267萬元;這是國內首宗山難搜救不力須國賠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