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22只狗關籠飼養不給食物還違法養臺灣獼猴 惡飼主慘了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石碇區有犬隻被關籠飼養,飼養環境髒亂、空間狹小、沒有飼料、飲水不潔,涉及虐待動物。(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石碇區有18只狗被關籠飼養,飼養環境髒亂、空間狹小、沒有飼料、飲水不潔,涉及虐待動物,在犬魂作者張敬偉合作蒐證後,11日與新店警分局一同前往稽查,查獲1犬隻罹患毛囊蟲相當嚴重並和另一犬隻同籠飼養,現場22只混種犬食盆沒有食物,飲水混濁骯髒,同時飼養1只臺灣獼猴,動保處依違反動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重罰飼主14萬3000元。

動保處與新店警分局前往稽查時,未查獲飼主有繁殖買賣等不法,但飼主將犬隻長期關籠飼養,飼養環境髒亂、空間狹小、沒有飼料、飲水不潔,已涉嫌虐待動物,飼主解釋,一週三天會將狗籠打開讓犬隻出來,但犬隻飼養狀況不佳,動保處依未寵登、未絕育、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8萬3000元,並將持續追蹤飼主改善犬隻飼養方式,若未改善將加重連續對飼主開罰。

另於現場查獲飼養獼猴,獵捕獼猴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當場扣留該臺灣獼猴,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6萬元。飼主表示,近期會整地更新犬籠,提供飼犬足夠空間爲避免皮膚病犬病況惡化,動保處已先將2只病犬帶回治療,將治療後再交回飼主。

動保處表示,籠鏈飼養在臺灣各地長期存在,動物保護觀念不應僅限於讓動物免於受傷或虐待,改變飼養方式讓動物更好,並提醒飼養寵物應完成寵物登記、每年補強狂犬病疫苗及絕育等「三合一」飼主責任,以免面臨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