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束核燃料棒年底送出國 4月下旬可望完成招標

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主任李肖宗。(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經濟部16日表示,將把核一、二廠用過的1,200束核燃料棒,分批送至國外處理,2015年底就會有300束燃料棒被運離臺灣,至於承接國家,將由臺電公開招標決定,法國英國俄羅斯,都是可能選項預計4月下旬就可完成招標。

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主任李肖宗指出,核一、二廠燃料棒存放空間不足,加上新北市政府不同意核一、二廠改用乾式儲存,因此經濟部與臺電共同推動「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打算將燃料棒運往國外處理。

李肖宗說明,用過的燃料棒有96%可回收再利用,提煉出鈽、鈾等核原料,不過臺灣並無這項技術,因此必須委由他國執行,臺電已從核後端基金中提撥113億元經費,計劃分批將核一、二廠用過的1,200束核燃料棒,運往國外進行處理,2015年底就會把第1批燃料棒(300束)送出國。

李肖宗解釋,1,200束核燃料棒,將分4年運往國外處理,完成處理後,會在國外存放20年,再送回臺灣,屆時體積將縮減至原本的4分之1,放射性強度也會大幅降低,包括法國、英國、俄羅斯等國,都具備這項技術。

李肖宗說,臺電會透過公開招標方式,決定由哪個國家的廠商,處理核一、二廠燃料棒,春節前後就會公告,4月底前應可完成招標事宜

李肖宗說明,在乾式儲存計劃被擱置的情況下,核一廠1號機2014年12月大修時,只能更換部分燃料棒,若用過的燃料棒無處可去,1號機恐怕只能運轉至2016年3月;值得注意的是,核一、二廠平均每年可發電250億度,若不能順利發電,恐使北部地區限電風險增加。

李肖宗強調,核一廠1號機燃料池最多可擺3,083束燃料棒,在12月大修前,累計已放了2,982束,剩餘空間十分有限;截至目前爲止,核一、二、三廠所用過的核燃料棒,累計高達1萬7,036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