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引爆新五四運動!清大師生髮布「清華宣言」要求撤換教部長

臺大學生校門掛上黃布條抗議教育部卡管清華大學師生也發表宣言。(圖/翻攝還我校長絲帶關懷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立清華大學今(29)日舉辦校慶,許多師生繫上黃絲帶,發佈「清華宣言」,捍衛臺灣民主學術自由,批評拔管事件的荒謬;此次活動教授李家維發起,到場的還有清華大學3位前校長劉炯朗、陳力俊劉兆玄,以及現任校長賀陳弘。這份429宣言還被作家龍應臺轉貼到臉書支持。

水木清華 2018年4月29日下午三點,清華大學師生在清華園裡,針對「民主與學術自由」發佈聲明。 四位先後任校長共同出席:劉兆玄、劉炯朗、陳力俊,及現任校長賀陳弘。 清華大學有百年曆史。我們目睹清華大學在昏暗的一刻,交出一份直面今天的宣言、...

宣言中先回溯1991年震驚社會的「獨臺案」,當時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生等5人因閱讀《臺灣人四百年史》而遭逮捕,一度求處唯一死刑。內容指出,臺大校長遴選案件如此「荒腔走板」,擔憂這是臺灣墮落的開始,並對執政黨內部的「臺大人」及在野黨喊話。

▲教育部27日晚間駁回準臺大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臺大重新遴選。(圖/本報資料照)

宣言有3點訴求,「撤換教育部長,並收回此次臺大遴選事件的成命」、「立刻修改大學法,由遴選委員會自主決定各大學校長人選」、「落實黨政軍退出校園,還給校園乾淨自主的空間」。對此,龍應臺也力挺這份聲明,「清華大學有百年曆史。我們目睹清華大學在昏暗的一刻,交出一份直面今天的宣言、傳世未來的文獻。」

▲發佈「清華宣言」,校友與師生分別綁上黃絲帶。(圖/清華校友提供)

教育部27日宣佈「拔管」後,除了清華大學師生站出抗議,臺大師生也在日前發起「還我校長黃絲帶的關懷」活動,目前打算在5月4日發起遊行。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研究員、臺大分子醫學研究所兼任教授阮麗蓉形容這是「新五四運動」,要爭取臺灣在外的聲譽,內除民主之賊。

臺大政治系學生林汶鬱透過臉書表示,臺大的事情不只是臺大的事,大家不要被政府分化,「真心奉勸有個名爲民主進步的政黨,真心替全體臺灣人着想,不要再分化族羣以達到你自己的政治目標經濟利益了。」

另外,臺大EMBA學生會也發佈聲明指出,大學應受到學術自由的保障,教育部的說法卻是含糊以對,未明確說明臺大遴選過程與當選人本身究竟違背哪一部法律,「身爲臺大EMBA的學生,我們每天都在職場上世界各國企業拼搏,也希望臺大能在新校長的帶領下與世界各國大學競爭,但此刻臺大卻淪爲政治祭品而原地踏步,無法前進,這真是諷刺至極,也讓人無法輕忽其影響!」

▲▼清華宣言。(圖/翻攝自臺北清華校友會

/清華宣言完整內容

1991年在這個校園裡發生了驚動臺灣社會的「獨臺案」,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等五人,因閱讀史明的著作《臺灣人四百年史》而遭逮捕,並擬以內亂罪判處唯一死刑。

當時清華師生即使對此事的政治理念極爲分歧,但仍羣起抗議,全臺灣各大學與知識分子也第一時間站出來聲援,結果促成了知識界大團結,不僅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因此辭職,更廢除了刑法第一百條以及《懲治叛亂條例》。自此,大家都以爲臺灣領先所有華人社會,爲後代子孫確認了思想自由、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等天賦人權。

但當臺灣政壇首度出現總統、副總統與教育部長皆出身高教體系的組合時,最近卻發生如此荒腔走板的臺大校長遴選案件,我們擔心這會是臺灣墮落的開始,謹發佈以下宣言:

人類的主要價值在文明,

臺灣的重要價值在民主。

大學不僅是要傳承以及創造知識,

更應該要捍衛臺灣這塊土地的價值。

我們應該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我們繫上黃絲帶,

我們誓言與所有曾經努力過的人民們,

不論立場是否相同,

一起捍衛臺灣民主與學術自由。

我們懇切呼籲執政黨裡的「臺大人」,不要忘記當年在臺大訴求「自由之愛」的初衷;我們也呼籲在野黨明確表明你們以後面對類似事件的態度;我們呼籲所有厭煩藍綠惡鬥的臺灣民衆,大聲說出我們對這些政治人物的要求。

我們要求蔡總統:

1. 教育部收回此次臺大遴選事件的成命。

2. 立即修改大學法,由遴選委員會自主決定各大學校長的人選。

3. 落實黨政軍退出校園,還給校園乾淨自主的空間。

宣示於清華園,2018年4月29日

/臺大EMBA學生會聲明完整內容

身爲臺大的一份子,臺大EMBA學生會在此對教育部的「拔管」決定聲明不服並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大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即載明: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大學法第九條也言明,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因此,基於大學所享有的自治權,經由臺大合法程序遴選出來校長,教育部應只能聘任,而不能駁回。如此清楚明白的法律條文,卻遭教育部曲解,遲不聘任臺大遴選出來校長,更在延宕四個月之後,於4/27晚間發出聲明表示「遴委會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臺大遴委會的決定」!

對此,我們表達不服並想請問教育部:

教育部說有「適法疑慮」,但其聲明卻含糊以對,並未具體指明臺大的遴選過程與當選人本身究竟違背哪一部法律,哪一條規定,而能賦予教育部「駁回」臺大遴委會決定的權利呢?

大學法當初的修訂通過就是希望能夠阻止政治力介入校園,但教育部現在卻做了一個最壞的示範,示範如何可以罔顧法律而成爲政治力介入大學自治的黑手

誠如教育部在拔管聲明中所言,臺大是臺灣高等教育的領頭羊,但現在這隻領頭羊之前忍受了數個月沒有校長的茫然,現在更面臨教育部蠻橫否決臺大自治選舉的決定而可能再歷經數個月無人帶領的處境。臺大EMBA學生會認爲臺大不應該也不能容忍這種戕害臺大競爭力、斲害臺大師生現在與未來的無理違法駁回!

身爲臺大EMBA的學生,我們每天都在職場上與世界各國企業拼搏,也希望臺大能在新校長的帶領下與世界各國大學競爭,但此刻臺大卻淪爲政治祭品而原地踏步,無法前進,這真是諷刺至極,也讓人無法輕忽其影響!

因此,對於教育部違法亂紀的「駁回」決定,我們本諸大學法賦予的大學自治精神同樣予以駁回並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臺大EMBA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