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交2女友捐血被拒 未婚公務員:我心裡很受傷!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許多民衆喜歡挽袖捐血,救人一命!不過,臺中市一名未婚的30歲張姓男公務員,只因爲一年交兩任女友結果被拒絕受理捐血,讓他氣到不想再捐血。對此,捐血站表示,一年內超過一名性伴侶,依照規定就不能捐血。

▲捐血一袋,救人一命!不過,一年交兩任女友可不能捐血!(圖/資料畫面)

據瞭解,熱心張男累積捐血達39次,去年中,他登上捐血車準備捐血,當時護理人員問他說「有無女友」,他照實回答「有」,隨後又被問與前任女友交往間隔多久,他回答相差半年,就被以「一年交兩任女友」拒絕捐血。

張男氣得表示,誰說交往就一定會發生性關係,強調自己不是性生活隨便的人,「難道已婚者捐血也要被問一年結幾次婚?」他說,自己發揮愛心捐血卻被打槍,「我心理很受傷!」

根據衛生署標準,一年內有危險性行爲不能捐血,包括超過一位以上性伴侶、一夜情等。對此,臺中捐血中心表示,爲確保血液品質,避免血液傳染疾病無倫民衆捐血過幾次,護理人員基於權責,都得詳細問診,而非探人隱私;由於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可能讓民衆不舒服,將在教育訓練時提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