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機構主任涉猥褻收容少年 臺東地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竟泄密

臺東地方法院洪姓主任調查保護官涉泄密,臺東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莊哲權攝)

臺東某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嫌猥褻收容少年,臺東地方法院洪姓主任調查保護官竟將被害少年資訊以LINE泄露給林,並對有嫌隙朱姓少年調查保護官住家安裝行車紀錄器竊錄行蹤。臺東地檢署3日偵查終結,依泄密等罪嫌,將洪、林兩人向臺東地院提起公訴。

臺東地檢署表示,洪姓被告系臺東地院少年調查保護官,具有調查並保護少年之職權保密義務,竟將林姓被告強制猥褻及性騷擾少年之相關資訊,包括訪視紀錄、觀護工作輔導紀錄、公文書書面資料等,接續於去年8月至12月間,以通訊軟體LINE泄漏給無閱讀權限之林姓被告。

此外,洪、林兩人因與另一位臺東地院朱姓少年調查保護官有嫌隙,洪竟接續於去年8月至11月間,將朱的個人資料等資訊,以LINE泄漏予林,並在朱之住處外安裝行車紀錄器,竊錄朱之出入,以比對朱之差勤紀錄是否如實。

檢方表示,該案系檢察官林靖蓉於去年間偵辦臺東縣某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嫌強制猥褻等案件,主動查悉洪姓主任調查保護官涉嫌泄密等案件,隨即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成立專案小組,由該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及林靖蓉、謝慧中、林家瑜等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模式,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並會同臺東地院政風人員,於今年2月22日指揮執行搜索。

經縝密訊問被告、證人及調查相關證物後,認被告洪、林等人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明確,於3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