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女「被結婚」!生2子給不了「母愛」...痛訴:心裡只有仇恨和痛苦

馬泮豔當時不知情12歲的自己已經「被結婚」。(圖/翻攝自《中國新聞週刊視頻

實習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的女主角馬泮豔12歲就被賣去陳家,並在遭到性侵後生下一兒一女。馬泮豔日前在微博上發文求助,「你會撫養被強姦生的孩子嗎?」她表示,雖然她知道孩子是無辜的,但當時被侮辱的記憶現在仍折磨着她,導致內心十分抗拒。不少網友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討論,再次掀起熱議

綜合陸媒報導,馬泮豔9歲就喪父母親患有精神病,因此就由伯父馬正鬆代爲扶養,孰料當時年僅12歲的她,竟被以「童養媳」的方式賣給了29歲的陳學生,完全沒有人顧慮她的意願。在馬泮豔13歲時遭到陳學生性侵,並於隔年生下第一個女兒、5年後再生下兒子

2016年,馬泮豔時年28歲,她的遭遇媒體報導後,引發社會關注。馬泮豔控告陳學生性侵未成年的自己,並因事件曝光後,法院才受理馬泮豔的離婚申請,她的兒女交由陳學生撫養。

▲「巫山童養媳事件」再次引發討論。(圖/翻攝自微博/中國新聞週刊)

日前,馬泮豔在微博「巫山六月雪」上發文求助,「你會撫養被強姦生的孩子嗎」。這對兒女在去年暑假時,希望能到馬泮豔的住所玩,由於她的內心仍舊抗拒,因此詢問了其他做爲人母女性不料竟是得到「要給他們母愛,讓她們來玩」的迴應。

馬泮豔表示,「我發現我做不到善良,她們在身邊不斷提醒我那段黑暗的過去,關在房間裡被毒打、被強姦、被侮辱的經歷」,她並不覺得這兩個孩子是自己「生」的,且給不了所謂的「母愛」,心裡只有仇恨和痛苦。

馬泮豔痛訴,「陳學生那個畜生總是喊她們找我要錢,還教孩子恨我」,導致自己硬擠出生活費給孩子後,也得不到任何感激,只有要錢的時候纔會來找她。馬泮豔無奈表示,她的大女兒現年18歲,「只比我小13歲,這樣的媽,在她們眼裡很丟臉,不能對外面說。」

馬泮豔的遭遇和困擾再次受到外界關注,「中國新聞週刊」也在微博上發文討論是否「有義務撫養遭強姦所生的孩子」。中國新聞週刊創建了投票,並給出「有義務,親生母親在法律上有相應撫養義務」、「沒義務,孩子是被迫所生,不屬於個人意願」的選項,吸引19.8萬人參與投票討論。

不少網友看到貼文後,留言表示,「心靈身體已經受到巨大的傷害了,還要在經濟上付出」、「不但沒義務養,還必須懲罰強姦犯」、「就孩子而言,孩子是無辜的」、「爲啥選項裡沒有父親承擔義務」、「交給福利院或者讓正常夫妻領養吧」、「要以孩子成長爲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