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液化天然氣首船抵臺 中油:將有效提高自有油氣佔比約1%

臺灣中油分得第一船液化天然氣,「交響微風號」於11/12順利運抵高雄永安港。(圖/臺灣中油提供)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臺灣中油公司參與澳大利亞普陸浮式液化天然氣開發案分得第一船液化天然氣,已於日前運抵高雄永安港,展現首次達成參與礦區開發自產自提液化天然氣成果,而臺灣中油依5%參加比例預計2021年開始每年約可分得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凝結油合計約280萬桶油當量,有效提高公司自有油氣佔比約1%,穩定國內能源供應。

普陸液化天然氣開發案位於西澳布魯姆東北方475公里處,其中最大亮點是建造了一艘浮式液化天然氣船,結合天然氣接收、處理、分離、液化、儲存及輸出等作業於一船,是世界最大的浮式液化天然氣計劃,除了有利於偏遠海域氣田的開發,提高經濟效益,這座海上液化天然氣廠亦可減省海底輸氣管線、生產平臺設備建置,降低對海洋或沿岸環境衝擊

▲普陸案首船液化天然氣抵臺「運氣臨門典禮,14日在中油大樓13樓弧廳舉辦,臺灣中油董事長歐嘉瑞(前排左5)、總經理李順欽(前排右五)出席見證開發案成果。(圖/記者周宸亙攝)

普陸液化天然氣開發案經營人爲荷蘭殼牌公司,臺灣中油於2013年參與該案,其他合作公司包括日本INPEX公司及韓國KOGAS公司。普陸氣田自2018年12月開井生產後,第一船凝結油、液化天然氣及液化石油氣分別於2019年3月、6月及7月啓運,臺灣中油分得第一船液化天然氣也於11/5由浮式液化天然氣船完成裝船啓運,11/12順利運抵高雄永安港。

▲臺灣中油董事長歐嘉瑞。(圖/記者周宸亙攝)

臺灣中油董事長歐嘉瑞提到,中油和荷蘭殼牌公司於2011年簽訂爲期20年的液化天然氣採購前約,2013年正式取得普陸案5%工作權益後,隨後開始進行相關開發工作,歷經多年下來,2018年看到普陸海域氣田開井生產,第一船液化天然氣終於在今年提運返回臺灣,該開發案不只象徵了中油首船、海外自產自提的意義,也代表新南向政策在此領域開啓新的一頁

普陸案生產高峰期預估每年可生產液化天然氣360萬噸、液化石油氣40萬噸、凝結油130萬,臺灣中油總經理李順欽指出,2021年進入生產高峰期後,中油依5%參加比例,每年約可分得18萬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2萬噸、凝結油6.5萬噸,合計約280萬桶油當量,將有效提高公司自有油氣佔比約1%,可自2018年2.17%逐年提高至2021年3.43%,對我國自有能源比例貢獻良多,而未來在澳洲的氣田將僅次於卡達。

政府新南向及潔淨能源政策的驅動下,澳大利亞於2019年名列臺灣第2大液化天然氣進口國,且爲臺灣中油油氣探採目標國家之一。歐嘉瑞指出,持續穩定能源供應是中油公司的重要任務,未來將與國內外公司合作,於具油氣潛能國家及地區,積極拓展油氣探採業務期能擴增自有油源,提供國人高效能高品質的能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