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三島風場立委籲別開發 能源局尊重地方

近期北方三島漁場風電開發商希望成爲開發成風電場址,引發漁民強烈反彈。立法委員洪申翰1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離岸風電開發需考慮漁場、生態環境等各面向,希望不適場址應立即暫停,並希望區塊開發應設有禁建紅區

能源局則說,經濟部正在規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尚在草案階段,目前仍在持續徵詢各相關利害關係人,將俟凝聚各界共識後纔會正式公告,在此之前不會開放場址申請。

業者規劃於新北市基隆外海規劃合儀(2.6 GW)、禾爾北(2.4 GW)、禾爾南(2.4 GW)等三處浮動式離岸風場,總規劃容量達7.4 GW,正在依環評相關規定辦理上網公開作業。不過北海岸相關漁會反映該區漁業產值約佔全臺三分之二,若開發離岸風場將嚴重影響漁撈作業,會對開發案均持堅決反對態度

立委指出,離岸風電開發選址應有完善調查規畫,明顯不適合開發的區域應立即暫停,相關行政機關應明確表達立場,守護漁業及環境永續。區塊開發應由政府做出海域空間適當規劃,尤其考量重要漁場、生態熱區等區域,劃設禁止區塊,來作選址的負面表列,中長期更應作好完整的海域空間規畫,甚至入法作爲風電發展資礎

能源局說,經濟部始終秉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貫立場,堅持離岸風場須確保與生態、環保、漁業及地方共存共榮之前提。經濟部強調,目前尚未開放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場址申請,該案業者並未提出正式申請。即使提出申請,後續也必須在取得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函、通過環評(包括供地方民衆表達意見的程序)、以及地方政府核轉同意等前提下,才能切實依法進行開發設置

經濟部說,會持續與農委會合作建立漁業補償及漁業回饋等協商機制,亦秉持電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場,依上述電業管理相關法規嚴格把關,確保離岸風電開發與漁業發展共存。