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交往5個月懷孕 負心男拒認自稱受傷性無能
▲榮星公園位於民權東路三段與建國北路、龍江路、五常街所圍繞之區域,面積達6.8 公頃,民國57年由辜氏家族開闢經營。(圖/取自維基百科)
1名年僅15歲的女國中生,於2011年3月時,站在臺北市榮星花園旁看人家打籃球,卻因爲外型清純而被有毒品前科的23歲陳姓男子搭訕,4月開始到陳男的住處嘿咻,卻因爲沒做好防護措施,於2011年7月底發現懷孕,但孩子的父親陳男卻從此對少女置之不理,使得少女家人憤而報警。
陳男否認與少女有發生關係,也堅持當時少女有多名男友,謊稱自己2011年3月開始發生車禍,成天躺在家中養傷,根本沒能力嘿咻,因此孩子也不可能是他的。
但是堅持受傷的陳姓男子,卻怎樣都拿不出受傷的診斷證明,加上當時北檢拔取陳男的毛髮化驗後,發現與少女孩子的DNA相符合,由於孩子身上流的血液就是他們發生過關係的最大證據,立刻戳破陳男謊言,因此檢方將陳男依未成年性交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